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伯雄:吳習會消除很多誤解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盧振昇/連線報導】
結束「吳習會」,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昨天返台表示,這次與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會談達成很多共識,也消除了很多彼此的誤解,他提出很多意見都得到對方善意回應。相關人士說,吳伯雄將整理會談成果,預定周內入府向馬總統報告。
吳伯雄表示,此次會談是中共十八大後的第一次,新的領導班子就位,「時機上非常重要」;習近平對於國民黨、馬英九主政下的兩岸關係有重大突破,也表示肯定。
吳伯雄說,他感覺習近平對台灣狀況非常瞭解,印象深刻的是習談到「方向要正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而要化解冰凍三尺也非一日之功,習有耐心及信心,但對台獨是毫無妥協空間。他說,只要照目前方向,看實際需要,按部就班,穩健向前走,兩岸和平會更穩固。
對外界指大陸方面逼台灣政治談判,吳伯雄說,他沒有這種感覺;大陸方面了解台灣情況,有些事情一定要得到台灣內部共識,民意支持。
他說,部分媒體指「兩岸非國與國關係」是賣台,簡直荒唐。
吳伯雄表示,他在北京說,馬英九主席是中華民國的總統,當然忠於中華民國憲法,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台灣跟大陸不是國與國關係;有些人以此給馬主席扣帽子是不公平的,只有自己不認同中華民國的人才會這樣做。
吳伯雄首度提出「一個中國架構」引發討論。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殷瑋表示,「一中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兩岸關係定位有清楚的規定。
殷瑋說,不管是一個中國原則、架構還是概念,都是回歸憲法,「國民黨與馬英九對兩岸的定位從未改變」。
對於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的批評,黨政人士表示,「九二共識」內涵就是「一中各表」,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毫無疑義,民進黨或蔡英文依其各自理由曲解,無損兩岸依憲法、兩岸條例的定位。
(轉貼到此)
想想,一個13趴的總統,談個酒駕被人翻他上電視賣米酒的舊帳,還是度咕主持防救災會議,他又沒逃跑,再不讓他賣台,真的也沒別的啥好幹了。
這裡想來寫寫馬總統漸進式賣台的過程,嗯..前些日子馬總統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想幫吃花酒的貪官除除罪,雖然覆議後一直有人像這篇社論「覆議這一課,朝野只學到退回原點嗎?」般想把給貪汙除罪的歷史臭名賴給別人,但是請大家視之為以紫奪朱,鄭聲亂雅樂,利口覆邦家的文字可也,那就從官員貪汙吃花酒這裡講起好了。作家侯文詠有一篇流傳已久的網路文章『漸漸』,裡頭講的了一段駭人的故事,侯文詠說:『有個餐飲界的病人和我大談經營理念,談著談著我忽然豁然開朗。
原來這個人經營的是色情酒店。
不但如此,他得意地自誇旗下女將清一色是大專程度以上。
知識份子怎麼會去從事色情陪酒行業??!!我們不免好奇十足。
「其實很簡單,我刊登廣告,徵求大專程度以上的女性會計。
凡是應徵者都必須檢具學歷證書。」
「你刊登不實廣告,誘騙應徵少女。」
他神秘地笑:「我們的會計薪水是比別人高沒錯。
不過每個小姐一來我都說得很清楚。
我們這裡的確有色情陪酒。
但是領會計的薪水絕對只能做會計的工作。
和裡面陪酒的小姐完全不同。絕不強迫。」
「那就領薪水,好好地做個會計。」我問。
「是做會計沒錯。
不過日子久了,和裡面端盤子的小姐熟了,
大家都一樣是大專畢業的,好溝通。
忙不過來的時候幫忙端個盤子,送送酒,也是常有的事。
這個時候我就告訴小姐;
你看,當會計領一萬二千元,
端盤子送酒薪水二萬四,端盤子又不陪客人,不是什麼壞事,
反正你都常常端盤子,為什麼不乾脆領二萬四??」
「這樣說個幾次就開始動搖了。
同樣都是工作,為什麼不領二萬四呢?
俱樂部的規定是,端盤子的小姐不准坐下來陪客人喝酒,
這樣和坐檯小姐才有區別。
可是日子久了,客人熟了,也會意思意思要求喝杯酒。
開頭總是不願意,後來熬不過就喝一杯。
說是站著喝。
一開始喝酒就好辦了。
站著喝酒薪水是二萬四,坐著喝是四萬八,
客人給的小費還不包括在內。
同樣都是大專畢業,為什麼錢賺的比別人少?!
就會有人勸她了,人都在裡面了,
外面的人誰知道你是端盤子,還是坐檯呢?!
再說自己真的清白,別跟客人出場就好了,
陪客人喝喝酒,就算在社會上交際應酬也是常有的事。」
「於是坐下來當坐檯小姐。
剛開始一定規規矩矩地喝酒。也不隨便跟客人出場。
這一行競爭大,領四萬八慢慢就會嫌不夠了。
只好挑看得順眼的客人給帶出場了。
作久了,總是會給厲害的客人佔便宜,
哭哭啼啼鬧一陣子也就好了。
畢竟讀過書,狠下心來做得更利落、更敢,
客人喜歡,我也得意,這是兩廂情願的事。」
他停了一下又說:
「我從來沒有強迫過別人,也從來不擔心找不到小姐,
反正這個環境慢慢會改變她們,
直到她們根本忘記自己原來的想法和樣子!!」
這個結論,也就是吳伯雄說部分媒體指「兩岸非國與國關係」是賣台,簡直荒唐。對外界指大陸方面逼台灣政治談判,他也沒有這種感覺的原因。因為人家大陸也從來沒有強迫過馬總統,也從來不擔心找不到小姐,喔,因為馬小姐跟駙馬爺時常出現在香港的頂級時尚派對中,並不難找
啊,想擰了..反正這個環境慢慢會改變他或她們。
而殷瑋說,不管是一個中國原則、架構還是概念,都是回歸憲法,「國民黨與馬英九對兩岸的定位從未改變」。比較像是小朋友念經(按:請參 馬總統的三個小朋友)有口無心的..既然從沒改變,怎麼又會在「時機上非常重要」,並且習近平對於國民黨、馬英九主政下的兩岸關係有重大突破,也表示肯定的呢?
至於馬總統前幾個禮拜為何要在電台專訪,高聲反嗆周玉蔻問周美青有沒有也要去大陸的時候說:跟她有甚麼關係?嗯,這個原因,我也把它找出來了。這麼說吧,馬總統也是很怕痛..喔,不是,大家可別以為高學歷當起色情陪酒小姐賺錢反而更容易,也沒啥不好。需知有的大款客人是很粗魯的..
官員喝花酒接受性招待不戴套 弄哭酒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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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貼一則新聞,看看這個上下顛倒的國度..
黃琪冒頂新小開盜刷卡判7年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自稱曾幫前總統陳水扁算過塔羅牌的少年騙子黃琪,假冒頂新集團少東魏宏帆的名義,申辦並盜刷美國運通黑卡6百多萬元。最高法院判決黃琪127個偽造文書及詐欺罪,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全案定讞。
根據維基百科記載:
過去幾次詐騙都因尚未成年而被裁定責付家長管教;但於2011年3月,19歲時假冒頂新集團小開魏宏帆名義申辦美國運通頂級Centurion卡(俗稱「黑卡」),虛設人頭公司「巴黎杜霖精品企業社」盜刷新台幣六百多萬元兌現入帳,警方於2011年5月20日逮捕黃琪;對冒用身分、設人頭公司等黃琪全認罪,遭冒用之魏宏帆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檢察官考量罪嫌刑度都是5年以下,並非重罪且嫌犯已認罪,予以五萬元交保。
然後看回余文:
余文共同連續行使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減為有期徒刑七個月。又連續行使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處有期徒刑四個月,減為有期徒刑兩個月。又連續行使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減為有期徒刑七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減為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黃琪很壞,上維基看就知道。但是同樣一套司法,碰到黃琪這種沒父母管的中輟生,從未成年交付家長管教到一成年冒刷黑卡,原本五年以下愈判愈重,最該對比的是有顯赫爸爸的銳寶貝,原強盜罪九年九月判成搶劫罪兩年定讞(其他賭博啦,妨礙自由全無罪),但這裡光用"連續偽造文書"比去余文,大家就該知道這個司法制度有多麼荒謬了。
好的,銳寶貝陳銳的強盜案,我也幫大家找來了,先給大家複習強盜罪與搶奪罪的定義:
第 325條 第1、2項(普通搶奪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328條 第1項(普通強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有沒有使用諸如防狼噴霧劑這種"藥劑",照說是司法判強盜罪或搶奪罪與否的關鍵,但是..)
【賭金黑吃黑 藝人陳凱倫子判刑】藝人陳凱倫的兒子陳銳經營簽賭網站,還找人對下線組頭「黑吃黑」搶奪賭金,最高法院昨天依結夥搶奪罪,將陳銳判刑二年,全案定讞。
陳凱倫先前為陳銳(廿一歲)爭取緩刑的機會,希望兒子不要中斷學業;但最高法院認為陳銳不符合緩刑要件,檢方將傳喚陳銳到案執行,至少服刑一年才能出獄。
陳銳被控賭博罪部分,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陳銳已繳交罰金。
陳銳就讀高中時,成立簽賭網站「英皇運動網」擔任大組頭,在台北地區吸收學生賭客。二○○九年十一月,彭姓賭客贏錢要求拿回四十八萬元,陳銳不甘損失只付十八萬元,且藉故離開,再要求同夥用"防狼噴霧劑"噴彭的眼睛,把錢搶回來。
法院審理時,陳銳向法官認罪,辯稱事前不知道同夥搶賭客,也未參與分贓;但法官根據同夥證詞,認定陳銳不但指示行搶時機,還要求同夥用手機「實況轉播」行搶過程,犯行明確。
一審判處陳銳有期徒刑一年三月。二審痛批陳銳年紀輕輕,犯案後飾詞狡辯,絲毫不見畏懼法禁之情及真誠悔悟之心,加重改判二年徒刑。最高法院審理後,維持高院的判決。
這要把黃琪與陳銳相比,相親啊,這種司法可以號鉤嗎?
黃琪是【對冒用身分、設人頭公司等黃琪全認罪,遭冒用之魏宏帆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檢察官考量罪嫌刑度都是5年以下,並非重罪且嫌犯已認罪,予以五萬元交保。】
陳銳是【年紀輕輕,犯案後飾詞狡辯,絲毫不見畏懼法禁之情及真誠悔悟之心】
然後把一個從五年以下判成7年輕罪定讞;另一個則從9年9月的"強盜罪",變成重判兩年"搶奪罪"定讞。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與其要等上帝降下天火燒滅..這種爆爛國家,還是早點賣掉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