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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4 03:22:17瀏覽849|回應1|推薦5 | |
深陷特支費的馬英九,跟楊儒門哪個對台灣社會比較重要。也許是我們可以思考的問題。為了避免國民黨支持的民眾像民進黨一般惡化,我們看到馬英九被起訴之時,除了聽到被告說這是政治迫害,更該去瞭解起訴書到底寫了什麼,是不是事實。試想當天天講說要遵守法律的法務部長,當了台北市長、國民黨主席,如今犯了特支費的法律。是否還有權利可說是對『法律的無知』?這點實在讓人難以苟同。試想,如果無知可以無罪,那監獄裡應該剩下不到1/10的犯人。對曾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對於特支費使用如果會陷害到全台灣上萬名的政府首長,為何法務部長、到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從未推動過這個法令的修改。是不是該有責任?!看看馬英九在這起訴過程中,不斷向社會大眾訴求的『馬英九不貪財、清廉、會捐錢』,跟我們最低道德標準中法律認定,特支費到底是不是公務支出是不同的。馬英九該面對的是:在侯寬仁訊問中『前後說法不一的特支費,入帳後便是薪資。』的確,我也相信~馬英九的特支費不同於陳水扁的特別費那樣明目張膽的拿來當私人用途。但是差別只是一個是不貪心的公私不分,一個是吃乾抹敬,還要面子。 我跟很多國民黨的支持者一般,覺得馬英九是清廉的。但是,面對曾說『惡法亦法』、執行集會遊行法毫不手軟的馬英九來說,面對法律執行面的不公平,馬英九該坦然接受刑罰。想想楊儒門,看看馬英九。白米炸彈客楊儒門,警方並沒有能力抓到他;從頭到尾,面對不公正的法律,楊儒門出發點都是這個社會的安危,與幫弱勢農民發聲的赤誠之心。面對政府機器,楊儒門找不到管道跟政府溝通,不得不使用非常手段提醒政府在WTO開放農產品後對台灣農民的影響。而政府也因為楊儒門的關係,在外貿談判上順利的找到使力點(這可是政府官員幫楊儒門作證的證詞)。但是馬英九不同,馬英九是政府官員、是法務部長、是國民黨中常委、是國民黨主席,是有機會提出法律修正案的人,是可以改善社會的人。但是馬英九到今天為台灣社會做了什麼改革?面對自己過去在執行法律時沒有看到社會問題的馬英九,實在很難要後侯寬仁不起訴他。為了展現尊重法律制度,楊儒門一審之後不上訴入監服刑,馬英九應該追隨。 韓國能夠在金融風暴之後迅速崛起,政治上掃除貪腐更是重要。韓國能台灣能不能?! PS:我的新年新希望:『楊儒門放出來』、『馬英九跟陳水扁關在隔壁房』,把這些整天講話不做事的政客通通放到監獄去,這樣台灣會多一點希望,少一點口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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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