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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變遊民 偷腳踏車
2007/11/26 02:21:28瀏覽1555|回應0|推薦20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老師變遊民 偷腳踏車」報導

一、案例事實

70歲的梁老先生,在台大校園內涉嫌偷了一輛腳踏車,遭路人發現報警逮捕。

18歲從越南到台灣念台灣師範大學文學院,21歲開始當老師,在國中小學教國語、歷史及美術,還擅長畫畫。

退休之後,沒什麼積蓄,開始打零工,也到友人的跆拳道館幫忙,後因友人都過世,只剩下在加拿大的一個姐姐,他因把姐姐的地址弄丟了,而與親人失聯。

一位老師,一位遊民。顯見退休生活的規劃相當重要。

二、法令分析─國民年金法的初探

我國於96年8月8日通過國民年金法,將於隔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國民年金法,主要是保障未能於相關社會保險中獲得保障的國民,確保老年、身心障礙時的基本生活,以及當死亡發生時,遺屬生活的安定。

其中,最為重要者當然是老人年金,參加者年滿65歲,即可請求老人年金的給付。

如果讀者是年青人,已經年滿25歲,未滿65歲,未參加軍公教保險及勞保,每月繳674元,繳滿40年,每月可領年金8,986元,終身可領。

開辦時,如果已經年滿65歲,不具備特定情況者,即按月發給老年基本保證年金3,000元。

配偶間有互負繳納保費的義務,先生必須負擔家庭主婦的保費,婦女可以更有保障。

國民年金保險是採取柔性強制加保,民眾若不投保並不會受到處罰,只是邁入老年階段時,無法享受國民年金制度所給予之退休金保障。

三、筆者分析

日本國民年金制是一個很成熟的國家,每一戶人家都會投保各種保險,作為老年退休之保障。

我國國民年金法尚未實施,未來實施情況為何?尚有待觀察。

不過,能以各種金融商品保障自己的退休生活,例如儲蓄型保險、雇主提供之退休計畫、其他商業年金,才是現代人應該學習的基本知識。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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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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