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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4 22:35:50瀏覽248|回應0|推薦1 | |
<< 01- 這是個起點 >> 「。」
我的個性是個十足創造話題的人物卻不是風雲人物。 念書以來,打從國小、國中、五專、大學,甚至於是到了研究所... 我就一直是班上的話題人物,但卻不是班上的風雲人物。
話題人物和風雲 人物有什麼不一樣, 簡單的說:話題人物總是在當時會創造出不少的炫耀的話題; 而風雲人物則是因為表現優秀或是特別突出,風雲人物會經常上台領獎、作文比賽第一名、合唱比賽時的指揮的常客, 因而名列前茅成為風雲人物。 而我,卻是常常讓老師很頭痛的人,話多事端多,因此我有話題人物的狀元的殊榮。 在國小四年級那一年,我寫了封信給隔了很多壁的隔壁班一位女同學, 好死不死的, 這封信因為午餐時間時,在遙遠的隔壁班傳閱得太過於火熱, 不幸地被巡視的教務主任奮勇奪下, 當然,這是一封告白的情書,所以被熱門的傳閱, 也因為這件事,讓我聲名大噪,在當時來講,我挑戰的尺度是我所唸的國小的創舉, 我一直不認為這是個創舉,小時後情竇初開總是會有, 所以至今還是一直不認為, 或許只是在我之前的人,並沒有被教務主任發現, 我的創舉頂多是被發現的層級比較高罷了,不過當年我只有十歲。
可惜是四年級升五年級時,學校會再重新分班一次,否則的話,我相信下次的作文比賽,應該會 到班上同學們的推崇,有機會拿到參賽的資格,這倒也是好事一件。 然而,就在我的小學四年級升上五年級時,我和政霆分到了同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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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