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憐憫之心
2009/07/10 09:51:18瀏覽1877|回應3|推薦20

那人說,我不堪同居,自顧地走了.
也沒想想,從未安份履行同居義務的人,
會說這話.
 
 
走的時候,不顧孩子感受,
只想"合法地要點兒什麼",
惡意興訟.
曾幫她娘家擔當生計舉債維生,
最後不願共同承擔面對過河拆橋.
臨判決時,
那人不願支付孩子贍養費,
自願放棄探視權.
 
 
那人如願拆毀家庭多年後,
如今卻又為何三天兩頭簡訊騷擾,叫人不知如何,
日前更言,若有憐憫之心,應該體諒他對孩子的思念.
 
 
那人哪.若有憐憫之心,
當初你又為何任性拆毀維繫不易的幸福家庭.
為何不安份履行同居克盡天倫職責.
為何不顧孩子感受惡意興訟惹來最後一無所有,
為何忘恩負義枉顧結髮恩情,
為何凡事不經深思熟慮如今卻又後悔莫及.
 
 
是啊,那人,若有憐憫之心,
你可知這些年父女生活顛沛流離你又於心何忍.
終止關係所有債務我來承擔,你又可曾心存感激.
自始至終敢問你曾否半點自省油生半絲歉意.
想過如今的可憐全因當初的無知與可恨,
倒頭來卻又為何重傷他人者反身質問受害者,
沒有憐憫之心.......
 
 
是啊,那人,
當你我而今只存在律法關係時,
何來鐵石心腸,又何來憐憫之心,
彼此的生,與誰何干.
彼此的死,又與誰何故.
 
 
 
是啊,那人,
曾經口口聲聲要人家尊重你的人,
你的任性妄為,又曾否想過你對他人的尊重.
人,是相對自主的互動關係,
你想見人家,人家未必想見你,
你思念人家,人家也未必要等同思念你,
況且走出傷痛之後,父女生活中,
早已不存在你的地位,失去對你的需要.
你又為何長年深陷自己的苦毒怨妒之中,
不趁早尋覓屬於自己下一段的幸福.
 
 
 
是啊,那人,
因為尚有憐憫之心,
所以我不會召告天下,
你姓字名誰,家住何處,
法庭惡狀,供人賞讀.
因為,這是我留給你最後一絲,
源於人性的憐憫之心.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phou&aid=3120378

 回應文章

心理師Rachel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可能要做離婚諮商
2009/07/17 01:44
剛本,離婚後經常會有些枝枝節節的事挑起我們的情緒,這時候若自我勸導無效,應該去找人諮商耶!否則,對孩子也不好。

我知道你手頭不甚寬裕,我那裡有一種專案是你負擔得起的。要不要試試?(點我的網頁就可以找到連結,我猜你一定找不到我的名片)

侯剛本(kphou) 於 2009-07-17 09:17 回覆:

謝謝老師.

如果需要,我會第一時間與你聯絡.

倘若身邊也有朋友需要,

我也會請他們跟老師聯繫.


甜水窩蜂鳥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寬待之心
2009/07/14 02:01

給單親爸爸和小葳葳,

凡事必有祂的旨意!

凡事必互相效力,教愛神的人得益處!

愛是恩慈,寬容,愛是永不止息.

愛,就是了,其他的~

祂,自會擔待.

侯剛本(kphou) 於 2009-07-14 07:31 回覆:

很難想像對待那人最大的寬容和愛,

就是以不發生衝突的緘默與不見面時,

光是做到這一點,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至於有沒有人愛那人,我交給上帝,

他,確實有被愛的權利,但不會是我和孩子.

但他也不會得到來自我和孩子的衝突與傷害,

因為緘默,因為不想見.

還是謝謝你的關心.


循致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7/10 09:56

人生聚散有夢,何必難依..

福禍來自心海..

且看明日,坐看雲起.

侯剛本(kphou) 於 2009-07-10 09:58 回覆: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