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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頂樓加蓋的房子,小心被拆
2007/05/01 12:33:41瀏覽4471|回應0|推薦7

4月30日,看到自由時報電子報的網站,報導一則「頂樓萬年違建 照樣判拆」的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pr/30/today-so3.htm)

讓我想起常有許多朋友買頂樓,大都是為了頂樓加蓋的空間,還可以出租獲利,

頂樓加蓋的房子有很大的風險,雖然有人會認為只要是84年前興建的,就會被列為暫免拆除違建,而認為是「合法違建」,

實際上,這並非合法違建,仍然屬於非法違建,

只是行政機關認定拆遷順序上,排得比較後面,也許百來年後才會加以拆除。

這只是行政機關的考量,並不會影響頂樓屬於全體住戶所有,應由全體住戶使用的權利關係,

由於頂樓加蓋可能危及整體建築當初承重的設計,

更有甚者,還將結構破壞,例如在頂樓與頂樓加蓋之間挖穿,加蓋樓梯進出,

如果地震一來,恐怕影響住戶安全甚鉅。

既然是大家的,

其他非頂樓住戶,當然可以依據民法767條,起訴主張拆除違建的房屋,

甚至於還可以主張這一段期間的不當得利,

法院對於拆屋返還的主張,即使是84年以前的違建,還是會判決勝訴,

判決確定後,如果仍然不拆,就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因此,買頂樓的房子,可不要以為多了加蓋的部份,有賺到的感覺,

否則被要求拆除,連鄰里關係都可以變得非常差,恐怕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相關新聞照片,取材自「自由時報電子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 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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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930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