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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丁法官傳銀正雄當專家證人,洪案指日可破!
2013/08/16 14:06:55瀏覽1935|回應12|推薦29

洪案移審桃園地院 女法官中籤洪仲丘案昨天移桃園地院審理,沒服過兵役的女法官丁俞尹中籤,地院將優先安排參加軍法研習「惡補」,並由男性審判長主導合議庭,希望在一個月內開第一次準備程序庭,半年內審結。

北部軍事法院昨天將二六九旅前旅長沈威志等十八人被控瀆職等案卷證移交桃園地院,女法官丁俞尹中籤擔任受命法官,將和審判長鄭吉雄、陪席法官許菁樺組成合議庭,日後如果投票表決,女法官將占優勢。

另外,洪案中有關范佐憲被爆料報假帳汙錢、醫官呂孟穎涉過失致死等部分,軍高檢昨天也移交桃園地檢署偵辦。

「最慘也就只有這樣了,移審不會更糟」,洪案昨天移審,面對未來的司法,洪家態度正面,並認為在軍院審理階段已經很慘,移出應該不會更糟。

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並說,軍檢起訴書內容非常「弱」,法院若靠這本起訴書審判,一定非常困難,希望法院補強事證,找出疑點重啟調查。

洪家律師也會加緊與桃檢聯繫,因為家屬及律師後續發現很多事證,希望桃檢接手後,可以接續調查,因為很複雜,家屬希望可以盡快,免得這些事證再度滅失。

對於女法官承審洪案,桃園地院表示,九月初將安排軍法研習,協助儘快上軌道,且法官只看證據、事理,女性承審不會影響辦案品質,加上全程合議,審判長服過兵役,合議庭審理不會有問題,三名法官將暫停分案,密集開庭,希望盡快結案。

昨天中籤的丁俞尹是司法官四十九期結業,出道近三年,審判長鄭吉雄司法官四十三期結業,陪席法官許菁樺司法官五十期結業。

【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洪仲丘案昨移司法,軍檢起訴凌虐致死和過失致死的法理矛盾將搬上檯面,因為兩個罪名不可能同時成立,連公訴檢察官都承認「論告有點難」;看過軍檢起訴書的司法官都表示,判決可能和社會期待有落差。

多名資深檢察官指出,軍檢以凌虐致死起訴陳毅勳,另以業務過失致死起訴十名戒護士,這存在法理上的衝突,因為凌虐致死和過失致死不可能同時存在。多名法官也都支持這個論點。

(轉貼到此)

昨晚看了政論節目,一堆名嘴對洪案要找真相都感到悲觀,答案是該滅證該串證的,就算沒給集體虐殺的殺人共犯們處理掉,也被軍高檢搞砸了。我這裡有一篇討論軍高檢所扮演的角色與責任的格文(按:請看結論的部分)

人是誰殺的?監委說要查
2010/05/11 07:57

有個同學上歷史課打瞌睡,上著上著,鼾聲大作,老師正好講述宋朝的歷史故事,秦檜殺岳飛的那段。老師把同學叫起,同學:「你說看看,岳爺爺是誰殺的?」同學睡眼惺忪,不辨東西,哪曉得老師問甚麼:「報..報告老師,不..不是我殺的。」老師聽完氣極,你回去把家長找來,下午家長氣呼呼就到學校來了:「老師,我家小弟一向乖巧,他說人不是他殺的,就不是他..殺..的!」老師愈發生氣,找校長來評理。校長是個老鄉愿,聽完後說:「兩邊都先別吵,等我去問看看,嗯..人到底是誰殺的!」

桃園縣1名婦人因不滿檢方偵辦女兒遭性侵案件過慢,憤而自殺。監察委員高鳳仙申請自動調查,要了解檢方辦案過程有無疏失。』這個案子,就是「法官不是神,檢察官又是甚麼?http://blog.udn.com/jun5238/4018814」所討論的案子,大家討論的正起勁,監委跳出來說:「大家都別吵,讓我去問看看。」既然監委說要查,大家應該稍安勿躁,靜候監委查明真相了吧?唉,可惜,這樣的反應是大錯特錯!在【竹竿傷童  監委傷心】我說:

『監委高鳳仙今年一月調查發生在十四年前的「竹竿性侵女童」案發現,當初偵辦的警方與檢方輕率蒐證、採證,出現嚴重行政疏失,致涉嫌人謝姓男子最後無罪定讞。由於公懲法的追溯期為十年,當年查案的警察多已記功升遷,檢察官也當上檢察長。監委表示,監院依規定無法彈劾,只能在下月結案後,擬對檢警機關提出糾正案。』

這個案子發生在十四年前,女童腸子少掉一大截,一直苟活到去年,十八歲過世,嫌犯隨即無罪定讞,監委才開始調查這個案子,也才能發現當年的檢警輕率蒐證。司法調查與訴訟進行時,監委依規定不能調查,以免干涉司法的獨立審判,一般司法訴訟的進行又往往超過十年,像本案是十三年才定讞。試問:天底下有這麼荒謬,永遠無法執行的法律嗎?監委根本就是曲解法律,從發現公務員違法事實,也就是無罪定讞到現在,不超過一年。如果司法不判無罪定讞,檢警的疏失就沒有發生,更無從發現,也就不勞監委再浪費民脂民膏,虛應故事般的調查,然後不痛不癢的糾正檢警機關,等這些機關行禮如儀,回一份如何改善的公文,歸擋存查結案了。

所以監委只不過是模仿那些不肖檢警,辦假案,切割處理。好比檢察官辦貪污,前交通部長明明坦承收了好幾萬美金,奸商也說有送,但是檢察官還能掰說這個部長沒特別為奸商針對她沒關說的標案進行關說,奸商也沒得到他沒得到的工程,切割得一乾二淨。法官竟然也矇著眼又蓋著頭,判前交通部長沒有貪污,一二審都這樣判,連判兩次,難道她竟還是個大清官不成!?這個「竹竿性侵女童」的案子,女童被傷害是發生在十四年前。但是檢警的二度傷害,輕率蒐證抓人,趕著破案,好領高額破案獎金,外加破格升遷,是一直到女童過世,司法無罪定讞才算完成。這是一種連續的犯罪狀態,監委是非不分,連案子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也搞不清楚,就草率判定檢警是在十四年前完成犯罪事實,但是已經過了十年的追訴期來飾詞掩蓋,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不打老虎,也不打蒼蠅。本來監委不查也就罷了,在司法這部絞肉機裡不斷翻絞的百姓血淚,斑斑可考,惡行劣績,罄竹難書,原也不差這件。但是監委既然自己起了個頭,卻虎頭蛇尾,草草了事,跟十四年前檢警想升官發財,利用別人的痛苦成就自己的快樂,心態一般,殊無二致。這是對女童的三度傷害,尤其是利用死去的女童博取自己的清譽,更讓人可鄙。

是可忍孰不可忍,十四年前,如果換上一批苦民所苦的檢警,認真查證,會抓到真正的兇手,早就還女童公道,而不會讓女童含冤莫雪,真兇逍遙法外。今天已知有這批不肖檢警,這十四年來一直變相掩護真兇,卻被監委曲解法令,切割處理而輕縱。不肖檢警永遠不會得到教訓,更不知報應為何物。但是我知道這個監委,根據我的自由心證,她剛完成一樁掩蓋「為什麼被害女童正義不能伸張的,真兇也抓不到的集體犯罪」,是這個邪惡至極共犯集團負責斷後收尾,總其成的罪人。她的這個罪,才剛發生,沒超過十年的追訴期。老百姓眼淚往肚裡吞,還要每個月花數十萬來供養?難道她(們)不知道,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欺,上天難逃嗎?

在【洪仲丘三隻箭】我提到1985聯盟應該還要再上街起碼兩次,才能得到洪案真相。這也就是我所形容洪仲丘的三支箭..

一、修軍審法,使得洪案真相大白露出一線曙光。

二、修審判法,把有罪與否交由公民組成的陪審團來決定,法官只能依法條上下限做有限度的調整後判刑。

三、把檢察官的產生,改為由人民投票選出,案子辦得好,可以連任檢察官或是從政,服務更多的人。

在電影「軍官與魔鬼」我們所看到的法庭戲,美國還有所謂傳訊專家證人的制度,我們知道洪仲丘案沸沸揚揚鬧了一個多月,有很多專家分從各種地方用各種方式發表自己的看法,有個在軍中執教長達19年的作家廖玉蕙投書報端,問「這不是國家之恥是甚麼」時說:

更下三濫者酒、色、財、氣樣樣精通,結黨營私、藏汙納垢,國家機器儼然黑社會,先用「說實話者可得到保密」引蛇出洞,套出實話後,再洩密讓集體霸凌來殲滅這些正直的人,這是何等齷齪!

我建議女法官丁俞尹可以傳她去當第二號專家證人,但是她僅能提供更貼近軍方,但畢竟不是軍方的第三人稱旁證,證起來好像隔靴搔癢,為了早日還給洪家公道,還給社會公理正義,並且讓軍方能早日走出洪案陰霾,重新擦亮招牌,軍愛民,民敬軍,我要再建議一個真正博士級..諾貝爾獎等級的專家證人,這個人大家可以上GOOGLE去查,他的大名叫做銀正雄,就知道我所言非需,在洪案吵得不可開交,一片混沌迷霧,名嘴七嘴八舌,紛亂到看不清真相的時候,銀正雄連發數篇專家看法,從..

操死一個兵,媒體法醫中暑

媒體指稱洪仲丘是抓耙仔

洪仲丘案,東森侵害本人著作權

東森為侵權,已向我道歉

媒體太可怕,宗教界噤聲

在第二篇【媒體指稱洪仲丘是抓耙仔】銀正雄以第一人稱證稱,如果他是副旅長,也一定會把洪關禁閉,銀還說,洪仲丘是個不折不扣的「抓耙仔」,太可惡了,人人得而誅之。

這裡充分解釋了軍方集體虐殺洪仲丘最最關鍵的殺人動機,這讓其他殺人犯或是軍高檢的胡說八道來的殺人動機全成了笑話。人人,指的就是集體,誅之就是虐殺。因為洪仲丘是個不折不扣的「抓耙仔」,太可惡了,完全不是軍高檢烏魯木齊,採信殺人者的謊言所起訴,說是因為洪太肥太懶又不揹值星的緣故。我希望丁法官雖然身為一個女法官,但是她不必懂甚麼是強姦案的"吹喇叭",也不需要惡補啥軍階有幾級,只要本於道德良知,用基本邏輯,加上我所推薦專家證人的證言,就能搞定洪案真相。聖經說: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是的,人必自辱而後人辱,千萬別學那個年高德少,當了一輩子清白自持的女法官,臨老卻失節去當個被酬庸來羞辱自己的女性監委..

請年輕的女法官多加油!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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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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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6 14:48

鄉親啊,大家請看,監委們是如何集體凌虐抓耙子院長..

監院爭議檯面化 7位監委站出來監察院爭議檯面化。監委吳豐山、趙榮耀、洪德旋、黃武次、杜善良、洪德旋等7人,上午站出來回應媒體,對監察院長王建燶日前指半數監委都是「酬庸」,監察院關門說,表達遺憾與不滿,反擊王建燶是「情緒性」發言,院長與監委之間已互不信任。

像不像軍方集體虐殺那個不折不扣,人人得而誅之的抓耙仔洪呢?殺人動機是如此清晰明徹,放諸四海皆準,洪案如果還不破,那才真是見鬼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8-16 15:19 回覆:

剛看到有個格主寫了篇「王「大聖人」院長您就辭職以明志吧!

好的,期待人人都能像我這樣察見淵魚,那是困難的。所以我還在等,畢竟在相關事證串滅後,想重現洪仲丘遭集體虐殺的情景已然不能,但是要重現一個抓耙仔被集體虐殺,還有機會,這種事通常都是黑社會組織暗著幹的,一般人無由得見,但是天可憐見,眼前一齣監委集體虐殺抓耙仔院長的畫面正在上演,等王院長下台後,就可以把兩案比個十足十,洪案就能水落石出,真的,

我還在等...


真會掰
2013/08/16 14:34
籲請丁法官傳天地有政氣(可能非人類,但大作數千篇,比FBI,CIA,....還神,專論也數十篇,非常人也)當專家證人,洪案指日可破!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8-16 14:45 回覆:
咳~小弟只當過一年多的少尉排長,真的行嗎?(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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