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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板6豪宅 1樓違建將拆】
2013/04/11 13:13:20瀏覽1418|回應0|推薦14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新

板6豪宅 1樓違建將拆」

新北市新板特區有7處豪宅社區的1樓開放空間違規加封,變更為接待大廳等用途,市府到6處社區張貼「(102年)4月1日起」執行拆除公告。

報導中指出,6處社區違規面積多在數百至千餘平方公尺,都作為接待大廳、管理室或健身房等用途,市府已視開放空間是否完成點交,裁罰建商或管委會6萬至20萬元不等。但開罰管委會部分先前遭訴願會撤銷,認為開罰對象應是區分所有權人,將「重新開罰每戶6萬元」。

報導中指出,某社區管委會說,建商推案從售屋DM到領照、交屋以及買賣契約,不曾說明1樓是「開放空間」。管委會已發存證信函給建商擬控告詐欺,不排除控告市府未監督建商,涉嫌瀆職。

建商想要多賣一些坪數

從建商的想法,開放空間通常可以享有獎勵容積率或其他好處,可是開放空間會讓房子不好賣,所以很多建商事後都會改建,以避免動用到可以賣的空間。(若依法興建大廳、管理室或健身房,會讓可賣空間變少)以符合當初賣房子的廣告,如果還沒賣出,賣相也會比較好,只是出了問題,建商會積極主動來解決嗎?答案是…通常不會,大家法庭見。

社區住戶的處理模式

其實這些豪宅也別難過,信義計畫區的那一票豪宅也都是一樣被建商騙,現在他們的大花園,全國市民都可以通過,停車場也要開放外人收費停車。豪宅,變成好好笑的住宅。

不過也不要這樣子負面思考,因為開放空間的目的就是讓生活機能更空曠,能與附近的住戶產生緊密的結合,不要有高牆鐵絲網阻礙彼此的互動溝通,開放空間也可以變得很美好。

可不可以特別通融?

就算市政府擺爛不管,附近居民知道了,沒事就丟個檢舉函,保證社區住戶一定不勘其擾,所以,還是守法一些比較好。至於與建商的關係,可以提出相關證據,依據民法的規定請求減少價金,如果有損害,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例如市政府的行政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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