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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6 21:44:28瀏覽7612|回應14|推薦56 |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九把刀 盼學生退獎座」等報導 《案例事實》
這段話筆者有些看法,因為如果搞不清楚什麼是抄襲,即使有抄襲,但內心沒有抄襲,看著九把刀的眼睛也不會心虛;即使沒有抄襲,但內心誤以為有抄襲,看著九把刀的眼睛就會心虛。所以,看著眼睛是沒辦法精準地判斷事情。 抄襲,並不需要一字不漏,但學習別人的風格,又與抄襲不同,如何判斷,確實有其困難性。《新書涉抄襲 吳淡如認了並道歉》 網路上暫時看不到陳姓學生完整的文章,僅能新聞資料進行分析(台視「高中生作品 被指抄襲九把刀 遭控者不服 九把刀指概念雷同」):
其餘文章內容可參照《http://blog.udn.com/justty/1633352》乙文...... 《法令及判決評析》 一、抄襲,觸犯什麼法? 抄襲,算是重製的行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似乎不會太重,但卻得以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可千萬別跟錢過不去啊! 二、法院,怎麼判斷有沒有抄襲? 說真格的,抄襲,可還真有得爭辯;若要打官司,旁人也很難判斷輸贏,不過看看法院怎麼看抄襲...
太多判決了,有興趣的朋友自行連上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參閱,說真的到底有沒有侵害著作權,判斷標準還真是一門學問,怪不得當法官的身體不太好。 《JC鮮師的看法》 「糟的藝術家只會複製,好的藝術家則是偷取」(Bad artists copy, good artists steal.)據稱是畢卡索所言。也有人形容「好的藝術家複製,極佳的藝術家偷取」(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如果是學習、參考別人的筆風,所寫出來的新文章,應該並不是抄襲,而無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只是如同本文所言,抄襲二字,是一個難解的問題。如何判斷,只能套句法律人的話,依具體個案認定。 再套句馬英九回應謝長廷攻擊常聽到的話:「覺得違法,就請提出告訴。」 或許透過法院的介入審查,可以從這起驚動社會的事件,各界網友的充分討論之下,找出「抄襲」的界線,而能有社會教育的價值。 不過,若從頭到尾都是別人的筆風,恐怕失去了文字藝術著重創意的本質,仍應儘量加以避免,也難怪九把刀會這麼生氣了。 後記: 更多有關著作權的討論,請參考UDN所舉辦的《部落格的光明與黑暗》活動,部分影音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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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