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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珠找到了!
2006/06/07 20:24:44瀏覽1327|回應4|推薦13

 金珠找到了!

北市議員侯冠群、李慶元記者會  新聞稿 95.06.02 

愛國女子死在馬英九頭頂上
是抗議馬太軟弱?還是政治謀殺?



台北市政大樓靠東北側的三樓外平台,1日晚間發現一具女屍,死亡時間至少已經半年以上。經追查發現,該名女屍為長年在凱達格蘭大道上揮舞國旗的女子,她曾經向新黨台北市議員侯冠群、李慶元陳情,抗議遭警方粗暴對待的女子--陳金珠!

319
槍擊案後,有數十萬的民眾走上街頭,抗議陳水扁以兩顆子彈不當勝選,94410馬英九下令,要求警方強制驅離總統府前的抗議民眾!雖然遭到驅離,但是還是有那麼一群民眾,仍然堅持自己的理念,將地點轉到景福門前,每天風雨無阻地在景福門前揮舞國旗,抗議陳水扁的無恥行為!

侯冠群議員回憶,長相清秀、斯文、長髮披肩,家住中壢的陳姓女子,也是這一群愛國民眾的一份子。當時陳姓女子向他指出,自從被馬英九驅離之後,不管颳風下雨,下班之後,她都會遠從中壢的住家,搭車到景福門前揮舞國旗。

陳姓女子指出,去年63日她一如往常在景福門前揮舞國旗,因為陳水扁要經過景福門一帶,中正一分局員警為了怕陳水扁看到這一群「異議分子」不高興,於是對他們執行「特種勤務」,強行驅趕,但是陳姓女子不肯配合,因此遭到員警拳打腳踢地粗暴對待,留下多處瘀傷。而那段期間,中壢警方更經常以「查戶口」的名義,到陳姓女子家中騷擾,並告以是「奉國安局之命」。
侯冠群接獲陳情後,與李慶元議員邀集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李金田,在去年10月中旬於議會召開協調會,由於對協調會內容不滿意,因此,11月中旬再次邀集分局長進行第二次協調,之後,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李金田還親自到陳姓女子家中致意,並且允諾警方不會再加以騷擾。

然而此事在陳姓女子心中留下不可抹滅的陰影與恐懼,加上對阿扁政府失望不滿,及得不到319槍擊案的真相,就在去年12月初,陳姓女子離家後不知去向,家屬遍尋不著,撥打手機,手機雖然接通,但是沒有人接聽,家人心焦之餘,94125將陳姓女子通報為失蹤人口。

家屬調閱陳姓女子的通聯記錄,發現手機最後的通聯記錄就在市府附近。半年之後,9561晚間,一名廣告工人在市府外牆發現一名死亡多日的女屍,最後證實她為去年向侯冠群、李慶元陳情的陳姓女子!

侯冠群、李慶元兩位議員痛心地指出,由於2004319槍擊案,民眾對於陳水扁不當勝選非常失望、痛心,於是走上街頭,到總統府前抗議,但是2004410下午,馬英九卻下令驅散總統府前的民眾,然而雖然遭到警方強制驅離,仍然有許多民眾堅持理念,不管颳風下雨,都在景福門前揮舞國旗,身掛「沒真相、沒總統」布條,進行卑微、無聲且偉大的抗議!

檢方對於陳姓女子的死因還在進行勘驗,是自殺?是他殺?目前不得而知,希望檢警雙方能夠儘速將陳姓女子的死因調查清楚,以告慰死者在天之靈!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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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泛是法律軍師哎 !
2006/06/08 15:20

Mary 向各位報告 ,

這位向警察要處分書的勇敢女士就是泛泛 ,

泛泛是人民廣場難能可貴的法律軍師,

我們這些笨笨的小市民

經常向泛泛請益對付警察的妙方法,

泛泛是深藏在人民廣場臥虎藏龍之一的菁英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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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的警察,何須張錫銘?
2006/06/07 21:29

有這樣的警察,何須張錫銘?        文 : 泛泛

民國94年6月3日晚上8~9點間(註1:94年6月4日晚上7、8時許,警方又再次於原地出現,但這一次並沒有任何人被押走),一名女性、頭戴漁夫帽、後背小背包、手持小國旗,於國民黨部門口的人行紅磚道上,直接被5.6名警察以強制粗暴手法硬押入警車(有受傷),帶往中正一分局仁愛派出所。
在強押拉扯過程中,另有3名女性上前要求執行理由?違法事實?所犯何法?警察充耳不聞並大聲叱喝:再上前就以妨害公務罪帶走。其中有一名女性對喝斥者說:我們不服這樣的執法,你必須馬上給我處分書。喝斥者竟說:要處分書自己去警局拿。
被押走的女性於8點半多進入警局至將近11點走出警局時,警察仍未對她說明究竟所犯何法?何罪?必須強拘即押的理由?甚至連處分書也從未開給。原來這才是號稱100%民主、100%自由、100%人權國家的執法警察機關的「依法行政」及「正當法律程序」。
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 上開條例(警察勤務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臨檢應於現場實施,非經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分或現場為之對該受臨檢人將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者,不得要求其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
因此當時警察機關所為的強制行為根本不符合大法官釋字第535號所揭示之正當法律程序。
這樣的行為益加證明握有權力、掌有資源的國家機關,無視法制,就如野獸離籠、猛虎出閘,一般人是完全無法抵擋與反抗,只能任其侵害。
這種行為與強押人上車的綁票勒索有何不同?
公僕公開違背國家法律所賦予、人民付託的職責,大張旗鼓地憑手中權力、身上制服、強勢體能,毫不遲疑地要拿一介女子來揚威立信。
這是何等威風八面場景啊!當下就能在人心中立了信:
原來所謂的民主自由,比天邊一朵雲還虛幻遙遠。
原來所謂的100%人權,也只不過是KUSO版本。

(註1:為找出究竟那位小姐是如何違法而須立即押離(因為警察至今始終沒說違法原因及理由) 因此試圖對照6/3與6/4 2天的警方執法情形後發現,那位小姐這2天的差別居然只在”是否手持國旗”。沒想到,在中華民國領土上,竟然容不下中華民國國旗?還是說國旗其實是違禁品?或許警政機關日後應要求立法並考慮發布一則公告:自即日起至年底,凡自動報繳國旗者,不沒入,不處罰。從此人民有所依從,也不會再迫使警察機關為了小小一面國旗,竟要如此大費周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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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失蹤就通報 !
2006/06/07 20:32

市府大樓死角傳腐屍 死者去年通報就失蹤

中廣新聞/杜大澂     中時電子報

台北市政府大樓內,今天凌晨有工人在拆除外牆廣告帆布,赫然發現在東北方向外側三樓角落,有白骨腐屍散發陣陣惡臭,驚動檢警立即到場處理。警方發現,根據證件判斷,死者是年約三十四歲的陳姓女子,去年十二月就已經被通報失蹤,不過,她為何會陳屍市府大樓?死亡時間多久?檢警還要進一步釐清。

工人深夜在台北市政府大樓,拆除外牆廣告帆布,突然聞到陣陣惡臭,進一步查看,在東北方向外側三樓的角落,赫然發現一具白骨腐屍,驚嚇之餘趕快報警。由於陳屍地點敏感,不僅高階警官到場關切,檢察官也馬上前來處理。信義分局副分局長黃勢清指出,由於陳屍的地點正好是個死角,所以都沒有人發現。

檢警從遺留的證件得知,死者可能是三十多歲的陳姓女子,住在中壢地區,去年十二月已經被通報失蹤,檢警研判,死者全身骨折,疑似從高處墜樓,從失蹤的日期推測死亡時間,可能有半年左右,不過,為何會陳屍在市府辦公大樓?是自殺還是他殺?死因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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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無人發現 !
2006/06/07 20:30
TVBS

女陳屍市政府角落 半年無人發現

記者:江嘉苓     攝影:陳儒桓 魯士英    台北報導

昨天晚間一名工人,拆除台北市政府外牆的帆布時,意外發現一具屍體,因為屍體已經腐爛,警方從現場證件研判,死者可能是家住桃園中壢的陳姓女子,陳姓女子是深藍支持者,不少立委和議員,都曾經接受過他陳情,因為身分特殊,引起藍軍立委關注。

倆姊妹坐在椅子上抱頭痛哭,疑似失蹤半年的小妹,1日晚間11點多,被人發現陳屍在台北市政府3樓的陽台,家屬趕到殯儀館認屍,但因為屍體已經腐爛,根本無法辨識,只能透過DNA進一步確認身分,不過警方從現場遺留的證件判斷,死者很可能就是半年前失蹤的陳姓女子。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彭聖斐:「死因的部分我們初步認為是高處墜樓死亡。」記者:「是自殺還是他殺?」彭聖斐:「這個部分我們還要進一步追查。」

重回現場,地上很清楚一個人形的模樣,血水腐蝕了地板,還能聞到陣陣屍臭味,疑似死者的陳姓女子,是深藍支持者,原本不熱衷政治,319大遊行後,不服國民黨慘敗,才會走上街頭成為搖旗部隊,不少立委和議員都曾接受過她的陳情。

台北市議員侯冠群:「每天還是定時定點在那邊揮舞著國旗,就強行驅趕他們,根據我陳情人的轉述說,警察還動手還把她打傷了,她最後一通簡訊的地點是在市府附近,之後慢慢手機也沒有訊號了,再也沒有這位小姐的消息。」

死者身分特殊,引起國民黨立委關注,尤其他們質疑的是,為何死亡將近半年,都沒人發現,究竟是他殺還是自殺,警方還要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