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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故事選(五)
2008/10/05 10:46:43瀏覽2664|回應0|推薦0

資治通鑑故事選(五)

(六)請君入甕

【題解】

    本文選自資治通鑑卷二零四.唐紀二十.則天皇后天授二年。請君入甕這一典故出於唐朝武則天時代。武則天在當皇帝時,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消滅那些反對她的人,於是開始獎勵告密,並任用凶狠的官吏。周興、來俊臣本來都是小官,因為他們很會編造罪名,把好人冤枉成壞人,因此都做了大官。

    後來周興自己也被別人密告謀反,武則天遂要求來俊臣負責審問,所以來俊臣就演出這套「請君入甕」的戲碼。來俊臣假意問周興:「犯人不肯認罪怎麼辦?」周興想出的酷刑──置人於火烤的大甕之中來強迫人服罪,來俊臣用同一辦法對付他,對周興說:「奉令審問老兄,請老兄入甕!」用周興整人的辦法來整他自己。周興嚇到腿軟,馬上就磕頭認罪,看來真是既諷剌又可悲。

    這則故事比喻「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它也警告我們對待別人,尤其是屬下的人,不要太嚴苛,否則以後自己也可能作法自斃,遭到相同的待遇。

 

【原文】

資治通鑑.卷二零四.【唐紀二十】則天順聖皇后天授二年(辛卯,公元六九一年)

    左金吾大將軍丘神勣以罪誅。……或告文昌右丞周興與丘神勣通謀,太后命來俊臣鞫之,俊臣與興方推事對食,謂興曰:「囚多不承,當為何法?」興曰:「此甚易取。取大甕,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甕,火圍如興法,因起謂興曰:「有內狀推兄,請兄入此甕。」興惶恐,叩頭服罪。法當死,太后原之。二月,流行嶺南,在道,為仇家所殺。

    興與索元禮、來俊臣競為暴刻,興、元禮所殺各數千人,俊臣所破千餘家。元禮殘酷尤甚,太后亦殺之以慰人望。

 

【注解】

周興:武則天稱帝後,其下的一名大臣。

來俊臣:(西元651697)唐萬年雍州人(今陝西省長安縣)。武后時為御史中丞,治告密之事,性情凶暴殘忍。後以謀反伏誅。

○通謀:雙方合謀協議。

鞫:音ㄐㄩˊ,審問。

方推事對食:方,正、適。當、在。推事,職官名。隸屬大理寺。宋代推丞、評事的省稱,掌審判案件,詳慎用刑等事。職位分左右,左管斷刑,右管治獄;此指推斷案件。對食,一起用餐。

承:承認。

甕:口小腹大的瓦器(大罈子)。一種口小腹大,用來盛東西的陶器。同「瓮」。 

○以炭四周炙之:炭,方言。指煤。炙,用火燒。

○請君入甕:ㄑㄧㄥˇ ㄐㄩㄣ ㄖㄨˋ ㄨㄥˋ唐武后命酷吏來俊臣審問文昌右丞相周興與邱神勣通謀之事,來俊臣遂因與周興對食之際,假意向周興請教刑求之道,周提出「請君入甕,再以炭火烤之」的方法。後來俊臣遂以此法懲治周興。出於新唐書˙卷二○九˙酷吏傳˙來俊臣傳。又見於「資治通鑑.唐紀」。全句是說讓別人自己入罪。比喻用某人整治別人的辦法來整治他自己。吐:坦承。

內狀:朝廷來的公文。內,宮廷、朝廷。狀,文書。

惶恐:恐懼不安的樣子。=皇恐。        

叩頭服罪:叩頭,伏身跪拜,以頭叩地。為古代的最敬禮。=叩首、扣頭、磕頭。服罪,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伏罪、認罪。

○流行嶺南:流行,即「流放、放逐」,將罪犯放逐到偏遠處。嶺南,1.泛指五嶺以南的地區。2.廣東。因其在五嶺以南,故通稱為「嶺南」。

○暴刻:殘暴刻薄。

○破:毀壞、使碎裂。

○殘酷尤甚:殘酷,殘忍狠毒。=暴虐、冷酷、殘暴、殘忍、慘酷、嚴酷←→仁慈、溫和。尤甚,更加。用以表示程度更大、更嚴重。   

○人望:眾人所屬望。

 

【翻譯】

   後來,有人向武后密報,指稱周興暗中和丘神勣私通謀反,於是武后指派來俊臣負責審問周興。來俊臣借吃飯之機向周興討教道:「審訊時,很多囚犯都不認罪,周兄認為該採什麼好辦法?」

   周興洋洋得意地說:『這個容易辦,(我最近又想到一個讓犯人非招不可的妙方),只要找一個大甕,裝滿水,四周用炭火燒烤,將囚犯放入甕中,用炭火燒,(不需多少時間,)囚犯還有什麼事敢不招的!』

   來俊臣聽了周興的話,馬上叫屬下搬來一個大甕,按照周興說的辦法,在四周生起熊熊烈火,於是來俊臣站起身來,對周興說:「現在有文書要審問周兄,(還不老實招供的話,)我可要請周兄進入這個大甕。」

周興嚇的慌忙磕頭認罪。按規定,周興應該要處死刑的,武則天寬赦他,改為流放到嶺南。可是人們積怨很深,恨透了他,在路上就被仇人殺死了。
   
周興和索元禮、來俊臣爭相表現殘暴刻薄的行為,周興、索元禮分別殺害了幾千人,來俊臣毀壞了上千戶人家。索元禮更加殘忍狠毒,武后後來也殺了他來撫慰民心以爭取聲望。

 

【感言】

  武則天在公元690年稱帝,她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的一個女皇帝,改國號為周朝(史稱南周或武周)。當時很多人不認同女人當皇帝,所以酷吏利用這一點,大行其事,把很多人定為謀反,以求陞官發財(破獲謀反叛國的大案,當然會有重賞。)。

    來俊臣與周興都是武則天執政時期有名的酷吏,他想要陷害誰,就派人去告密,然後就把被告的人抓起來,用很酷的刑罰逼他們認罪。他們又設計了種種慘無人道的刑具,在獄中常以嚴刑逼供,每當審問時,只要把刑具全擺在犯人的面前,有時不用動刑,犯人早已嚇得半死,寧願擔下一切的罪名,只希望早一天被處死。任何人只要栽在他們手上,少有不屈打成招的,許許多多無辜的大臣也因此受害而死。由此可以想像他們的刑罰是很殘忍的。這些做法弄得人們又怕又恨,把他們比喻成老虎和惡狼,並且稱他們為「殘酷的官吏」。
  他們的橫行霸道,引起人們越來越大的不滿。武則天就想殺幾個殘酷的官吏來緩和一下人民的憤怒。正好接獲密報,指稱周興暗中陰謀造反,武則天就派來俊臣來審問他。

   
這個差事,來俊臣覺得非常之困難,並非因兩人是好朋友,而是來俊臣深知周興對於種種刑罰非常在行,要他老實招供,實在是很不容易的事。

   一日,來俊臣請周興吃飯,兩人邊吃邊聊,興致很高。來俊臣以請教的口吻問道:「朝廷派我審問一個犯人,他十分狡猾,種種刑具都用上了,還是不肯招供,不知周兄您有什麼好辦法?」

   周興洋洋得意地說:『這有什麼難的?我最近想到一個讓犯人非招不可的妙方──只要用一個大甕,裝滿水,將囚犯放入甕中,旁邊用炭火燒,還怕他不認罪嗎?』

   來俊臣聽了周興的話,露出狡詐的笑容,拍桌讚道:『妙啊!這可真是一個妙招。』接著,馬上叫手下抬來一個大甕,按照周興的辦法,在底下燒起熊熊烈火。不一會兒,甕中的水都冒出蒸氣來了,周興這時便自鳴得意的說:『你看,有誰可以坐在甕中而不乖乖招供?』

   這時,來俊臣翻臉比翻書還快,收起笑容,指著周興道:『大膽周賊,你陰謀造反,已被皇上所知悉,我奉密詔辦你,還不老實招供的話,我可是要請君入甕。』

    周興聽了,就慌忙俯首認罪。按規定,周興應該要處死刑的,後來武則天寬赦他,改為流放。周興大興冤獄,積怨很深,當他走到半路上時,就被仇人殺死了。
  周興的下場並沒有使來俊臣收斂一些,他的野心反而愈來愈大。後來他也被武則天下令處死。

    所謂「請君入甕」式的報應,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善惡報應」。「善惡報應」說,人做了好事會得到好報,做了壞事會得到壞報。這種說法雖然在現實中並不總是真的發生,但這種說法鼓勵人作好事不做壞事而自有其積極作用。「請君入甕」式的報應比較複雜和特定,指的是一些有權力的人在權位上時推行惡法惡政迫害他人,最後這惡法惡政損害到其發明人和推行人自己身上。

    從這段成語的來源可以看得出來,「請君入甕」除了有「設陷阱給人家跳」的意思之外,其實還有一層「作法自斃」的意味在。不過現在很多人在用這句成語時,大都只用到前一層意涵,而少了後一層「自作自受」的意涵,就很難表現出原來成語的那種諷世意味了。如果懂得善用這句成語,其實那種「諷剌」的效果會是很好的。

 

 

【重要詞語補充】

○惶恐不安:ㄏㄨㄤˊ ㄎㄨㄥˇ ㄅㄨˋ ㄢ心中驚慌害怕,十分不安。內心害怕,十分不安。《漢書‧王莽傳下》:「人民正營,無所措手足。」唐‧顏師古注:「正營,惶恐不安之意也。」=惶惶不安、惶悚不安。凶手因惶恐不安而向警方投案。」

○誠惶誠恐:ㄔㄥˊ ㄏㄨㄤˊ ㄔㄥˊ ㄎㄨㄥˇ本為臣子對君上申述時的敬詞。唐˙韓愈˙潮州刺史謝上表:「臣某誠惶誠恐,頓首頓首。」後用以形容內心非常惶恐不安。=誠惶誠懼、誠恐誠惶、坐臥不安←→心安理得。◎大宋宣和遺事˙元集:「臣呂誨誠惶誠恐,百拜奏于皇帝陛下。」◎他那天為啥誠惶誠恐的頻頻謝罪?平時趾高氣揚的神氣都消聲匿跡了。

鞫:ㄒㄩㄣˋ ㄐㄩˊ審問窮究。史記˙卷一二二˙酷吏傳˙張湯傳:「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訊究、訊鞠。

治:ㄐㄩˊ ㄓˋ審問後治罪。=鞠治。

○鞫訊:ㄐㄩˊ ㄒㄩㄣˋ審問犯人。福惠全書˙卷十一˙刑名部˙詞頌:「鞫訊不服,則夾棍拶指,辱之示眾。」

審:ㄐㄩˊ ㄕㄣˇ審問。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奉聖旨下大理寺鞫審,即刻便自進牢。」

○鞫為茂草:指雜草塞道。形容衰敗荒蕪的景象。鞫,窮困。詩經˙大雅˙雲漢:「鞫哉庶正,疚哉冢宰。」鄭玄˙箋:「鞫,窮也。」 

○冷酷無情:冷漠苛刻,沒有感情。老舍《一封家信》:「看明白了大部分的字,都是責難他的!她的形影與一切都消逝了,他眼前只是那張死板板的字,與一些冷酷無情的字!」 

○大失人望:指在群眾中嚴重喪失威望,威信掃地。 《史記‧高祖本記》:「秦人大失望。」

◎他這次欺上瞞下,打算一手遮天的行為,真是大失人望。

○請君入甕:ㄑㄧㄥˇ ㄐㄩㄣ ㄖㄨˋ ㄨㄥˋ唐武后命酷吏來俊臣審問文昌右丞相周興與邱神勣通謀之事,來俊臣遂因與周興對食之際,假意向周興請教刑求之道,周提出「請君入甕,再以炭火烤之」的方法。後來俊臣遂以此法懲治周興。出於新唐書˙卷二○九˙酷吏傳˙來俊臣傳。又見於「資治通鑑.唐紀」。全句是說讓別人自己入罪。比喻用某人整治別人的辦法來整治他自己。(比喻用某人所提出的方法,治某人的罪。)後喻以其人之法,還治其人之身。預先設計圈套的用語:作法自斃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請公入甕、請兄入甕、以毒攻毒、以牙還牙、作法自斃、自作自受、為法自弊←→來俊臣的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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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1)  
2014/09/29 06:44 【udn】 我還找到這個!十三 常識 國學 典故比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