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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四口燒炭三死」,隱藏背後的法律問題
2007/04/30 23:14:58瀏覽894|回應3|推薦6

4.30日,四月的最後一天,

瀏覽東森新聞,看到了一則報導,

標題為「一家四口燒炭三死 國三女曾哭訴爸爸有輕生念頭」,

新聞內容大概是,以開貨車為業的父親,開車不慎將被害人撞成植物人,

再加上父親積欠卡債,屢次表達想要輕生的念頭,

女兒向老師反應,老師雖然已經向社會局通報,但仍然無法避免遺憾。

相信父親有投保險,父親的雇主也願意負擔責任,

都應該可以大幅度地降低經濟上的壓力。

或許是卡債,加上自己要負擔的部份車禍賠償費用,

讓這位肇事者走上絕路。

俗語有謂:「人死後,一了百了。」

但真的能夠這麼順利嗎?

恐怕並非如此,

車禍的賠償部份姑且不論,

但是之前這位已往生的肇事者,所積欠的卡債,

卻是已經確定的金額,必須要償還給銀行。

父債,子要還嗎?

原則上不必,但是發生繼承的事實時,

如本案例中,父親自殺身亡,留下來的繼承人,

不僅要繼承權利(如存款、房子),還要繼承義務(債務),

這邊報導中,繼承人應該是燒炭自殺而獲救的女兒,

如果沒有人敎她辦理「拋棄繼承」「限定繼承」

恐怕自此就要背負著上一代的債務了。

寫下這一篇,也不是教人如何逃避債務,

而是希望經濟不太好的年代,

少聽到一些不幸的事情,心情就不會這麼難過了,

也希望這一篇文章能幫到需要幫助的人。

註:相關照片引自東森新聞網站(http://www.ettoday.com.tw)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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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93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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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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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與父母親沒聯絡的怎麼辦?
2007/07/11 13:18
譬如早年遭棄養~由姑叔帶大,與父母沒聯絡,也不知父母過世消息,如何來得及辦理拋棄繼承?
J教授(kf0630) 於 2007-07-12 08:26 回覆:
自「知悉」繼承事實發生之時起

J教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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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幫助呢?
2007/05/06 01:12

恐怕必須要跟那位記者聯繫,

才能知道該怎麼聯絡,

但是筆者通常不介入私人間的糾紛


May
好人做到底,快去幫小妹妹辮理繼承的事吧
2007/05/04 12:27
好人做到底,快去幫逃過一劫的小妹妹辮理繼承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