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終於穿得下去年買來的高跟鞋,我所說的高跟鞋其實只有一寸半,並不是大家所想的三寸,呵呵。說起來,閒置的這雙高跟鞋前前後後穿不上十次,因為它會咬人……
正確點說是天氣熱,冷縮熱脹,腳丫子硬塞下去會痛,購買當日失策,天氣涼如今天,只有24度,腳丫子很神奇的穿得合腳。可是一到炎夏,腳丫子是塞得下,卻像擠壓筋骨,當時苦哈哈想到灰姑娘的玻璃鞋和人魚公主一步一痛的慘狀。嗚……好虐待。
既然痛,為什麼要穿?我想這個問題大家都想過,與其穿雙會咬人的鞋子,不如穿雙舒服好走的。可高跟鞋的迷思不曾離開過,高跟鞋比喻為女性的象徵,穿上後展現女性的魅力,突出身形美態,同時束縛著女性的行動力。男性除享受視覺效果外,更滿足了『控制』女性的心態,至少穿上高跟鞋走不遠、走得搖晃的女性身體上。
雖然如此,過了二十歲,還是沒高跟鞋,可能會覺得很遜,尤其在同輩一致認為是時候有雙高跟鞋,就算妳不想,上班也得要穿。可憐我的大腳丫,穿上普通店子的鞋子就不知為何泛痛,好像不合鞋的拉傷了某條肌肉筋骨。哎呀呀,好痛,心裡在叫,又禁不住好奇試鞋子,多數鞋子要穿上去才看到效果。加上腳丫子要半號,整號的不合穿,找雙鞋也蠻煩惱。
我媽近日找鞋子去喜宴,她說要一雙意大利的高跟鞋,初時不明白為何執著意大利。我好奇的腳丫探進36號的意大利鞋子,心裡不敢奢望能合腳,只因平時穿37號半的鞋子。我賭著腳部的痛楚,鼓氣勇氣一塞,竟然合穿,而且一點也不痛,說上來舒適得很詭異,我終於明白媽媽的執著,真的是太舒適得如到了天堂。我翻著鞋底一看,上頭標示HK $ 1,800,我感覺一下子到了地獄,對沒有經濟能力的我來說,祭上這筆錢供奉這雙鞋子,很肉痛耶,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