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6/02/02 16:36:59瀏覽657|回應2|推薦24 | |
侵占民地,變更地目--國發院的國民黨發財術文 / 曾建元教授
【台灣法律網】
馬英九於2005年8月當選中國國民黨主席以後,所親自處理的第一件黨有不當取得之不動產處分,即是原先座位於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二百九十號的國家發展研究院區土地,約有8公頃,其中約7.4公頃為該黨自行取得。目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及行政區,國民黨馬英九主席拿機關用地及行政區賣給了元利建設公司新台幣42.5億元,平均每坪約36萬元。 元利建設公司花那麼多錢買機關用地及行政區幹嘛用,說穿了,是因為臺北市長馬英九研定的都市計畫變更案,同意將國發院土地3.9公頃由機關用地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2公頃作為臺北市立永建國民小學遷建之用,1.5公頃成為保護區。如果這個算盤算得準,以後這裡將成為景美溪水岸的豪宅,緊靠學區和綠地,土地開發價值至少100億元。元利建設公司如何能洞燭機先買到國發院寶地,還不是看在馬英九和他的黨計劃變更地目。馬英九先替國民黨海撈了一筆,再打算變更地目,圖利建商。 可是國發院區的都市計劃變更案最終過了沒有?沒有。國有財產局和內政部有意見。因為中央政府機關辦公廳舍調整,有使用該機關用地之需求,再者變更為學校用地和保護區,亦擬降低土地使用強度,這一來,則卡死了馬英九變更地目的如意算盤。但馬英九怎麼有把握都市計劃變更案一定會過?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是一個專業自主的機關,如果馬英九沒有十足的把握,那不就成了金光黨,詐騙建商? 國發院區的大部份土地確實是國民黨自行購得的,但卻是強取豪奪來的。其中的大宗,原是柑橘園,屬農夫葉家所有之田地,太平洋戰爭期間被日本政府強借為美軍戰俘營地,戰後國民政府接收日產,不願將土地歸還葉家,繼續強佔該地,後來只願支付低於地價稅的租金,1962年1月,國民黨索性拿槍強押葉姓地主到當時的台北縣木柵鄉公所簽下土地買賣契約,金額為當時公告地價八十分之一的19萬1千1百元,平均每坪5元,葉中川不願賤賣,國民黨則逕行辦理過戶並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價金,可是也只存了4萬元。國民黨不是自耕農,本來就不可以買田地的。至今葉中川的後人仍不願領取這一筆錢,並對馬英九提出竊佔罪的刑事訴訟。 國發院土地以每坪5元買得,36萬元售出,土地至少增值7萬2千倍,所有權和地目變更全是國民黨仗勢政府是他家開的而來的,政黨輪替後不知利害,才踢到鐵板。天主教輔仁大學陳君愷教授曾批評國民黨在黨產處理上,完全背棄了創黨總理孫中山民生主義漲價歸公的理想,你看國發院怎麼侵占民地變更地目,然後再利益輸送,漲價歸黨,不禁要佩服國民黨的發財術,也要為孫中山理想的失落和國民黨的墮落感慨不已。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