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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義廉恥、國之四維~談陳光標來台
2011/01/29 22:18:14瀏覽4340|回應22|推薦16
千頭萬緒不知由何處談起才能準確的說出我心中的想法,反覆思索之後才決定以「禮義廉恥、國之四維」為題寫下心中的感受。當然有些人看完後會批評我是假道學、偽君子。就讓你們批評吧!這是你們的自由,但別忘了我也與你擁有相同的自由,所以我才能在這表達我的意見。

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

嗟來食這篇故事所強調的就是一個字,「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陳光標先生的行為我看到的是富而無驕的商人,但我更期望看到的是一個富而好禮的慈善家!而禮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為了顧全不如己者的尊嚴嗎?這個顧及對方的尊嚴怎會扯上階級鬥爭呢?不食嗟來食讓自己餓死,是他的選擇。接受對方的道歉而接受他施捨的食物是曾子的選擇。誰對?誰錯?沒有人錯,因為人都有選擇的權利。都有自己認為的尊嚴。

哪怕是投身於風塵的女子,也有自己的尊嚴。這個尊嚴確實是很抽象的東西。可能在嘴上,可能在膝上,也可能在肚皮裡或者藏在自己的心中!

衣食足而後知榮辱


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沒有人有資格去阻撓別人接受施捨的權利,同樣的也沒有人有資格去否定別人對於尊嚴的定義不是嗎?你不要尊嚴,是你的事!我談我的尊嚴是我的事。誰對?誰錯?不過就是自己的選擇罷了。所以才有了為了肚皮出賣同胞的人。這樣的人不過就是為了自己的肚子不是嗎?衣食足而後知榮辱,你們又怎好意思罵他們是漢奸?

衣食足而後知榮辱,這句話是說給為政者聽的要他們知道只有讓老百姓吃飽了,他們才會與國家榮辱與共。這不是讓自己接受別人施捨的藉口!為什麼要有藉口?不就是為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什麼行為需要找藉口合理化呢?不就是自己覺得羞恥的行為嗎?所以談道德、談禮教的人不該看成是一種假道學的偽君子,因為孔子說: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人都有困難與過不去的時候,這時候最需要別人的幫助。所以接受別人幫助並是可恥的行為,所以不需要為自己找藉口去掩飾自己的困難。如果認為因為沒錢就可以犧牲自己的尊嚴是合理的,那是不是等於在告訴我們有錢就可以踐踏別人的尊嚴也是合理的?若如此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有錢的女駕駛可以當街甩交警耳聒子這件事了!

我認同王建煊所說:如果我吃不飽,我也會去要紅包。但是我們該想想,現在電視機裡出現的,是吃不飽?還是覺得自己吃不好的人?讓我一同再看看電視畫面裡因為領不到紅包吃不到年夜飯而咆哮的人!

什麼才是真正的善?

不否定陳光標先生的善行,我也說過了,有善心的人不如有善行的人。就如同論語裡說的:夫聖人舉事。可以移風易俗。而教道可施於百姓。非獨適己之行也。我相信他說的小紅心的故事,就是這樣子的行為。將自己好的言行讓大家都知道而群起效法。讓自己做的善事讓大家知道,如果能因此影響十個人做善事,就好像自己也做了十個善事一樣!我很佩服他這樣的觀念與義舉。這是我能力所不能及的!但這不代表我沒有做過善事!只是真的很有限。

但是今天既然要談,我們就必須徹底的談!什麼是善?善!只有無私無我的付出才是最純粹的善。就像陳樹菊女士,他的善行出發點不是為了登上時代雜誌的封面。這是最高尚的善!
昨天看陳光標先生接受陳文茜小姐的訪問裡說道:他最終的目的是為了能在墓誌銘上寫下”中國大好人”。然後接受大家發自內心的獻花!我必須先說,這是他的選擇沒有不對。而我要說的也不是針對陳光標先生個人,只是單就善作討論

在談之前先說個故事
達摩來中國宣揚佛法,梁武帝在都城建康會見達摩時問道:「朕造寺度人,寫經鑄像,有何功德?」
達摩祖師卻回答「並無功德」,「此有為之善,非真功德」!
雙方「理不契機」,不快而別(見《歷代法寶記》)

單以善的出發點來看,像陳光標先生的行為不就是一種有為之善,而非真功德!所以我們可以接受陳樹菊女士的善,卻很難認同陳光標先生的善。我認為這是兩岸分隔後文化上的歧見,不是潛意識裡認為台灣人優於大陸人的心態!更不是認為陳光標先生是來羞辱台灣人的尊嚴,因為台灣人的尊嚴,是自己丟的!是自己用”衣食足而後知榮辱”當藉口的自取其辱!

這是觀念的不同,但是隨著在兩岸日漸開放的年代裡,這樣的文化衝突絕對會一件一件接踵而來,我們是不是更該強化彼此的溝通去理解彼此認知的不同呢?我想這才是我們在網路上溝通的最大意義,而不是彼此相互指摘!

活神仙?活菩薩?

陳光標先生來台灣的第一天,一位六旬老婦接過陳光標的七萬元紅包之後直說自己遇上活菩薩。七萬元就說人家是活菩薩,殊不知他八十歲的老母一個月二萬六千元的療養院的費用都是由政府補助。他感謝過政府嗎?(不管是扁政府也好馬政府也好),他有尊稱推動這個法案的委員叫活神仙嗎?沒有!因為大家都認為這是政府該做的!如果是該做的,那些社會福利政策不如台灣的國家怎麼辦?

就是因為有這樣的現象,所以我之前才會說,這樣高調的善行會給台灣政府難堪!因為他的善行突顯了政府的不足,政府財政資源的有限
,給了有心人批評政府都不照顧弱勢的機會。政府對於社會福利政策仍有不足的地方,但是用一個富商的紅包去否定政府過去在社會福利政策上的努力,不會太過份嗎?

我們的行為都是下一代學習的對象

昨天的新聞畫面一直重複著跪來跪去的畫面,我上幼稚園的兒子好奇的問:把拔他們在幹麻?
我說:他們在要紅包?
兒說:那個人(指陳光標)是他們的阿公唷?(因為前幾天我才教我兒子說過年的時候要跪下來向阿公拜年領壓歲錢的習俗)

各位看官,我們是不是該想想,我們的行為都是孩子學習的對象,而我們該給孩子們建立什麼樣的形象呢?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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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ojichia&aid=483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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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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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媒體的報導
2011/02/12 07:20

陳光標來台,本來大陸也沒有多關注,可能因為台媒熱炒的緣故吧,我剛剛上搜狐,居然看到了這樣一個專題,給台灣網友們分享一下:

http://star.news.sohu.com/s2011/chenguangbiao/

看來大陸媒體倒是和燉奶兄有不謀而合之處,包括頁面最下方網友的發言。但我個人還是替陳光標覺得有些委屈,可能今後他會不同吧。


老石頭-old 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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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題雖並茂,但難相提並論!
2011/02/09 20:35

萬事有不平,爾何空自苦,長將一吋身,銜木到終古?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1-02-09 23:39 回覆: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皆云作者癡,誰解其中味。

freeman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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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處惹塵埃
2011/02/09 02:55

版主學識不錯,也能引經據典,但是都是“人”的執見。

行善的標準和方式是誰定的?法律制定是用來懲惡。難道行善也要有什麼型式或依據嗎?真是人心之狹隘如風之不透。

陳光標先生的作法只有施與受的人用心去感受。臺灣那些酸言酸語的痞子只是自暴心虛罷了。還有那些自以為學者或社會名顯或靠嘴巴生活的X胚們,別再引經據典來解釋陳光標的行為了,都只不過是為了掩飾內心的慚愧而已。

      在臺灣說三道四的那些痞子們丟臉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1-02-09 10:33 回覆:
 是阿!我是人,所以我有自己的想法。

不只是行善,沒有法之前,人所有的行為規範是如何來的?不就是人類行為在不斷衝擊之下所妥協的最大公約數?

法!只是用強制的手段把人的行為侷限在最低限度,為的就是確保每一個人活的自由、活的安全。

除了這個最低限度,我們有沒有更高的行為標準來期待我們的社會更美好、更完善?

說到這,一定又有不少人說我在打高空。但是試想,我們給自己定一個較高的行為標準,例如要日行一善,即便自己的能力只能做到百分之一,只能一百天做一件善事,那一年我最少也做了三件善事。法只能讓我們不去做壞事,而道德才能驅使我們去做好事。

只是現在台灣人很奇怪,對於不好的想法大家不會多加責怪,反而會說那只是想法又沒有實際去做,有什麼關係?但是當人們用聖人的言行當作自己的想法時,卻會被批評成是假道學、偽君子。這是何故?

我一直不斷的強調,陳光標的行為是做好事,是善的一種。但是如果我們單純的討論善的時候,陳光標的善就不能說是純粹的善。

或許,善行是不是純粹的善行對妳們來說不那麼重要。如果善的行為沒有道德的認知標準,那將會變成大家用金額來評定一個人的善行高低,不要說沒有,過去八八風災和川震,兩岸不都有用金額來評比善行的言論嗎?但是行善有高低之分嗎?

陳樹菊、陳光標、郭台銘、王永慶和我這個只能一日捐的人來說,這些人的善行有高有低嗎?

如果你心裡有了用捐獻金額多寡的排行榜,那是多可怕的一件事?

我不知道你所謂:酸言酸語自曝其短的痞子誰,但是誠如我所說的,我談的是就善的行為,而不是批評陳光標所為非善。

希望大家都能了解我談的這是兩件事!


paraqu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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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為美斯惡矣,善之為善斯不善矣。
2011/02/08 17:21
事實是台灣社會確實有許多問題,所以這些善心、善行才會發生。問題在台灣社會自已,或著說是那些求救的人,而不是那些行善的人。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1-02-08 22:06 回覆:
 是呀!
我談的不就是台灣人跪求施捨的行為,不是嗎?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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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概念不宜“推己及人”
2011/02/08 13:56
如果版主沒有“在地優勢”,這種“論述”很容易被人駁倒。
意思很簡單:講不出真道理,任誰都可以用版主有刪文權的優勢來控制看客,這是簡單事實,基本上是聯網給的 feature。若沒這種優勢,你的論述根本經不起考驗。這對任何人都適用,版主何須焦慮?你又沒有比較吃虧或佔便宜。
我可沒説你刪誰的文。我的重點是你的話不符人情事理,經不起考驗,若是在他處,早已被人駁光光。
有沒有發現來你這兒的大多不同意你?有沒有想過為甚麼?
被推上聯網的文被許多人駁,不太有面子是吧?
我發現版主不但寫文理緒不明,讀文也理緒不清,基本上就是不知如何從文字裡讀出事理,這是許多人的通病。
歸根究底,版主意圖將“下跪討錢”定調成“和禮義廉恥有關”,以及“是為可恥行為”,但講不清楚,或許意思是自己如此認為,可是為文遣字讓人覺得版主意欲將此事件定位成通則,或“普世價值”。
就此點而言,我個人的看法與版主並無二致,只不過我不以為任何人可以做出這種“規定”,因此試圖從其他角度來看這件事,特別是從下跪者的立場來看。而版主不以此為然,反而説我是為為這些人“塗脂抹粉”、“口是心非”。堅持“這就是和禮義廉恥有關”、“這種行為就是可恥”,可是又説不出為甚麼。
事情大概如此。
每個人當然都可以對任何事物產生個人主觀意見,也可以説出來,但下跪乞討是否適於被定調成“可恥”?説“是”的人必須給出理由。版主的理由為何?
記住:如果你給出一個理由,這理由必須有“常”,放諸四海而皆準。因為你的“定調”行為已經不再是個人主觀意見 — 你想將它變成通則。
我雖然也認為下跪可恥,但我只承認這是就自己而言,所以我不必給出理由。我就像任何人一樣可以説:“換是我,我會覺得羞恥”、“我不會這麼做”。
不論版主給不給得出一個道理,這道理都可以輕易的駁倒 — 今天如果是你自己窮愁潦倒,餓到快昏死過去,你還説不説“和禮義廉恥有關”、“行為可恥”之類的話?
即便你寧可餓死,你又如何確保別人也一定跟你一樣寧願餓死?
你還堅不堅持自己的意見是通則?
如果不的話,別人同意你的個人主觀看法,但不同意你進一步的動作行不行?
這不是我高本衲在“口是心非”、“塗脂抹粉”,而是版主自己沒有同理心,逾越了人我的界限,企圖將自己的主觀觀念強加在所有人身上,並以為恰當,還特地寫本文為誌。
幼兒矇起眼睛開心的對媽媽説:“媽咪,你看不到我了對不對”?
以下是我在一篇文 Psychology 101 of egocentrism 中對 egocentrism 的若干研究,很高興在此派上用場:

egocentrism should not be confused with lack of empathy

Jean Piaget (1896-1980) claimed that young children are egocentric. This does not mean that they are selfish, but that they do not have the mental ability to understand that other people may have different opinions and beliefs from themselves.

egocentrism should not be confused with lack of ability to exhibit one's visuo-spatial awareness

Egocentrism is thus the child's inability to see other peoples' viewpoints. The child at this stage of cognitive development assumes that their view of the world is the same as other people's, e.g. a little girl covers her eyes and says 'mummy you can't see me now, can you?'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1-02-08 22:03 回覆:
今天如果是你自己窮愁潦倒,餓到快昏死過去,你還説不説“和禮義廉恥有關”、“行為可恥”之類的話?

我發現版主不但寫文理緒不明,讀文也理緒不清,基本上就是不知如何從文字裡讀出事理,這是許多人的通病。

而是版主自己沒有同理心,逾越了人我的界限,企圖將自己的主觀觀念強加在所有人身上,並以為恰當,還特地寫本文為誌。

這些不都是你現在正在做的事情?

用當我自己快窮途潦倒之類的話來說我沒有同理心?我有沒有一再強調”接受別人的幫助並不可恥,跪求別人的施捨是可恥,得不到別人的施捨是更可恥。”之類的話呢?

困難時接受別人幫助絕對不是可恥的事!問題是我們如何區分乞討與接受幫助?這恐怕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

有困難的時候接受人家的幫助並不可恥,但是去爭取人家的施捨後還得意洋洋的,或是沒拿到而在那咆嘯的,我覺得很可恥。

主觀概念不宜推己及人?

那你和我激辯這麼多回合,是誰想把誰的主觀觀念強加到別人身上

孟子說:人不可以無恥,無恥知恥無恥矣!按你的邏輯,原來聖人們的話都是把把自己的主觀意見強加於別人身上,而影響了未來三千多年中國人的思想!

但下跪乞討是否適於被定調成“可恥”?説“是”的人必須給出理由。版主的理由為何?
我雖然也認為下跪可恥,但我只承認這是就自己而言,所以我不必給出理由。

那你怎麼看不出來,我也是以自己而言認為下跪可恥,那我又何須給任何人理由?

如果羞恥心的定義不是一個通則,不是放諸四海皆準。你又為什麼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可恥的事而不會去做?而做的人為什麼做的時候要遮遮掩掩,做完之後還要給自己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是我今天自己獨創說下跪是羞恥的行為?還是因為我們三千多年的中國文化教育使然?

我不是什麼很有學識或很有才華的人,寫部落格是為了抒發己見而已。如果你了解我,你會知道我從來不刪其他網友的言論。我也接受所有批評我的人的意見,因為我知道我可以從中學習。這是我寫部落閣四年多來最大的收穫。

至於你說文章被聯網推上首頁引來大家的反駁,這是正常的事,因為中國人自始以來都是這樣文人相輕的。至於說這是不太有面子的事。我想這也是你的個人主觀意見卻要強加在我的身上不是?

我是個碼頭工人而已,對於寫文理緒不明,讀文也理緒不清,基本上就是不知如何從文字裡讀出事理。我不覺得這是件可恥的事情,因為我知道我有能力未逮的事情。

但是讀文理緒清楚,寫文理緒明白的人不也是淪落到和我在這為文論述嗎?我可以說這樣的人是有辱斯文嗎?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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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極度清晰,但那只是我自己
2011/02/07 22:49
“如果和禮義廉恥無關,為什麼。。。”
我説的是:“下跪和禮義廉恥的關係 — 如果你要這麼認為就有關,否則無關”。
我可沒説出我自己認為有關或無關。誰告訴你我認為下跪和禮義廉恥無關?

“討錢者下跪是跪者自己的事?”
那當然。不然是誰的事?

“某種程度上,你也認為向人下跪是一件羞恥的事,不是嗎?”
是啊,所以我沒去跪,這很正常啊。但版主如何知道去跪的人“認為下跪和禮義廉恥有關”並“感覺羞恥”?

我想版主犯了一個意圖規定“下跪和禮義廉恥有關”、“是羞恥的事”這種主觀意識的錯誤。你可以如此認為,但“替人家認為”?版主沒有立場。這東西不像交通規則,違反就是違反,沒甚麼可爭執的。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1-02-08 13:04 回覆:
 是啊!我覺得向人下跪乞討的行為是很羞恥的事,這是我的認為!因為我認為有關,所以這樣的行為有關乎禮義廉恥,這怎麼會是一件錯誤的事?做這樣行為的人覺不覺得羞恥與我無關。你呢?從你的文章我認為你心裡認為有關,只是不願意因為這樣而接受我的觀點,所以說出這樣口是心非的話來:這些下跪的人甚至和禮義廉恥也沒甚麼關係。

當然這還是我沒有證據的臆測,你可以繼續否認。

但是我也同樣認為,困難時接受別人幫助絕對不是可恥的事!問題是我們如何區分乞討與接受幫助?這恐怕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

一個媽媽接受記者訪問問道:有沒有看到自己的女兒下跪?母親泛著淚光哽咽的說沒看到,為什麼他要哽咽?他要啜泣?是不是因為他還有羞恥心呢?對照那些不以為羞恥為恥辱的人來說,他的節氣要高尚的多了!

這是我的想法,至於那些人覺得受不受辱那是他的事!我也沒有要替他認為。只是當我在教兒子的時候,我不會把這樣的行為用任何藉口合理化!

你呢?你會怎麼教自己小孩子?下跪和禮義廉恥有關”、“是羞恥的事”這是主觀意識的錯誤?

路過
偽善跟偽君子差很大的
2011/02/07 22:26

陳光標並不虛為,反而是大辣辣的表達想要高調,讓大家都知他在行善。

真正虛為的是明明想要大家都知道他行善,卻因為高調會被認為是沽名釣譽而故意低調,但真怕永遠不會被人發現,所以那些人會在捐款時留名。

行善可以不留資料的,我相信很多人做過...像教堂就有個箱子或某些時候賑災時會有箱子...你將一千萬現金分幾天丟進去,絕對沒有人查的到是誰捐的。

行善真要人不知,很簡單的....

而不管高調或低調行善者,其所做的事實都是助人的,當然都值得鼓勵。

而岳不群的偽君子所做的事實是會害人的。

偽善=虛偽+做好事

岳不群偽君子=虛偽+做壞事

兩者只有虛偽一樣,但做的事好與壞完全不同。

偽不偽善,其實要看行善者的心,跟高低調無關。但就算真的陳光標是偽善好了,鼓勵他也是鼓勵做好事,而版主提出[如果可以接受陳光標這樣的善行,又為什麼不能接受岳不群的偽君子呢?]這樣的推理,是不合邏輯的。 因為若版主的邏輯成立,那便是鼓勵或接受做壞事!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1-02-08 13:28 回覆:
 如果你能接受陳光標的偽善,為什麼不能接受留下姓名的偽善?她們不是同樣在做好事?你是不是也用了第三者的臆測與喜好去批評了做好事的人?

再說又有多少留下姓名的捐獻者得到與陳樹菊女士同樣的名聲?這也是偽善的行為?這樣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說法,不會比我的論點高明到哪。

岳不群偷闢邪劍譜得到五嶽盟主的地位之前,連他的妻子都不知道他是偽君子?當他出手相助林平之時,如果你是書中人,你會說他俠義心腸?還是偽君子?

你怎麼能知道今天他做的好事,明日可能就是其他人的壞事!例如他混淆了台灣人是非善惡的價值觀的時候!

周公輔佐成王日,王莽禮賢下士時!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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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清楚的是版主
2011/02/07 22:24
為什麼我們要為了討論而說出口是心非的話呢?

請版主明確指出:一、誰們,二、在那裡,三、如何口是心非。如果有,舉證不難;如果沒有,此話無意義。

我不是雞蛋裡挑骨頭,我從你給所有人的回應裡看出一個根本問題:意見性的話過於空泛,講不清楚;非意見性的陳述也沒有明確根據。這樣很容易與人爭執,有時明明自己對,看起來也不合情理。上面這句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不是意見,可是做為事實陳述人、事、時、地俱缺。如果版主沒有“在地優勢”,這種“論述”很容易被人駁倒。沒甚麼大不了的事情,看起來不對勁就會有人駁你。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1-02-08 12:44 回覆:
 你問了問題,卻自己回答了不是?我在你的言論裡發現了你也認為下跪乞討事件羞恥的事,卻又為下跪著的行為擦脂抹粉,這不是口是心非是什麼?不承認?你後來的那一篇已經提供了最好的証明。是啊,所以我沒去跪,這很正常啊。

地主優勢是什麼?我刪了你的文還是修改了你的論嗎?你這不也是一種意見性的話過於空泛,講不清楚;非意見性的陳述也沒有明確根據。

論述本來就會被駁倒,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如果能在辯駁之中學習到什麼就夠了。



流浪的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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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部份的觀點很中肯
2011/02/07 22:20

我真正有異議的是這句話:【陳光標先生的行為不就是一種有為之善,而非真功德!所以我們可以接受陳樹菊女士的善,卻很難認同陳光標先生的善。】

鼓勵有為之善對於社會的意義,我前面兩次發言已經詳述,就不贅言了。

雖然作者前面承認陳光標的行為也是一種善舉,但最後又說很難認同他的善。顯然作者的觀點是這種行為沒有必要,因為部份窮人得到的好處比不過社會尊嚴遭受的損失。正如我說的,作者其實也是道德原教旨主義的支持者,而在我看來,這種主張是不合適的。贊同陳光標,不等於否定高於陳光標的陳樹菊;褒揚陳樹菊,不必以否定陳光標為前提。

作者以岳不群作比,但其中有個嚴重的錯誤在於,陳光標並沒有欺騙,而是實實在在地拿出了錢,他的目的也沒有隱瞞,就是通過做好事得到別人的讚揚,其言行如一者非偽君子之流可比。另外人們可以否定偽君子,但是偽君子提倡的良好道德不應該因人廢言。比如英國的思想家培根有很多流傳於世的名言警句,但他本人實際上私德不佳,諸如謀奪孤兒寡母遺產以及貪污受賄等,但社會主流並沒有因此就否定他提倡的美德。人們否定偽君子恰恰就是因為他本人沒有做到自己提倡的美德,從這個意義上講,岳不群也是不應該全盤否定的。

最後一段,我也不會教育我的後代爲了紅包下跪,但是這件事其實怪不到陳光標頭上,子曰:不遷怒,不貳過,因為受讓方的行為而對施讓方不認同甚至否定,其實就是一種遷怒。受讓者的跪受,體現的是一種捨弃尊嚴而求存或求財的思想,無論陳光標來台與否,這種思想都是事實存在的,只不過有否讓人看到而已,因此陳光標並非這種行為的提倡者或製造者,如果因為此事看到了社會本就存在的另一面而否定此事,是否是一種鴕鳥心態?如果因為下跪的場景觸目驚心,影響超過了社會真實,是否過分渲染的媒體應該承擔主要的責任?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1-02-08 13:44 回覆:
【陳光標先生的行為不就是一種有為之善,而非真功德!所以我們可以接受陳樹菊女士的善,卻很難認同陳光標先生的善。】

我承認這段話並沒有將我的本意完全的表達出來,容我再次補充。

首先必須把這個論述拆成二個方向討論,一是陳光標的行為,二是善的真諦。
陳的行為,是值得肯定的,這是我一直不變的立場。只由真實的善行才能確切的幫助他人。

但是如果是討論善的真諦與如何教育下一代,我們就必須用比較嚴謹的態度來看待。必須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再這來討論。而這個標準我認為是無私無我無求的付出。同意嗎?所以我說我們接受陳樹菊的善但很難認同陳光標的善。是這個意思。

如果我們心中沒有一個善的標準,我們又怎麼會認定岳不群是偽君子呢?

我沒有把這樣的行為遷怒於陳身上,我在主文中也提過,是台灣人用”衣食足而知榮辱”的藉口把自己的臉給丟的。

如果大家都肯定下跪領紅包的行為,都認為這種事情可以用比較輕鬆的態度待過去。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如果我們什麼事情都把他合理化,那我們有什麼資格去批評台灣現今道德沉淪的現象。不都是大家用合理化的藉口再姑息養奸!

無恥之恥,無恥矣!

流浪的老貓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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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責怪作者的意思
2011/02/07 18:52

我提孔子學生的故事,是爲了說明人的自私本性不可違背。如果社會善行標準建立在完全無私的高度上,只能是沙灘城堡、海市蜃樓。子貢的錯處在於私自拔高了善行的標準,讓他人視之畏途,這一點和陳光標的做法正相反,因為他的行為是被廣大政客名嘴們評價為低於普遍道德標准的。甚至很多人借此個例映射兩岸的道德水準差異,以陳光標的作為指責大陸道德不彰,但是看到下跪乞財的台灣人又感到面子受損,不免對此事多加批評。如果說陳光標此次來台爲了舍利求名,那麼他很大程度上失敗了,我不知道這樣的經歷對於其他不那麼無私的富人來講是否會是一種鼓勵?

至於假道學三字絕非送與作者,因為作者針對陳光標的評價已算客觀。我說的是如果刻意拔高道德評價標準后,必然會出現的這一群人。就如明清理學,我不否認世上有真理學君子,如海瑞、湯斌、于成龍,但是這樣的人只能說極少,大部份人對於這些榜樣只能高山仰止,嘆而觀止。那些鼓吹的人,大部份不免是說一套做一套,讓這種道德標準脫離社會實際。

我的觀點在於放鬆二字,如果看到有人下跪討錢,不必過分反省社會為何如此,因為世界上再富裕的國家都有乞丐,有的人是真的需要幫助,有的人只是好吃懶做而已,這是四海如一的現象,是非過錯不在於施捨的一方。如果說錯,那麼背靠著各種政治光譜的媒體們爲了各自的目的拼命放大這種下跪的景象,才是真正的亂源。如果一個媒體跑到西方國家拼命拍攝每一個乞丐,并造成這個國家遍地窮人的景象,那麼錯處在誰?在施捨的人,乞丐,還是媒體本身?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1-02-07 21:00 回覆:
 我不知道這樣的經歷對於其他不那麼無私的富人來講是否會是一種鼓勵?

這也是寫這篇主文之前憂心的,所以我才不斷的強調,善心不如善行。

如果可以接受陳光標這樣的善行,又為什麼不能接受岳不群的偽君子呢?某種程度上說,岳不群的偽善不也達到了某種勸人向善的標竿嗎?

在富裕的國家也都有窮人,但不是每個窮人都為了生活而向人下跪。當我們可以高調的說要放輕鬆來看這種行為之前先問問自己。

我們會不會這樣教育我們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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