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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2 17:33:56瀏覽1585|回應17|推薦29 | |
中時電子報說:【打破密室協商 國民黨祭5絕招】 (轉貼到此) 簡短幾點心得 第一,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批評,全世界找不到像台灣一樣的協商制度,《會計法》修法烏龍就是最極端的例子。許多在委員會「見不得光」的議案,送到協商後就可偷偷摸摸通過,根本是「假朝野協商之名,行密室政治之實」。 是的,這一段話讓對密室裡能幹啥骯髒事專科的吳育昇來批評是剛剛好,所謂《會計法》修法烏龍是這樣的,【會計法過關/民代特別費、教授研究費除罪】 『立法院昨天深夜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擴大特別費除罪範圍,擴及各民意機關、村里長及學術機構,並有溯及既往的規定。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這次將「歷史共業」一次解決,對國家來說是好事情。 一二段,王金平是在說明這次除罪的歷史沿革,是依照上一次除罪案後,馬總統的指示辦理的..(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首長特別費除罪的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總統馬英九下午致電立法院長王金平,表達謝意;對後續是否需擴大除罪範圍,總統認為可再討論。第三段林世嘉的說法,詳參【消費林世嘉好無恥!】,第四段是說明這個骯髒法案是誰偷發動的.. 以這是馬總統指示,王金平奉旨除罪,由國民黨黨鞭林滄敏提案,這樣大家瞭解了,ㄏㄡ? 第二,『將修正《立法院組織法》等規定,將設立黨團門檻由現行3人,改為4人以上才能成立黨團』 我認為早知如此,當初就不用先關個親民黨的立委來解散親民黨黨團,搞得現在好像是專門針對台聯黨似的,最好是改到民進黨立委的席次多一,或是國民黨立委席次減一,比較不會有針對性。反正馬總統醜話在國外參訪時都說了。 馬總統昨天在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和隨團媒體茶敘時指出,電價第二階段調漲原訂去年十二月實施,經【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同意,延到今年十月再調整,「不是緩議,也不是凍漲,而是緩漲」。 至於有藍委說「民進黨好像才是執政黨團?」顯然跟馬總統的認知不同,建議可以再由國民黨的林滄敏提案,由國民黨院長王金平召開密室協商,請吳育昇現場指導,馬總統場外操控來處理.. 他馬的,執政黨團當然是馬的國民黨立院黨團,要討論個屁? 所以我認為,國民黨立院黨團如果要改進,提升立法院議事效率,建議直接改名為士評會或考紀會比較快,當范佐憲要殺哪個洪仲丘,或是馬總統又要除掉哪個五院院長,嗯,這留在原考紀會幹就可以..馬總統又要過哪個強姦台灣人的法案,甚麼油電雙漲,餵瘦肉精美牛氣死林杰樑,核四公投,放劉政鴻炒地皮搞死張藥房..啊,這些都太小兒科,台語有句俗諺「蛇拍無死,顛倒惡」(蛇沒打死,更凶更猛),沒看到馬總統民調9趴不去逃命,半夜打電話給媒體高層絕地大反攻,民調就瞬間回彈到21趴?這下牠肯定是更凶惡的要過服貿來賣台,讓台灣人個個死無葬生之地囉。 . 後記:剛看國民黨陳以信【馬英九錯估台灣社會?楊照誤會了!】說: 楊照認為馬英九總統代表行政權,王金平院長代表立法權,彼此為相互制衡關係。總統換掉立法院長,是行政權干預立法權,破壞權力平衡使總統大權在握,絕非好事。事實上依據我國憲法,總統代表國家,是超乎五院之上。代表行政權是行政院長,不是總統。憲法明定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立法院可監督行政院。但總統由人民選出,對人民負責,不對立法院負責。同時立法委員任期4年,總統並無權撤換立法院長。所以總統與立法院長間,並無制衡關係,楊照完全誤會了。 那..那麼馬總統有誰可以監聽(誤)..監督跟制衡呢?一個有權無責沒人可以制衡的超級大總統,台灣人,這個不叫大明皇朝,甚麼才是大明皇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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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