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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2 11:27:59瀏覽3782|回應11|推薦11 | |
何必咄咄逼人呢?呂秀蓮傳出有意籌資辦一份報紙,馬上主流的報業就用社論抨擊,期期以為不可。
有何不可?
新聞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呂秀蓮要辦報就讓她辦吧,這樣的報紙有多少專業、是不是為政治服務,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呂秀蓮當然有她辦報的權利。
更何況,台灣的報業正面臨「冰河期」,「大滅絕」正在發生,呂秀蓮有錢沒地方花,那也是她的事,主流報業實在不必大驚小怪。
再深究,主流報業憑什麼可以干預別人加入這個領域?媒體是「第四權」,沒錯!但這個第四權,不該是被獨占,更不能被壟斷。
質疑呂秀蓮的資金?也可以。請問,如果一家報紙的記者,即將在名片上加印上某食品集團的 Logo ,另一家報紙大家都知道是土地財團在支撐、還有一家搞觀光園區,這些資金「純正」嗎?
誰的錢可以辦報、誰的錢不可以辦報?誰有這樣的霸權去論斷!
媒體,就是一個憲法權利的行使,只要是憲法保障下的人民,她/他都有辦報的權利,也有選擇辦報的目的。只要不是靠政府資源在挹注,要寫什麼就讓她寫,要怎麼辦就讓她辦!
到時候,呂秀蓮撐不下去,要倒,也是她的事。
至於有沒有市場、有沒有銷路,也是她自己去承擔。如果言論違法與犯紀,就由司法來處理。
反對呂秀蓮辦報,突顯的只是主流報業的獨霸與壟斷之菁英心態。
真的,別以為報紙有多麼的偉大。更不要以為政治真能影響報紙的枯榮。
陳水扁時代,《台灣日報》倒了;馬英九時代,《中國時報》賣了,陳水扁救不了「台灣」,馬英九也沒法護「中國」,都沒能耐去掌控報紙。
就是一份報紙而已,何必對呂秀蓮或其它想辦報的人,一定要口誅筆伐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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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