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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與水爭地,又何求天佑臺灣?(好文章分享:颱風洪水淹過的河岸)
2012/08/06 13:58:40瀏覽527|回應0|推薦5

人要與水爭地,又何求天佑臺灣?(by 孫振義) 

好文章分享:颱風洪水淹過的河岸

(原作網站:http://blog.udn.com/highsea/6685932#reply_list,作者:東年)

蘇拉颱風挾帶強風暴雨夜襲北台灣,在宜蘭造成嚴重災情…(略)

 

1835年至1837年之間,原任噶瑪蘭廳通判柯培元增刪補訂仰山書院陳淑均山長在1832年所作10卷《噶瑪蘭廳志》,成14卷《噶瑪蘭志略》。其中的堤防,這樣寫:

濁水溪堤岸,在廳治南八里,因溪得名。自芭荖莊(筆者註:現員山鄉芭荖鬱莊)直透闊嘴寮(現壯圍鄉新南村九鄰),過嶺仔(壯圍鄉過嶺村),高八尺,寬二丈四尺,長一千七百餘丈。因溪地稍高,凡傍溪一帶田園,每遇颶風大雨,即遭淹浸沖塌;居民就地鳩築,每年仍按畝捐修。武荖溪堤岸,在廳治東南三十五里,因溪得名,高七尺,寬二丈。自坑口由溪而下,至猴猴莊(在現蘇澳街區),計長八百餘丈。溪地稍高,每遇颱風暴雨,溪流漲溢,低處之田多受其害;居民因就地鳩築,每年仍按畝攤修。清水溝堤岸,在廳治西南十五里,因溝得名,高八尺,寬二丈二尺。自小埤塘口(在現冬山鄉大進社區,鄰近梅花湖)山鼻起,由鹿埔沿溪而下,至清水溝、洲仔止,計長三千七百餘丈。居民分段鳩築,每年仍聽其按畝攤修。民壯圍堤岸,在廳治東北三里,因地得名,寬三丈,高或一丈或八九尺不等。自下渡頭順流而東,至十三股止,計長一千八百餘丈。民佃按地鳩築,每逢攤修,仍聽其便。辛仔罕堤岸(在現宜蘭新生街),在廳治東北三里,因地得名,高八尺、六尺不等,寬二丈餘。自辛仔罕順溪而下,至哆羅美遠(在現壯圍鄉新社村),計長一千六百餘丈。民佃按畝鳩築,每年攤費修補,仍聽其便。以上三堤,亦皆因溪高田低,驟遇風雨,易至沙壓水沖者,故防禦尤為緊要。

漢人入墾宜蘭較晚,吳沙率領武裝的閩、客移民到宜蘭是在17311798年,可見颱風在宜蘭造成災害的範圍,近三百年來改善很少。

 

…(略)

 

全文請至以下原網站閱讀:http://blog.udn.com/highsea/6685932#reply_list

 

(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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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stinsun&aid=6694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