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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7 19:40:20瀏覽2877|回應6|推薦11 | |
一個自稱「懷才不遇」的落魄「畫家」,想要成名,侵害政治人物肖像權,畫了猥褻污穢的明信片寄送,有礙社會風化,該抓就抓,該判就判。
這樣的用心猥瑣之徒,竟在媒體惡質中,「賺到了」,議員民代藉著他打響自己知名度,高舉著「污辱元首」,強調是「馬英九不雅照」搶下新聞版面;新聞媒體也強力放送這張猥褻不堪、實在很不藝術的畫面,搶話題與收視率,更把這位「畫家」的姓名、生平當成「名人」般大加報導。
如今,這位自稱是「畫家」的惡徒成名了,如願以償,不正是新聞媒體幫的忙嗎?
浮濫新聞中,只有一位真正的被害人,就是馬英九,被新聞媒體一次又一次地刊載那張不雅照,每一次播出,就是在消費馬英九一次,就是讓馬英九成為「語言性騷擾」的被害人,不斷被傷害,馬英九何辜?
不雅照就是不雅照,不管畫的是誰,就是違反了社會善良風俗,眾人鳴鼓而攻之!這種行徑更不該鼓吹,新聞媒體大張旗鼓濫加報導,也是想要消費馬英九罷了,和這位畫家的「語言性騷擾」心態,有什麼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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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