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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9 14:57:07瀏覽2685|回應9|推薦9 | |
八八水災讓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遭到滅村慘劇,數百冤魂屍骨未寒,偉大的柏台大人們已在演出「官場現形記」。
監委調查發現,甲仙鄉公所當時成立的災害應變中心形同虛設,才使得小林村撤離不及,彈劾該鄉鄉長劉建芳。監委指出,劉建芳是該鄉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負有預防災害和有效推行災害應變措施的責任;但是
「可作為而不作為」,好!所有公務員都該記住這一個標準,主動積極敬忠職守。
可是,這樣的標準是不是「刑不上大夫」?只有一個小小鄉長「可作為而不作為」該被糾彈?回首八八悲劇,人民百姓記憶猶新,高雄縣、內政部、中央災防中心、行政院高層、馬英九與國安會、還有拒絕外援公文‧‧‧「可作為而不作為」的公務員,難道只有一個小小的甲仙鄉長嗎?
高雄縣政府的責任部分,監委認為,絕不能「只是電話通知而已」。監委趙昌平說,依照災防法,縣府也應協助鄉公所救災、撤離相關事宜,「鄉公所怎麼有人力、物力撤離這麼多人?」高雄縣長楊秋興也在提案遭彈劾之列,但是,表決沒通過,五比六,以一票之差並未通過,將再討論後再決定是否要提出二次彈劾。也許,還有「第二次彈劾」。
至於其它單位,監委說還有二十七件案子還在調查,也許,還有其它人要究責。還要查多久?監察院沒給時間表。
八八水災至今,也三個月了,監委卻只有糾彈小鄉長這一丁點兒的小成績,別怪甲仙鄉長會叫屈,說他是「基層」,所以被「開刀」,因為,「可作為而不作為」的,除了還有許多大官顯要「尚待調查」外,柏台大人辦起案來,不也是「可作為而不作為」嗎!何時也該以「可作為而不作為」的標準,彈劾王建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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