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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6 11:14:12瀏覽2861|回應1|推薦23 | |
引用文章買店面變停車場 告詐欺 停車位,被建商當店面來賣,可說是屢見不鮮 有很多都是為了讓店面更大,而將法定停車位空間納入其中(通常仍能申請營業執照,除非法令規範中有特定限制一定之使用面積) 曾經有一間25坪的店面, 居然有21坪是停車位, 售價可能是每坪30萬元,高達750萬, 可是剩下4坪,每坪殘值如果還是以30萬元計算, 30 x 4 = 120萬元 其他停車位空間以一坪10萬元計算, 10 x 21 = 210萬元 合計330萬元, 相差420萬元 建商真是狠啊! 怪不得每次被控告詐欺,這種案子幾乎都會成立 只是會搞這種飛機的以小建商居多,蓋完賺飽了,可能就跑了 所以購買房子,必須要查清楚店面是不是停車位之外? 如要求看「建築平面單元圖」,上頭會載明各種樑柱位置、面積之用途,包含機房、陽台,以及雨遮等等 如果有所不清楚時,也應該註記在合約之中。 只是一般列在合約中的都是二次施工建築圖面,與原始建築圖並不相同, 筆者友人所住社區,就有所謂的媽媽教室是違建,結果差點被拆除 聽說是透過地方民代的協助,才來個實質無限緩拆吧 如果是透過仲介或屋主購買, 也要在與仲介簽約的內容中 要求仲介對此查明清楚, 並負擔與原屋主的連帶賠償責任 否則一般來說建築的原始圖都看不到,頂多管委會有一份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後記: 據報導,帝寶擁有一千多個獎勵停車位空間,不知道現在開放了沒,否則肥了建商, 卻沒有貢獻出來應有的停車位,那可非事理之平啊! 還有些公共開放空間的豪宅,本來應該可以讓民眾自由穿梭 卻以各種豪宅的手段擋住民眾的進出 實在是很惡質 下次組團來個豪宅開放空間旅遊團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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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