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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7 00:52:34瀏覽1299|回應3|推薦24 | |
我的工作一直是在發現真相,琢磨了「電腦鑑識」,也以「數位證據」的主題中取得了博士學位。在數位資料中,找到可以證明犯罪行為的資料,成為一種嗜好。 刀子磨久了,女人也會變得很可怕。 哈!形容錯誤,我是說「十年鑄一劍」,冷門但前瞻的領域,走久了就是自己的。 久而久之,很多司法單位都來邀請我演講,單就司法院而言,這一年來,就遇到了兩次,聽講者是掌握審判權力的法官,能夠年紀輕輕就對法官演講,也算是J教授的榮幸。但是,有趣的點在於第二次邀請我的起因,並非是第一次承辦人的推薦,而是google到"數位證據",就找到了我。 或許從口碑推薦的角度來看,我的表現也許不夠好,才無法透過口碑推薦相傳。但是從網路行銷的角度來看,似乎又滿成功。自己自我反省,回頭來看看半年前、一年前,甚至於更久的教材,總是覺得差強人意,經驗的累積,也讓自己現在講授的教材愈見成熟度。 除了司法院之外,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於10/1的通過施行,很多光怪陸離的現象紛紛出現,諸如什麼起訴書都是OOO,學生成績優異的紅榜也是XOX,因為「查明義務」、「舉證責任之轉換」等因素,電腦鑑識也搭上了風潮,也眾多單位紛紛來聽我的看法。從去年登高一呼,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議題,表示將重出江湖,也蒙許多單位抬愛,將自己所學能充分地分享。 每次演講「電腦鑑識」、「數位證據」主題時,所獲得的掌聲與肯定,都是促使自己有更多的動力取研究發現真相的方法,也更能體會到發現真相的那種莫名吸引力。 最近這兩年,除了前述「電腦鑑識」、「數位證據」,或許可以稱之為「數位足跡」外,對於財務金融、微表情,也特別有興趣,但牽涉到範圍極廣的商學知識、法律體系架構,以及心理學等內容,忽然覺得學習不過就是如此,一種誘發自己學習的吸引力,早就超過文憑所帶來的表面價值。 文憑不過是個終點,學習的真正意義應該是過程。 國考系列:【圖解法學緒論】、【圖解憲法】、【圖解行政法】、【圖解民法】、【圖解刑法】、【圖解刑事訴訟法】、【圖解民事訴訟法】、【圖解國文】、【圖解公司法】 打官司系列:《圖解刑事訴訟法(打官司)》、《圖解刑事訴訟法(打官司)》 投資理財系列:【圖解不動產買賣】 生活法律系列:《車禍資訊站》、《資訊法律達人》、《捍衛權利大作戰》(五南) 法律人系列:【法律人的第一本書】(五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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