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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31 15:55:23瀏覽1191|回應2|推薦11 | |
金珠最後一天的日記 94.11.6(日) 星期五在議會聽完議員說的話之後,似乎心中突然明白了, 權利是需要自己捍衛的。 從 但是,這並不能打擊,我可以不告李金田,因為議員說我這件事,讓他欠了李金田人情,那我就讓你回送他一個人情,從此,你、我、他互不相欠。 而我就只剩下一條路可以走了,那就是自己捍衛自己的權利, 是非與自由,沒有什麼價值的東西,只有拿生命宣誓此事件 所隱含是是非、人權、自由的重要性。 做事只分是否應該做,而應該做的事就要去做,而其它的東西,就不需要多加考慮了,時間目前訂在12/3日之後。 而此一期間必須將一些事先做好,其實,我很能體會官小姐的心情,因為在之前,她現在經歷的心情,我也困擾過,當時在決定要處理時,內心也飽受煎熬,也考慮到為家人帶來麻煩的問題,所以我非常尊重她的選擇,在這一段時間我並沒有特別怪任何人,因為當去年319發生時,我曾奇怪國家怎會發生這樣的事,爾後我做出我的選擇,決定不放棄,而一直反對到現在,雖然知道自己的力量非常微小,而身邊的朋友也常說沒有用,但仍無法動搖我的心意,只因為人生在世,總有其終其一生都想捍衛的東西,而319碰觸到的,便是我長久以來的價值核心,是非正義、公平,所以在當時,知道執政者並無誠意給人民答案時,就決定要站出來,雖然至今仍沒有答案,所以就要繼續努力下去,一直到今日,我仍在景福門附近以搖國旗或舉標語的方式,來表達我對偽政權的不滿,此事無關藍綠,只為了心中的那把尺。 而6月3日的事,也同樣碰觸到心中的核心價,值我沒違法,卻遭受到警察的非法逮捕,而且又到我家中,捎(騷)擾我家人,口出惡言相向,並語帶威脅,如果沒得到一合理的解釋,此事絕不能如此善了。 “公僕”只是人民賦予少數人的公權力,主要目的是為大多數的人民服務,並不是讓他們為所欲為的,而此一事件絕對是一件違法事件,不僅止於過當而已,10月27日登門道歉時,李金田還強調若有違法情事,願受法院的調查,再在顯示他並沒有真心要來道歉,更要申(聲)明一點,李金田到家中來道歉並不是他施恩於我,是為了他口中的過當來致歉,是彌補過錯,公僕只是為了服務人民而存在,沒有人民就不需要公僕的存在,不管公僕擁有什麼頭銜,它就只是擁有不同稱呼的公僕罷了,人民並不需要自卑於公僕,公僕並沒有那麼高高在上。 或許脫離現實環境,但態度是相對的是人民自卑於公僕之前, 才讓他們覺得自己高於人民,權利只有放棄,並沒有消失, 堅持做自己認為值得堅持的事,不要輕易放棄,時間是不會等你的,與其悔恨,我選擇走自己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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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