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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7 12:28:34瀏覽365|回應0|推薦2 | |
在M公司工作期間,我擔任的工作,已由內勤的行政、財務、會計等事務轉換成企畫、執行、宣傳的工作,而且在公司相關企業裡,當時也沒有人像我一樣有在大陸帶唱片宣傳的經驗。 在大陸工作期間,不僅負責大陸的版權貿易,還包括新事業的開發,使我的工作不僅更多元化,對整體工作的參與度及市場狀況的了解也更為深入。 新事業的開發,對自己而言挑戰性相當高。以當時尚未對外開放的中國大陸而言,傳播業相關的新事業開發中,以廣播電台執行起來較為容易。所以,我們首度為了中國大陸的音樂市場在北京及上海各開了一個電台節目,節目名稱叫做「STONE音樂雜誌」。 當時,台灣的唱片想要進入中國大陸市場時,基本上還是用「引進」的方式,例如,先在台灣錄製歌手專輯,再引進到中國大陸做當地的發行,這也是台灣唱片公司在中國大陸主要的收入來源。 當時台灣兩大唱片公司卻比其他同業更領先一步,已經做到可以把中國大陸當地歌手的唱片,除了在大陸內地銷售外,還輸出到大陸以外的台、港、新等市場的程度。 但是,要將唱片賣到海外市場時,需要注意一些在地規定,因為在當時,尚未對外開放的中國大陸有許多法令、政策的限制,加上海外市場營利的回收本來就很難預測,而中國大陸的幅員遼闊,盜版的情形非常嚴重,種種因素,使唱片的銷售數字更加難以估計,面對這種情況,對台灣的總公司來說,就很難用台灣的投資報酬論點再繼續砸錢了。 因此,我們很快地就面臨到總公司不再撥付經費支援的經營困境。該如何尋求金錢來源,把節目做起來?這成了當前最刻不容緩的一件事。 我將手中現有的資源整個過濾了一遍,思索著該如何著手第一步,但發現幸運之神並未眷顧我們,以往的工作經驗及人脈資源對新事業的開發都幫不上忙。為了節目的生存,必須找到願意支持電台節目的廣告客戶。但是,當地廣告客戶的人脈我卻不曾接觸過,來到這裡就像是換了一個新的身份,四周舉目無親,幾乎是從零開始,只好自我消遣地將它視為是一個很好的人脈拓展與學習的機會。 在接下來的半個月之內,我先將企畫案完成,並經過同事Dennis(曾任職於台灣知名的廣告公司)的援助補強,便開始尋找廣告客戶。為了尋找信用良好的廣告客戶,我將目標鎖定在國際性的廣告客戶上,而且透過Dennis及一些朋友的幫忙,與駐北京知名的國際性可樂公司接觸。 當我將企畫案送到可樂公司,並拜會該公司的總經理時,才知道該總經理就是之前任職於台灣的可樂公司總經理,基於同鄉情誼,他對台灣的M唱片公司已有相當程度的瞭解,三週後我們便順利簽下了合約。 從寫企劃案到拿到廣告客戶的預算,前後花了一個月的時間。這筆美金四萬塊的廣告預算(折合台幣約一百六十萬元),對電台節目的生存而言,不僅足可救急;對我來說更別具意義,因為它是我人生中獲得的第一筆廣告贊助經費。從這個案子也讓我深深的了解,只要努力,全力以赴,實現夢想並不是不可能的。 當我在中國大陸拿到這筆相當於七位數的廣告預算時,消息傳回台北總公司立即造成轟動,這是個出乎大老闆意料之外的事情——他完全沒有想到我可以在如同拓荒般的大陸簽到廣告贊助金,而我的努力,令他相當的欣慰,對我的期待又增高了一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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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