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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3 06:57:21瀏覽6268|回應16|推薦26 | |
自認倒霉吧!郭冠英,誰叫你混了二十幾年,位階只是小小的新聞局九品芝麻官,活該要被馬英九公開痛責,被新聞局處分、連一輩子工作累積的四百六十萬都化為泡影。
郭冠英不必再申訴了,如果,這麼多年以來,你能夠和國安會秘書長蘇起一樣,位高權重、和馬英九是好朋友,根本就不會受到處分,郭冠英,你是什麼Position?你竟然還不知道嗎!
蘇起的太太陳月卿於
這些說法,都對!依法辦理,統統沒問題。
但是,郭冠英又犯了哪個法了呢?坦白說,依照現行法令,郭冠英甚至還沒有「公開撰文」呢!
部落格的文章?抱歉,政府方面根本不承認網路已經是「法定媒體」,郭冠英要是辯稱文章「從未公開發表在媒體過」,合法,也有道理。
更何況,部落格是「電子網誌」,更嚴格地說,是郭冠英個人的「網路日記本」,是他和他允許觀看的朋友的私園地。真要爭執的話,管碧玲還有「偷窺郭冠英隱私」之嫌呢!
郭冠英該受罰是因他違反了公務員的倫理,他要受到行政法規的最嚴厲處分,是從「公務員的倫理」角度出發,加上郭冠英的誇張言行舉止,這個「九品芝麻官」,雖然「未違法」,仍要受到制裁與約束。
九品芝麻官要注意他的「角色倫理」;最高「情治頭子」
蘇起是被寬容的,郭冠英卻是被嚴懲的。只能說,「愛有等差」、「法有等差」,馬英九政府的「公務員的角色倫理」,不但是「初一十五不一樣」,而且「官大官小,更是不一樣」! ¤¤¤¤¤¤¤¤¤¤¤¤¤¤¤¤¤¤¤¤¤¤¤¤ 《國民黨之先贏後敗》
《群龍無首,大吉》 《唱歌吧!新年加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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