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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1 22:30:18瀏覽401|回應0|推薦0 | |
妹妹友人千金訂婚後,就與未婚夫同居一室,天啊,竟然為了瑣事齟齬,小倆口又退婚了。所以呢,我以為:沒結婚登記前,不宜偷偷就來「人之初」那檔事。免得被人白睡!...... 對於婚前性行為,白毛兄說:「誰吃虧?那可不一定。有些女孩子早就閱人無數,男生也許只是被『百人斬』的可憐蟲之一。」...... 星期一與同仁在遠東飯店閒磕牙,聊是非,說了上述事。沒想到,爽朗的薇老師笑說:「現在是兩性平權的時代,別說女孩子『吃虧』,說不定,是女生『賺』了。」哈,顯然我太古板了。 今天,我為了學生辦理跨校服務學習事而打諢。戲說:「我不可能72小時都張眼不睡。男女學生若藉機偷吃禁果,後遺症也要10個月後才出現,責任不會追究到先前的帶隊老師身上。而且,和誘罪是男生也可以告女生『欺負』。男生可能才是弱勢的受害者。」話一說,聰慧未婚的L老師回道:「力中老師,如果你去女校教書,......。」喔哦,我發覺失言了。原來,還有很多人跟我還沒被白毛洗腦前一樣,謹守分寸,謹守分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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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