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出谷紀)第十二章
12節:因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華。
13節: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
梅瑟(Moses;天主教稱梅瑟,基督教稱摩西)請求埃及法老王(Pharaoh)釋放以色列民出離埃及,未獲首肯;於是,梅瑟乞求天主,天主便在埃及降下十大災難。
首先,祂把尼羅河變成血河;又使蛤蟆遍行於地,侵入房屋;然後,又打發成千上萬的蚊子到處為害。除此之外,狗蠅到埃及君王和臣僕人民身上,並進入宮殿及埃及人的房屋和所在地;瘟疫加在田野間的一切牲畜;人和牲畜身上便起了紅疹和膿瘡;不久天降冰雹,傷及萬物。第八災是蝗蟲,第九災是三天大黑暗。但是,法老王(Pharaoh)仍堅持不肯放走以色列民出埃及。於是天主又對梅瑟說:「還有一樣災罰,我要降在法郎(即是Pharaoh;法老王)和埃及人的身上,以後,他必要釋放你們離開此地……午夜時,我要走遍埃及,凡埃及國,從坐寶座的法郎的長子,直到推磨婢女的長子,以及牲畜的一切頭胎,都要死亡。埃及全國要有大哀號。」(出 11:1,4-5)
為了使以色列人免受這災難,天主叫梅瑟告訴全體以色列人,每家都殺一隻公羔羊,將羔羊血塗在門框上以作記號,而羊肉則烤熟,連同沒有發酵的麵包一同吃。這一晚,到了半夜,天主果然殺死了所有埃及人的長子,而以色列子民的長子則安然無恙。後來為了紀念這一夜,天主使以民得逃離災難,梅瑟便創立了逾越節。
埃及王在飽受失子之痛後,便答應放以色列人離開。這一夜,以色列人扶老攜幼乘夜上路。怎料當梅瑟帶領民眾離開埃及,至紅海一帶時,法郎懊悔不該讓他們離開,於是派了大批兵馬自後追趕而來,直抵紅海。群眾面臨紅海,正是前無去路,後有追兵。當夜,天主打發一股強風吹開紅海的水,使海中現出一塊乾地。清晨,以色列人便越過紅海。當埃及人尾隨著他們過海時,海水便恢復原位,使埃及人葬身海底。 (可參閱出 5至14章)
第十災後來叫做逾越節,第十災上帝派了滅命的天使,埃及遍地要是門口沒有塗上羔羊的血的家庭,就把他們的長子殺掉,包括法老王的王子—要繼承他王位的長子。家裡頭生的牲畜也都殺光了,那夜,整個埃及哀鴻遍野。每一家都死了人。但凡是門口有塗羔羊血的,天使就逾越(pass over)過去了,後來成了逾越節。
上帝殺埃及人所有家庭的長子,殺埃及追兵,
殺人無數啊!
教會法庭會議判定聖女貞德死刑,
可見教會原本贊同死刑的運用。
今天,台灣天主教主教團、基督教牧師們反對死刑(主張廢除死刑),
不知道算不算打了上帝一巴掌?!
汽車會出車禍撞死人,就必須廢除汽車嗎?
刀子會被誤用殺死人,就必須禁止使用刀子嗎?
法官誤判而冤死,我們就乾脆廢除死刑嗎?
我們不該因咽廢食,而是該努力減少司法失誤。
國家被強權侵略時,人不可以殺敵反抗嗎?
被惡霸殺戮強姦時,人不可以擊滅匪徒嗎?
反抗防禦而造成匪寇死亡,而這是以暴制暴嗎?
世界的潮流,從來就不是行事做人的準則。
通姦除罪化是多數國家法律趨向,那麼,我們也通姦無罪嗎?
世界潮流重商貿、重經濟成長,重生活物質享受的提升,那麼,我們也如法炮製嗎?「世界潮流是廢除死刑」的主張具備絕對的真理嗎?
死刑是安慰死者,不是安慰生者。
想要主張廢除死刑 ,請先想一想如何安慰那先被剝奪生命權的罹難者?
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死刑不是報復,而是安慰死者,
更是讓人為自己的善惡行為負責,死刑有它的教育意義。
被歹徒殺害的死難者他沒應允、他沒平復、他沒獲安慰之前,
請不要越庖,請不要代替他主張以德報怨,請不要倡言廢除死刑!
主張廢除死刑者,不要故作清高,不要想搏取廉價的仁愛美名
誰管你們具備什麼神職或公職!
天地間會頂撞你們的人多的是!
(我是豎仔,已經把太激動的話全刪了,請別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