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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作文模擬破題:學校和學生的關係
2011/01/27 22:34:45瀏覽3313|回應0|推薦12

最新教材資訊:圖解刑法申論題教學大法官會議解釋教學(666-684)


資料來源:學測作文 「學校和學生的關係」

奉大麥克之命,要以專業寫篇今年學測的考題「學校和學生的關係」

作文,干我法律專業屁事

主要是因為題幹說明內容來上這麼一段: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第684號解釋,認定大學生如不滿學校的處分,有權可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台灣大學李校長反應,依據《大學法》的規定,學校在法律的範圍內有自治權,學生也有很多申訴管道;大法官做出這項解釋,可能造成學校和學生之間關係的緊張。學校是教學的地方,學校和學生之間的關係,應如何維持和諧,避免陷於緊張,而影響教學活動,是學校和學生雙方面都應關心的問題。」

真是倒楣,沒事牽脫這個大法官解釋,學生的爭訟權利與大學自治兩者之間衝突之議題。如果不寫這些法律內容,單純寫學校和學生之間和諧關係之發展,倒也不能說不行,可是身為法律專業,以下點出一些從法律專業該如何寫這種枯燥無味,又有一些嚴肅的作文考題...(以下算開始寫囉!)

這個題目,還真他媽的嚴肅。提筆自此,這兩句年輕人的習慣語助詞,想必業已破壞了閱卷者和考生之間的親密關係,也似乎延伸到大學生活中,教授與大學生之間必然存在的緊張關係。也許閱卷大人僅因本文以「真他媽」的三字破題,就被認為火星文,甚至於會被誤解是針對台大校長而來,慘遭零分的末日待遇,但請先緩緩下筆評分,因為這樣的決斷評分,實在是對於新世代新思維的一大打擊,這也或許是學校和學生緊張關係之起源。

好吧!為了創造和諧氣氛,學生退讓個三步,來個比較正式的破題,也希望閱卷老師退讓個九里,繼續看這篇文章如何寫下去,畢竟互相體諒、各退一步,不正是創造學生與校方和諧關係的第一步嗎?...

有權利即有救濟,此乃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六百八十四號解釋之重要內容,亦為憲法保障人民基本爭訟權益之意旨。然而,保障當事人,尤其是大學生之訴訟權,本即屬權利之自然展現,與大學自治當屬風馬牛不相干、兩者互不相衝突之議題,此在大法官會議解釋中多位大法官之協同意見書有明確闡述。

然而,本作文題目之說明內容,卻仍導向本號解釋之通過,將導致學校和學生之緊張關係,實屬對於本號解釋之誤解,對於大學學測作文考題竟有如此之謬誤,本人表達萬分的遺憾,也容易造成一般人民百姓誤以為這些大法官坐領高薪、「尸位素餐」,外加吃飽了沒事做,居然放把火在學生與校方之間,促成雙方之對立與對抗。在校園霸凌事件頻傳,甚至於學生對教師霸凌時有耳聞之今日,此種題目實難謂非社會動亂之源頭。

...

算了,再寫下去還是零分,看看有沒有人可以接力轉回來好了。

各位準大學生也千萬不要學筆者這樣亂虎爛,否則你考上的學校等級,有可能是會應開南大學校長所言:少子化衝擊台灣的高教市場,許多大學面臨招生不足問題而倒閉


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系列: 圖解憲法 、圖解行政法圖解民法(一版五刷修正版)、圖解刑法(第二版新上市)、圖解刑事訴訟法

第一次打官司系列:刑事訴訟(第二版)、民事訴訟車禍資訊站(第二版)

其他書系:捍衛權利大作戰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法律人的第一本書圖解數位證據


後記:

所以聰明如你,早知如此,除了光看筆者的圖解相關法律叢書之外,大法官會議的輔助教材光碟,也要記得買來看,甚至於圖解刑法輔助教材,也順便吧!

( 知識學習考試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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