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磚道遇劫實紀及後感 文:金珠 2005. 06. 05 這幾天睡得很不安穏,除了全身感到疼痛外,心中也充滿了不安,主要是因為6月3日晚上八點多時,在景福門中國國民黨黨部前的人行道,我手拿小國旗走路時,不預警地有4~5位男警衝過來要把我強行帶走,因事出突然,我本能做出反應,並口喊著”我沒犯法,為什麼要把我帶走”,但沒人回答,強勢的警力硬是把我塞進警車,強行把我帶走。
根據警方說法,我大約是八點半進警局,進警局後,我坐在椅上,而警方就在我左前方桌子上擺了一部錄影機,錄下我的一舉一動,但並沒有人來說明為什麼把我捉來,因為沒人理我,我就向錄影機再次提出”我沒犯罪,為何捉我”的疑惑,可能過度受到驚嚇,覺得口很渴想喝水,所以警方倒了一杯水給我;稍微安撫剛才受到驚嚇的心情,突然覺得手腳有點痛,就坐在椅子上搓揉受傷的地方。 過了一會兒,有一位未在現場的員警(自稱)來問我知不知道我犯了什麼罪,我直接回答他”是你們捉我回來的,我怎麼知道犯了什麼罪”,談了一會兒,他就說因為他不在現塲也不了解實際情況後就離開了,又沒人理我,我就繼續搓揉我受傷地方。又過了一會,大隊人馬返回警局,帶頭的長官兇神惡煞的看著我,似乎想把我吃了似的,這時有一個看起來也是長官的人跟我說,因為我在”管制區域所以把我強行帶走,並拿出一張護貝小卡片給我看,說明一些條例,但我說明”警方並未告知我在管制區域內”,更令人疑惑的是,其他行人是可以行走的,不解為何我只是拿著我的小國旗走路的結果,卻受到如此的待遇,我強烈向這位長官表達我的不滿與疑惑,相談了一陣子,這位長官也承認警方有所缺失,而向我說對不起,並說明會加強員警的訓練,但還是要求我留下基本資料並做簡單的問話記錄後,才讓我離開。 離開後有一些熱心的朋友,勸我最好先驗傷,並採取一定的手段,讓警方以後不敢再無故的傷害我。所以我去驗傷,先保留証據後再做打算。 其實,我最主要要表達的是,在民主法治的國家,人民有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一直以來,我們自豪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四小龍之首,曾幾何時,我們經濟不再是四小龍之首,曾幾何時,我們變成和大陸一樣,是集權共產國家,那我們還有什麼資格批評別人是共產國家呢? 從去年319到現在,我一直持續表達我對這件事的意見,如果執政公僕不喜歡人民的言論,就可以動用公權力來恐嚇人民的話,不禁讓我想起昨天是”64天安門事件”週年,在大家異口同聲指責大陸當年的行逕時,回頭看看國內的情況,我們又有什麼資格遣責別人呢? 為何要如此堅持到現在呢?因為我認為319事件是嚴重損害了國家的國格與形象,讓全國成為其他國家茶餘飯後的笑柄,全國人民都無法抬頭挺胸的做人,因為只要別國一提到319,我們便羞愧得無地自容提不起頭來,因為我們生在這個國家,身為這個國家的一份子,我們無法置身度外,真相一天不明,我們就無法擺拖319的陰影,唯有清楚向人民交待後,執政公僕們才能免除部份人民對他們的責難;如果不做合理交待,只想用公權力打壓人民,剝奪人民自由表示意見的權力,那不就是披著民主的外衣,實際上是行集權共產國家之實。 另外我想提醒的是,今天這件事,警方可以不事先告知你的權利,想把人帶走就把人帶走,如果我們默不吭聲,難保下次不是你或他,不要以為這種事不可能發生在你身上,因為我從來也沒想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但它就是發生了。 感謝各方朋友的關心與幫忙,人權不會從天而降,是要靠大家一起堅持努力的,沒有付出是沒有收獲的,讓我們有尊嚴的在這片土地上生存,希望有相同理念的朋友,繼續努力打拚,為自己而活,你得到東西遠比你想的可貴,願大家共勉之。
金珠幾乎每天風雨無阻的下班之後 都會很辛苦的從路途遙遠的中壢趕到 台北凱達格蘭大道的人民廣場搖國旗,
她還曾被警方蠻橫粗暴的強押至拘留所數小時,
身上還留下傷痕!
傾聽人民的聲音 請聽人民廣場 警方在人民廣場的執法行為 重返凱達格蘭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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