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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8 14:43:53瀏覽998|回應0|推薦1 | |
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14 未婚媽媽 ? 民國五十五年九月底,我還在籌措出國的路費和生活費。本來,西德政府所提供的公費,對留學生而言,應該是足夠的。但我父母認為我一個人遠走高飛,把一家大小的生活重擔完全丟給他們兩個老人家,實在太不負責任了,所以,希望我能先把家安頓好,再自己前往法蘭克福深造。 我一個小女生,歷來所上班或所能打工兼差賺來的每一分錢,都早已一文不剩地全給了爸爸媽媽,我從沒有自己開過薪水袋,也沒自己從薪水袋中拿出過半分錢,我都原封不動地雙手呈交給了爸爸媽媽,即使今天,已兒女成群,也仍然一樣,因為悲慘的家境,實在太窮太苦,我也不忍心向爸媽伸手要過錢。但由於這樣,我這自封自閉的人,更沒有能力交朋友或與同事相交往,又如何會又人肯雪中送炭來借我錢呢?又哪會有什麼熟人可以慷慨解囊呢!但我雖然未與爸媽一起生活,卻屢屢在爸媽的淚眼裡,感受到一個貧窮家庭的苦難。說真的,血濃於水,身為長女的我,哪丟得下父母?哪丟得下我這些弟弟妹妹呢? 於是,我提起勇氣,前往懇求一位長輩,他家幾個孩子全是我家教的學生,特別是老大,差我兩歲,是我大一時所教的高三學生。那時也已大學畢業,並服完兵役,準備前往美國讀研究所。 這戶人家,是很傳統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非常有教養的書香門第。 在我充當家教期間,兩位老人家視我如親生的女兒,處處疼惜有加,關愛有加。可是,對我這受戒的佛門弟子而言,官宦世家的富貴榮華,似乎太損福份。何況,我又罹患有自閉症,對人總是敬而遠之,不敢太過親近,所以,一直不敢領受他們一家的情與愛。平民總是平民,何必高攀呢!這次,我在父母的逼迫下,實在已經走投無路了。內心深處,好期待真能有奇蹟似的奇遇,碰上救星。但站在台北街頭,那種孤立無援的感覺,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淚下」。我想,如不硬著頭皮,找他們開口,我還能期待誰呢? 很出乎我意料之外,這戶人家的兩位老人家,幾乎對我有求必應,還馬上拿了一大筆錢放在我手裡,並且很慈祥地問我:「這些夠嗎?如果不夠,請別客氣,隨時再回來拿!」 我當面點算過一遍,我說:「太多了,不用這麼多!」 因為借也得有辦法還,不能沒有一個底數。然而,他們兩位老人家一直要我收下,他們說:「等妳拿了法學博士回來,這區區一點錢,又能算什麼?」 當天晚上,兩位老人家非常客氣地提到如果我能當他們家媳婦,對他們而言,真是累生累世修來的福氣。我告訴他們,我父母不准我嫁給外省人,因為怕我被帶回去大陸,將來會每天都看不到女兒。兩位老人家聽了也很諒解,就半個字也沒有再提了。 農曆八月十五日是中秋節,花好月圓,豈奈我心情很亂,連賞月的雅興都沒有,因為再幾天,我就要出發到遙隔數千里外的天涯海角去流浪了,整個人可說非常沉重。 農曆八月十六日,月亮比十五還圓還亮。這如父如母的兩位老人家,和我所教的幾個孩子,決定要為我餞行。那份熱情,很令我盛情難卻,只好答應了。 我一向滴酒不沾。特別是我十八歲便進了佛門,又跟著師父受戒,根本不知道什麼是酒。但對方是長輩,一向十分疼我,照顧我,這次又幫了大忙,我怎能拒之於千里之外呢?何況要分手了,一別便是至少七年,真能不喝半滴嗎?我輕輕地端起小酒杯吮啜了一小小口,很奇怪的感覺,先是暈暈地,不久我便睡著了。 當我大夢初醒,我發覺我躺在一間漂亮的新房裡,佈置像洞房,而我的衣服也自內到外,全身都被人換過新的,並且最外邊還整整齊齊穿著粉紅色的新娘禮服和一襲白色婚紗,我知道我已鑄成一生的大錯了。男方說:我在家人扶持下,進洞房前,早燒過香,拜過堂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在迷迷糊糊中,我竟然成了這家的大媳婦。我好恨唷!真沒想到這種正派又中規中矩的古典書香門第,也會做出這種事! 我不敢稟告父母,但我的身體很不爭氣,整個癱瘓了。爸爸媽媽似乎感覺到我出事了,叫我去問話,越問越生氣,乾脆命令我先服藥把肚子裡的東西流掉再說。男方也派人向爸媽提親,認為反正米已成飯,何不順水推舟就此結兩家秦晉之好?但爸媽破口大罵他們是小人,禽獸不如,當然也就一切免談了。 男方要求我說:「不要去西德了,既然都已燒過香、拜過堂,也進洞房了,為什麼我們不先辦結婚,再一起去美國進修呢?」 我說:「爸媽不准就是不准,請死了心吧!我這一生絕對不做父母親不高興的事。」 我知道我中獎了,可是我是佛門弟子,我不殺生,我哪狠得下心來殺我自己的孩子呢?但我也不能挺著大肚子去西德留學丟臉吧?何況我區區一名女留學生,漂泊在他國異鄉,哪還有能力撫養自己的小孩呢? 三個多月後,我的肚子已大得太明顯了,父母決定把我趕出家門,不讓我再踏進他們這個家半步,而外婆也怕左鄰右舍閒言閒語,叫我找個陌生地方避避風頭,等肚子平了,再回去。 我寫信到西德,向我的指導教授說明理由,因為我今年已經沒有辦法前往報到了,我還請求教授給我指引一條明路,教導我到底應該何去何從。 我的指導教授說:「先把小寶寶平安生下來,明年再來西德讀書」。我是女生,愛自己的小寶貝是天性,當然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兩難情況下,我會選擇留在台北,讓自己的小寶貝平安地降臨人間,畢竟這是我肚子裡的一塊小心肝肉,也是我在這世間的唯一親人,當然,更是我一生的全部。 剛被外婆和爸媽掃地出門時,我茫茫然又無所依靠地兀自在台北街頭徬徨徘徊,我從沒真正離開過家,真不知該去哪裡才好。有人告訴我,花蓮有個未婚媽媽之家,而台北新生南路也有一個未婚媽媽之家。不過,這人說,在未婚媽媽之家所生下的小孩,自己不能抱走。這就太使我為難了。有人建議我先去現場問問看,可是,我哪有臉挺著便便的大肚子,到處丟人呢!我一步一步慢慢走著,沒有靈魂似地拖著疲累身體,兩眼愣愣地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和車輛,稍稍有點臉熟,便定睛注視再注視,但直到夜幕低垂,伸手不見五指,仍然沒有邂逅半個熟人或親人。 我想過:何不回山上求師父求救去?可是我肚子內有個小寶貝,已經沒有力氣走那段崎嶇坎坷的漫長山路,也爬不上那斷崖絕壁。再說,師父那兒,是個國家級的莊嚴佛門聖地,全是男眾,怎能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個懷著身孕的未婚少女呢?這樣,師父還有臉在佛教界立足?還配稱為一代宗師嗎? 我不能讓師父蒙羞。我寧可流落街頭當乞丐,也不投靠師父,玷汙師門。 到底我該去哪裡?身上一分錢也沒有,一件衣服也沒能帶出來,而嚴寒的十二月,天很快就黑了。一陣陣的冷風,又凍又刺。我好餓,好冰,特別是從小缺血缺氧的體質,一直在抖顫著。有誰肯施捨我一碗熱粥,讓我填飽飢腸轆轆的空肚子呢?我好擔心,這麼冷冰冰的氣候,會把我肚子裡的小生命活活凍死!說真的,我好餓,好冷唷!但我能去哪裡? 職業介紹所嗎?有身孕的女孩子,沒有人有興趣。挨家挨戶地問嘛!一樣沒有人肯伸出援手。有人告訴我:三重有很多工廠,缺女作業員,缺做飯的女傭。我覺得我應該可以試一試。 我到了蘆洲,看圍牆上的招貼,邊找邊問,終於,不到幾天,便找到了一份掃地、倒茶、接電話的女工友工作,待遇很低微,但我只要跟肚子裡的小寶貝不餓肚子,便夠了。當然,能有足夠的錢來輸血排鐵,還有,就是能買些營養品給肚子裡的小寶貝補一補,那就更安心了。 民國五十六年端午節,正好我肚子裡的小寶寶已經滿九個月了。中興大橋有龍舟大會,人山人海。這時,我即使穿著平底布鞋也已寸步難行。腰椎十分酸痛,連站立都很困難。我的醫生告訴我,嚴重惡性貧血症生產時會有生命危險,並且要大量輸血,費用十分高昂。他問我:「經濟上沒有困難吧?」 我哪會沒有問題,我連吃飯都已快三餐不繼了。「乾脆連小寶貝一起死吧?屈原不是跳水一死了之嗎?今天好巧,正是端午節,當了水鬼就不必擔心餓肚子了,光吃粽子也會飽吧?」 我走向人群擁擠的橋中段,穿過人牆,欄杆上也坐滿了觀眾,我爭到了一個空位,一上去便噗通往下跳。 我醒來時,已躺在岸邊沙灘上,有救生員在為我施行人工呼吸。 警察先生問:「為什麼會這般不小心被推擠到掉下水呢?」 我很累,很困乏,連說話的力氣也沒有。眼睛一閉,我不自覺地又睡著了。 後來,我又被轉送到鄰近醫院打安胎針、強心針和營養針,我告訴救生人員,我沒有半分錢,救生員很和祥地安慰我:「小姐,別擔心,妳就好好休息吧!」 我躺在病床上,沒有半個親人和熟人,我靜靜地沉思著:「為什麼女生遭人強暴,已夠可憐了,不但家人沒有安慰她,為她好好療傷止痛,還要把她逐出家門,不顧她的死活,讓她流落街頭,而自生自滅呢?這樣不會太絕情?太殘忍?難道我們的社會還是一個野蠻的部落嗎?」 很多人一直勸我打胎就沒事了,但我想一個人如果可以用自己的手殺死自己無辜的稚弱子女,這社會還有人性,還算人道嗎?還叫文明嗎? 師父反對打胎,他說:「除非自己與嬰兒一起死,任何人皆不准以任何方法剝奪腹中胎兒的小生命。」 我剛出事的時候,沒幾天,我就發覺我每個月該來的已經沒來了。當時,我只須服下一劑中藥,便可把肚子裡的身孕流掉,但我深深以為生命是無價的,何況這孩子的未來,也還是個未知數,說不定長大後是個對國家社會很有貢獻的人,而且這孩子還會傳宗接代,衍生出很多孩子,和孩子的孩子。如果我把這孩子給流掉了,想想,我所流掉的,豈僅是一個小小生命而已! 我辭掉所擔任的公職,和所兼任的各種工作,就為了保住這孩子的小小生命,而淪落到三重蘆洲鄉下,當人家呼來喚去的下賤下下女,忍飢挨餓地敖到十個月生產期滿。這段悲慘的冰冷歲月,除了眼淚還是眼淚,唯一的安慰是黑夜裡高掛天空的明月,和圍繞在她身邊的一群小星星。這小孩如果是女的,將來也會像月亮一樣,是個好媽媽吧?而兒女成群,也會像滿滿的小星星吧! 我罹患有與血癌相似的嚴重貧血症,醫生做產前檢查時,一直擔心我會難產死,也一再懷疑胎兒的正常。我真怕我死了,留下孩子在世間會受人凌虐欺負,而萬一孩子死了,我將會失去求生的勇氣和意義,所以,我選擇了跳水來結束我們母女倆在這是間的苦難,或許,在天國,我們會很幸福。 很僥倖地我和肚子裡的孩子都平安獲救,也沒因為動了胎氣而流產。我在調養身體的那段日子,開始懂得每個人都沒有權力殺死自己,甚至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誰也不能將之毀傷。 當女人,一定要比男人堅強,才能活得下去。 民國五十六年農曆六月○日下午,我的孩子在我哀嚎慘叫中,來到了人間。還好是個女的,體積不大,不然我已虛脫而死。將近五天,我在活活被撕裂的劇痛中煎熬,陣陣哀嚎慘叫,震撼了整個產房,我兩手亂抓,但什麼也抓不到,我翻來翻去,什麼古怪話、髒話、莫名其妙的話全出籠了,可是任憑我又哭又喊,直到聲嘶力竭,卻旁邊連半個安慰的親人也沒有,憐惜的人,也沒有。 醫院問我:「是付生產費呢?還是????」我問:「還是什麼?」 我很坦白地告訴醫院,我實在付不起生產費。醫院說:「何不乾脆把孩子給醫院抵債,妳一個女孩子也可省掉好多負擔?」 當時,我身上哪會有錢,只好接受醫院的條件,把孩子交由醫院處理,不得異議。我只懇求醫院這三天內。每天一次抱孩子來讓我撫摸一下孩子的臉。我因為跳過水自殺,母體和胎兒都有嚴重的內外傷,我又罹患有地中海貧血?症,醫生擔心我會難產而死,甚至也擔心胎兒會死在肚子裡。我從早到晚都哭了又哭,幾乎哭到眼睛瞎了。如果我真的難產死了,孩子怎麼活?又如果孩子死了,我又將怎麼活! 我能不嚎啕痛哭嗎? 我看不見孩子,只能用手摸,護士小姐警告說:「再哭,就一輩子瞎眼了!」 我七天後出院。原本以為沒了大肚子,沒了孩子,便可以了無牽掛地單身一人出國讀書而與出事前一樣地恢復少女的青春活力。 但我發覺我一天比一天想念我的孩子,不到一週便整個人接近崩潰。我回工廠,哀求老闆幫忙付費,以便贖回我的小寶寶,我告訴老闆,等我回到外婆家,這些代墊的錢,都可以還清楚,我要把孩子抱回去給外婆看看,我所生的小心肝寶貝,有多可愛,多討人喜歡。 我回去醫院,這裡的人告訴我,孩子早就給院裡死產的客人換走了,也開了出生證明,給對方報了戶口,而我的資料,為了避免糾紛,也全銷毀了。 我當場有如晴天霹靂,一陣瘋狂嘶喊,便暈倒了。從此我查不到孩子的任何資料,也一求再求,都見不到孩子的面。 前後長達八年,我每天下班或例假日,都兩眼呆呆地站在三重天台戲院的門口,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我好想再看孩子一眼,只要一眼就好。 民國五十六年中秋節,男方從美國回來了。他到我上班的地方來找我,他看我一臉憔悴,又瘦又小,很是捨不得。他說:「老師,真的很對不起,我錯了。」 「老師,沒想到把您害成這個樣子,請您原諒!」他也哭了。但我能說些什麼呢?過去的事,真能過去嗎?他再三懇求我與他一道去美國,他今生今世惠盡心盡力來照顧我,補償我。他很不瞭解,這整整一年,我到底躲避到哪兒去了?為什麼他從美國趕回來找好幾次,都查不出我的下落呢?他問:「我們的寶寶呢?」 我忍不住大聲哭了起來,他不敢再往下問。 只聽他哽哽咽咽地抽蓄著,突然,他大膽地牽住我的手,緊緊地,任憑我怎麼摔,都不肯放。他近乎哀求:「老師,請您答應陪我去美國深造好嗎?」 我搖搖頭。 「老師,我會耐心地等待您回心轉意,我明年中秋節再回來!」 ★★★★★★★★★★ 民國五十七年六月底,我奉命進入考試闈場,不能與外界接觸。考試一開始,我們就被放了出來。管理員告訴我,這些日子裡,美國有位先生每天打好幾通電話找我。大約傍晚的時候,男方又從美國打來:「老師,我們的習俗,今年一定要成家。請您答應我的懇求好嗎?」 我仍然搖搖頭地說:「不」。因為我已經問了又問,哭了又哭,跪了又跪,但爸爸仍然堅持不准。 一週後,男方在電話中告訴我,他娶不到我,只好娶學妹了。但這輩子,他永遠等著我,隨時歡迎我去美國與他一起生活,一起奮鬥。 他結婚那天,我接完電話,便頭暈目眩,倒在地上,被送醫急救。大家都說我主辦聯考太累了,太操勞了。但有誰知道,我的心早已破碎了。我昏睡了七天,才醒了過來。 他是我的學生,我指導他做功課時,一板一眼,從未彼此交談過半句功課以外的閒話。難道我在不知不覺中,一顆心已被對方佔領了? 他的另一半是我的學妹,是我鼓勵他娶的,但學妹告訴我:「公公和婆婆只承認您是他們家的大媳婦,堅稱永遠沒有人可以取代。老人家要我尊您為大姐姐,家裡上上下下,都尊您為大少奶奶!」 我像黃河決堤般地放聲嚎啕大哭,直哭到死去活來。我該何去何從? 我們家從小便不准頂撞父母,不准違抗父母,我們做子女的,只能聽話,只能做父母親高興的事,而且絕對順服到底,從不敢有任何自己的想法和看法。 我知道我的對象只能是本省人,至於外省人,則哭到死也不可能准。但結婚有必要在省籍上做大文章嗎?只要人品人格夠水平,能託付一生,這不就行了嗎? 我父母很固執,為此,不知摧毀了下一代多少幸福?但我父母從不後悔:「誰叫妳是我們家的孩子呢!」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所以,錯的一定是子女。「您真這般認命任分嗎?」「當然,我是認了」。 六十二歲了,我仍然不敢頂撞父母,不敢違抗父母,一切都聽從父母做主,因為這一生父母到處受人欺侮凌辱,已夠苦的了,我們當子女的,何忍在雪上加霜呢?任何事與其讓自己快樂,不如父母快樂,即使我們自己很不快樂,也心甘情願地承受,這是我們代代相傳的家教,不也很好嗎? ★★★★★★★★★★ 民國五十九年底,我奉父母之命,和不曾見過面的另一半結了婚,也生了兩男兩女。但我沒有一分一秒忘掉我第一個孩子。我一直睡不著,吃不飽,日子也過不好,也天天去三重等看小孩。 另一半說:「妳現在不是又有了四個寶貝了嗎?為什麼還天天哭,天天想呢?」 只有做了媽媽的人,才能體會做媽媽的心情。孩子每一個都不能取代,都不一樣,各有各的可愛。 我沒看過我大女兒。在醫院生產時,我哭瞎了雙眼,根本摸不出孩子真正長相。我現在兩眼都看得到了,卻不知道我的小寶貝究竟被轉賣到了哪裡。 我一天盼過一天,一年捱過一年,無分春夏秋冬,每天全神貫注地凝視著來來往往的行人和她們手中所抱著的嬰兒,但渺渺茫茫,仍然沒有任何訊息。家裡的人都勸我忘記過去,努力未來,為什麼不珍惜現在所擁有的呢?於是,我開始把全副心血,投入現在這個家,我荒廢家務太久了,也忽略家裡四個孩子太久了。 ★★★★★★★★★★ 十四年後: 我在主持法會時,突然有位國中小女生,強拉她媽媽到我面前,指著我說:「她是我媽媽,她是我媽媽!」這小女生的母親很尷尬,趕忙嗚住她的嘴巴,制止她亂喊亂叫。這位母親罵她女兒說:「師父是男的,怎麼會是妳媽媽,何況師父是出家人,怎麼會生妳呢」 這小女生很不服氣地一再堅持她沒看錯人,她說:「我一生下來,我就看過,她一定是我媽媽!」 我們密宗在觀想時,不能分心,因為萬一精神不集中,自己的生命會有危險,所以,我也沒有能看清楚這小妹妹的長相,或讀哪個國中,更沒聽清楚,她到底嘀嘀咕咕些什麼。我隱約注意到,這小女生被她母親硬拖出我們的道場,而這小女生也硬是不肯。 此後,我也沒有再看到這位小女生,也不當一回事地把她忘了。 ★★★★★★★★★★ 十五年後: 民國七十一年底,大約十月左右,師兄們又應當地信眾之邀,再度前往三重辦理法會與道場,以求合境安寧,風調雨順。由於女生雙手比較纖細修長,打起密宗手印,可以十分圓融柔軟,幾乎天衣無縫,所以,師兄們仍然推我主壇,要我下班後,趕往現場,代表師父來披掛上陣。當我換妥金剛上師的僧袍,戴上五佛冠,儼然一副莊嚴大丈夫扮相。突然,有位高中女生拉著她父母到我面前來,她指著我告訴她爸媽說:「她是我媽媽,她是我媽媽!」 似乎與兩年前那小女生同一個人,而她媽媽也一樣訓斥她胡說八道,因為師父是男的,又是出家人。但這位高中女生卻不理她父母開導她的話,還一直堅持我是她媽媽,她哭著喊:「媽!媽!我真的是您女兒呀!」 我很錯愕,也很手足無措,怎會遇到這突如其來的怪事呢! 我左右的人,怕她吵到我辦事,硬拖硬拉把她勸出辦法會的道場。 我由於全神貫注在佛事上,無法分心,所以,也沒和這高中女生正式見面或說說話。 民國七十二年元月: 三個月後,這個高中女生突然帶著大包小包行囊找到我家來,她是自己偷偷離家出走了。她說她已經受不了道士們的驅魔斬妖,她哪有中邪?哪有發瘋?她只是想找到自己親身的媽媽,彼此相認,並且希望能從此生活在一起罷了。現在已是非常科學的年代,大人們為什麼還相信那些道士的鬼話呢? 我好說歹說,一再勸她趕快回她現在爸媽的家,因為她尚未成年,根本不能留在別人家裡,何況,我還不知道該如何來向我家人做合理的解釋呢! 但她非常固執,她說:「您是我媽,這又是我媽的家,我為什麼不能回來自己的家住,還要去住別人的家呢?」 一般人家,都不希望有任何外人闖入自己的生活王國,當然,誰也不肯做傻事養別人家的孩子。十六年來,我已習慣目前這個安定的家,今天竟然很突兀地?出一個素不相識的人,我們一家大小,可真上上下下都亂了陣腳。我真的很為難。 我想到了我師父,當年師父圓寂時,交給了我三個錦囊。我記得師父曾經說過民國七十年我就會見到我的大女兒,民國七十一年我還會再見到大女兒,到了民國七十二年,我這大女兒就會自己回家與我團圓了。但輾轉十六年了,我已重新建立了新家庭,又再生了四個小孩,真不知要如何來向現在的家人做合理的解釋?又如何讓他們來接納我這大女兒,而不致傷害到家裡的每一個人,也不會破壞這個家的幸福、圓滿與和諧。我想: 我好猶豫,好難取捨唷!以前,我哭太久,把兩眼都哭瞎了,所以,我摸過孩子的臉,卻從沒有看過孩子的長相,我如何來確認呢?當然,我又想到師父,想到師父的錦囊。我恭恭敬敬地在佛前打開錦囊: 「時日已經成熟,養大女兒,高興重回親娘懷抱。」最底下還寫了一行小小提示:「黃制服,學號○○○○○。」(詳附註) 我問:「小妹妹,妳叫什麼名字?讀哪所學校?學號多少?」 這小妹妹一一告訴了我,她讀景美女高一年級,她的學號是○○○○○。她打開包包,拿出她的制服和學生證。很奇怪,竟然和師父的錦囊完全一樣。 我摟著她,越抱越緊了,我哭了,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我閉上眼睛,摸著她的臉,我泣不成聲。 就這樣,我的大女兒果真自己找回來了。 高三,大女兒選的是理組,而且成績很好。我看師父留下的錦囊,寫的卻是文組,而且明明白白地寫得很清楚是「國立政治大學○○系」,底下還註明一些小字,是學號。 大女兒看我十分懷疑,便說:「媽,難道我不是您當年那個孩子嗎?」 師父從未錯過,難道這女兒真的有錯嗎?大女兒三番五次要求我一起去驗DNA,但我堅決反對,我為什麼要懷疑自己的女兒呢? 景美女高的老師,有一天通知我們家長,要所有選理組的儘量轉到文組,因為這次大專聯考,理組的全軍覆沒。 大女兒仍然不肯轉組,結果一如學校所料,她落榜了。第二年重考,又落榜了。補習班老師與我商量,希望勸她轉到文組,她還是不肯。 有一次,她在補習班模擬考上,與任課老師起了衝突,彼此爭得面紅耳赤,很使她灰心喪志,半途自己一氣之下,轉到文組,但考期已近,來得及嗎? 因為她怕我反對她的考前變卦,自己很認份地活拼死拼。 放榜了,她也僥倖地錄取了。我說:「照師公的錦囊,讀○文吧?」 她很不能接受,一來她討厭語文,二來什麼文不能讀,偏偏去讀這咬牙嚼舌的東西,而且又這般冷僻! 選填志願了。她找了好多補習班幫她電腦預測,結論卻是:「國立政治大學○○系」。 我說:「不到黃河心不死,妳還是乖乖聽師公的安排吧!」她趴在我懷裡,哭著說:「媽,我認了,我知道我逃不過您們的定數,我就照著師公的錦囊吧!」 開學後,註了冊,學生證的學號,一個字也沒錯。 大女兒目前已留學歸國,並已完成博士學位。 附註一:「景」是「時(日)己(京)」,「美」是「羊大」,「女」兒,「高」興。合起來暗指:「景美女高」。羊大女兒,也指屬羊大女兒。民國五十六年次,生肖屬羊。 附註二:我這大女兒第一次見到我時,因為亂指穿著男裝之師父為其生身母親,而被家人及在場參加法會之信徒,判定為中邪發瘋,並被家人多次送往某著名寺廟,由神職人員辟邪收妖,但均告無效。 第二次見我時,雖已間隔兩年多,卻又歷史重演,且大喊大叫,其家人與親友都一致認為係舊病復發,又再度送往瑤池金母座下,由乩童及通靈之大師親手做法,揮劍驅魔趕鬼,但依舊每天哭媽媽,喊媽媽,而宣告無效與無救。 第三次見我時,已十六歲,讀高一,自行摸索找到我家。但我已建立幸福之家庭,基於一家之安定與和諧,實無法相認。但我一勸再勸,一趕再趕,皆不肯離去,只好讓其住了下來,直至今日,已逾十八年。古人說:「母女親情,出於天性」,誠然一點不假。十八年間,骨肉連心,其天倫之樂,使我從此一掃黑暗,重現光明。 附註三:我因日夜哭泣,長達八年之久,對身體健康與一家大小之幸福,影響甚鉅,故於人海茫茫中,猛然回頭,決心不再尋找無緣之女兒,而毅然予以放棄,故第一次,第二次,我皆無動於衷。 附註四:我在觀賞龍舟大賽途中,路邊有不少命相攤,都指著我肚子裡的胎兒,鐵口直斷地說:「百日內會剋死父母或祖父母」。我不希望這孩子剋死我爸媽,寧可我自己被剋死,所以,我在十分忐忑不安與驚慌失措下,選擇與自己這塊心肝肉一齊死。事實上,這孩子降生不到三個月,非常疼我的台南爸爸,竟莫名其妙地突然暴斃,那時是民國五十六年的農曆八月十八日。算命或許很準,但不可恐嚇而使人產生恐懼,這是口德。要給絕望者希望,不可殺人。 附註五:我大女兒回來時,我四十四歲。有位道長說她會剋死我,果然,自從她踏進我家門起,我便開始高燒不退,前後臥病十多個月,無法下床,卻查不出理由,而我寧可被剋死,也捨不得讓大女兒再離開我。道長說我要大女兒,不要命,太愚蠢。 附註六:我學的是德國法,會的是德語,到美國讀博士,會有困難,因為英文是英文,德文是德文,沒有什麼相通之處。雖然我也會一些英文,但不夠專業水準,所以,我根本不能去美國。 附註七:父親看我挺著大肚子,才發覺我沒把孩子打掉,非常生氣,罰我跪在地上,並且拿木棍打我,由於孩子在肚子裡,不到四個月,經不起打,我一閃一躲地,更讓父親火上加油。為了保住胎兒,我只好往外逃命,什麼也來不及帶,而外婆也不敢救我。 附註八:生產後,從三重痛哭流涕地回到台北,外婆說一定要好好靜下心來坐月子,不准亂跑,但我還是想念孩子,半口雞酒也吃不下。師父到病榻前來安慰我。他老人家說:「妳的小寶貝在垃圾堆裡!」我聽了哭得更傷心,怎麼可以這般小人,把別人家的嬰兒丟到垃圾堆裡呢?師父笑著又說:「別緊張,今後妳只要熱心公益,每天早晚打掃馬路,清除沿途行人亂丟亂擲的垃圾,等妳所經手的垃圾堆到一個量,足夠贖回妳的小寶貝,他就會出現在妳眼前,平安地回到妳身邊,但妳千萬要記住,妳這小寶貝的八字非常之重,至少也值好幾車垃圾,可別灰心唷!」我坐完月子,恢復不少元氣,便開始復職上班,並利用上班前、下班後,每天認養四條大馬路,早晚認真打掃清除垃圾,但一天盼過一天,長達八年之久,也沒小寶貝半點訊息。師父很不放心,一大早便從山上匆匆趕了下來,他仔細邊看著我打掃,邊笑著說:「憑妳這種打掃速度和打掃方法,八年哪會有個著落呢?我看最快也還得再拼八年」,但這是良心工作,我一點也不敢馬虎潦草,所以,只好再八年就八年,家人聽了,很是灰心,便一再規勸我,不如從此死了心算了。事實上,對尋找女兒一事,我早已不存任何希望了,只是這八年來,我已養成打掃的習慣,已欲罷不能,所以我仍然每天早晚認真打掃清除所認養的四條大馬路,風雨無阻,從未間斷,直到今日。我的小寶貝再我充當義工的十五年後,才與我相認,已經大到抱不動了。大女兒從團圓之日起,便每日陪我早晚打掃馬路,像塊黏膠一般,分分秒秒粘著媽媽,直到研究所畢業,出國讀博士,才依依不捨地丟下我,不再與我母女檔,也不再當跟屁蟲。 附註九:我和大女兒每年農曆五月五日端午節那天都手牽著手,一起由台北這一頭步行走過中興大橋,到達三重那一頭。我們帶著親手包的肉粽和鹼粽、粿粽,還有三牲前往當年被打撈上來的沙灘上,母女恭恭敬敬地三跪九叩,來祭拜屈原與河神、江水神,感謝祂們當年慈悲地放過我們母女二條命。這是每年固定的大事,即使將來大女兒成了家,也要一直祭拜下去,一代叮嚀一代,誓不荒廢。 附註十:我大女兒在學校,最害怕的是游泳課,她一看到全是水的游泳池,就全身發抖而休克,口吐白沫。我帶她看過很多大夫,都查不出病因,也治不好。我每次都被體育老師請到學校去,但我實在也沒有辦法解決。我後來突然想到:會不會當年我懷著她到中興大橋跳淡水河時,把還是肚中胎兒的她給嚇壞了?好可怕的胎教。我把這項推測告訴了學校體育老師,請他轉求學校特別通融,才勉強過了關。 附註十一:除了人,這世間還有神,而人有千算,神只一算,又叫天算。人算永遠不如天算。 ☆勿以身貴而賤人;勿以身富而驕人。 陶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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