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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果然貪汙無罪,謝謝馬總統!
2013/04/30 17:56:00瀏覽14049|回應25|推薦27

林益世涉貪案 一審判7年4月林益世涉嫌索賄案台北地院下午一審宣判,林益世被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5年,妻子、母親、兩位舅舅則都被判無罪。

去年10月,檢方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職務上行為收賄罪、隱匿貪汙所得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四罪起訴林益世,妻子彭愛佳、母親沈若蘭、舅舅沈煥璋、沈煥瑤也一併被起訴。

今天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林益世違背職務收賄罪、職務上行為收賄罪、隱匿貪汙所得罪等三罪被判無罪,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2年,法官加判林益世違背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取財,被判處5年6個月,兩罪合併執行,共7年4個月,褫奪公權五年,併科罰金1580萬,之前查扣的2300萬元及31萬美金予以沒收;至於 妻、母、舅舅部分,則都是全身而退,被判無罪。

林益世與妻子彭愛佳今天都沒有到庭聆聽,林益世辯護律師聽聞判決結果,對於無罪的部份表示欣慰,至於其他罪行被判7年4個月,則表示目前還沒有看到詳細的判決書,不願意予以回應。

(轉貼到此)

首先,對於大貪官林益世貪汙無罪,先要感謝的人是X先生。因為怕查到X先生,所以林益世貪污案,只能辦到陳啟祥給林益世6300萬,以及林益世跟陳啟祥要8300萬,要不到,出言恫嚇,被陳啟祥偷錄音為止。這也使得檢察官一開始,不敢具體求刑,掰了一個見不得光的理由,可是事實上,接下來其他更小的,更微不足道,跟一般老百姓屁個關係沒有的,他檢察官卻又奮起偌大官威,不是把這個色胚求30年徒刑,就是把那個隨機殺童的求個死刑。

然後檢察官就開始說故事,這個故事難看至極,一堆圈圈?檢察官說這是因為個資法剛剛通過的關係,當然接下來其他更小的,更微不足道,跟一般老百姓屁個關係沒有的起訴書,檢察官也想如法炮製,就開始挨罵,說要修改個資法對起訴書裡涉案人名與公司名的限制了。總之,這份起訴書,說到後來,只要是能把林益世說成大貪官的罪證..因為他是大貪官,他的一堆家人,親戚五十,朋友一百,就全變貪污共犯。這些證據,給特偵組查了兩個月,卻全都看不到,只看到一大堆圈圈,然後起訴林益世,說他果然是個大貪官。這樣的推論,就算是個白癡,也能打槍。那就只好請聯合報配合一下..檢察官說,林益世犯的是違背職務收賄罪,聯合報就說,對呀

觀察站/立委喬事涉貪 關鍵在影響力林益世案在台北地方法院最後言詞辯論庭,蒞庭檢察官以「豺狼當道,安問狐狸」,影射林益世是「豺狼」,痛批民代用選民服務為藉口喬事,讓公股事業淪 為民代牟利工具。其中,立委「喬」事情拿錢,幹起「牽猴仔」的角色,長期以來為外界詬病,但要連結到構成犯罪,關鍵還在於對價關係,甚至是立委的職務實質影響力,本案判決將會予以釐清。

林益世被控的索賄案,共包括既逐的6300萬元,和未遂的8300萬元,其中,林益世立委任內,另身兼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也就是政界俗稱的大黨鞭,影響力並非是一般陽春立委所能及,這也是檢方在蒞庭時,論述攻擊的重點,認為林益世在護航執政黨法案時,角色舉足輕重。

ㄟ,聯合報,都判無罪了,可以收工了吧,還扯啥「立委的職務實質影響力」?這篇如果不夠好笑,還有上一篇,林益世被起訴時寫的..

林益世具實質影響力 定罪貪汙林益世索賄,意圖以詐欺脫罪,不過,特偵組認為林益世對於中鋼、中聯公司的經營運作,具有實質決定的影響力,特偵組因此依貪汙罪起訴,在起訴書中,並引用日 本前首相田中角榮所涉的「洛克希德案」為例,認為總理大臣田中角榮,對於運輸大臣指示的職務權限行為,不以親力親為為必要,應兼指「職務密切關聯的行為」。

特偵組說,職務上行為是指公務員在他的職務範圍內所應為或得為之行為而言,只要該行為與其職務具有關聯性,就算是職務上的行為,也就是陳水扁遭判決定讞龍潭購地案所指的「實質影響力說」

依特偵組解釋,雖非親自掌理的事務,依其身分地位自足以形成一定程度實質上的影響力,倘有恣意不應為而為,或應為而不為的情形,就應認為構成違背職務上的行為。而林益世所涉「實質影響力」部分,不僅是秘書長任內,在立委任內也構成,此點可供民意代表警惕。

特偵組同時引用日本前首相田中角榮所涉的「洛克希德案」,認為日本最高裁判所平成7年大法庭的判例,除認為本來的職務行為外,應涵蓋「職務密切關連的行為」。

特偵組說,田中角榮在任內受賄,要求運輸大臣對全日空航空公司推薦選購某特定公司生產的大型客機,由於身為總理大臣的田中角榮,對於國務大臣有任免權及指揮堅督權,他要求運輸大臣對全日空推薦特定公司所生產的大型客機,屬於職務權限行為。

起訴說,林益世在立委及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對於中鋼、中聯公司的高層人事、營運管理具有實質影響力,均屬職務上行為,林益世利用職權,讓原本已遭評定不合 承購資格的地勇公司,改評定為合格,而取得承購資格,林益世於立委任內的行為已屬違背職務收賄罪。(按:請參林益世放了!謝謝馬總統)

雖然故事裡,拿了日本死掉的政客來消費,又扯了阿扁的龍潭案,可是因為也不知是有心還是無意,只能說特偵組真是太有才,以致於無人相信是特偵組自己編得出來的。咸信跟破格不次拔擢林益世與賴素如,某個貪腐敗家,對特偵組有實質影響,不,是完整操控力的黨主席有關。我猜當特偵組在偵辦林益世案的時候,查到這個X先生,馬總統馬上恫嚇說「不清廉要吃牢飯」,特偵組就懂了,「欸,要怎麼把林益世查成清廉呢」於是只好先拖兩個月,看證據會不會自行消失。回頭又查,他馬的,怎麼還是X先生?馬總統趕緊又嗆,「清廉是我的生命」。

啊,不好吧,賭這麼大。

特偵組又多拖了兩個月,拖到關鍵證人X先生死了,這才鬆了一口氣。「這套劇本是誰寫的?」「甭管那麼多,反正是在演戲。」於是特偵組就用沒有貪汙的證據,起訴了林益世跟他的四個家人,不具體求刑,起訴書全是破洞,送到法院,讓法官看著辦,我猜法官也是群老油條..

報告長官,林益世沒有貪汙的證據,是不是當庭開釋,再賠林益世四個月的冤獄賠償?

這可不行,會被罵死,我們就隨便搞個法條,把林益世判罪,反正本案非終審,檢察官跟林益世都還可以再上訴。

是!長官英明。

本來這同樣的貪污案,要是發生在民進黨,一定又是全黨毀滅,再要浴火重生也很不可能的貪腐大醜聞,把林益世升級比成阿扁好了,他全家都是貪污洗錢共犯,選到議員的也要直接拔掉,ㄚ那個貪污來的錢,也都查得到給了民進黨政客與紅衫軍總指揮官施明德,人人好幾百萬,「你們誰沒拿過我爸爸的錢?」而對價關係就是阿扁拿公帑買地皮或是當牽猴的賣銀行,這些賣地或買銀行的企業,誰沒在法院裡燙了一層皮?可是陳啟祥行賄林益世要對價的那間OO公司咧?

所以林益世的貪汙案,在馬總統用實質影響力與完全掌控力,特偵組編的有才爛劇本,司法配合演出下,就要雲淡風輕,船過無痕了。林益世這一會兒,還不快快叩謝,祝馬總統跟X先生,日進斗金,夜進斗銀,仙福永享,百子千孫的,有喔~~

版..版主,那您說的那個X先生,他到底是誰啊?

笨,不就是林仙保老先生嗎?

.

2013-03-23 【中廣新聞/李竺禪】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的父親林仙保今天上午傳出胸悶、身體不適緊急送醫,根據了解,林仙保到院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醫院仍全力搶救,林仙保的妻子沈若蘭、兒子林益世以及媳婦彭愛佳都陪在一旁,難過痛哭。醫院在十一點三十分宣告不治。

依我看,馬總統這第一部爛劇本寫得不好,只能騙到聯合報或是其他白癡,而且法院判林益世貪汙無罪,又會導致我們與日本關係惡化「你台灣是甚麼東西,竟然說我們田中角榮沒貪汙」,以及阿扁神經病發「林益世實質影響力貪汙無罪,我的實質影響力貪汙也要無罪囉」..

那..那這齣馬總統跟林益世合演的貪腐爛戲劇本該怎麼改呢?

欸,這還不簡單,就全都賴給羽化登仙的林仙保好了,要關?有本事的儘管抓去關!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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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
很無奈、很沉痛
2013/04/30 21:16
都是特偵組的錯,沒有把該給的證據補強,我們只能這樣判。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4-30 21:45 回覆:
可是那個法條太奇怪了,好比說貪汙財產來源不明罪,要涉貪才能辦,結果林益世又沒貪汙,這條就辦錯了。還有另一條叫做恐嚇取財,但是林益世恐嚇8300萬是被錄音,沒拿到錢,而拿到錢6300萬的,又偏偏沒有恐嚇。欸,還是直接判無罪,把該人家的冤獄賠償金還給人家。順便把行賄罪認罪被緩起訴的陳啟祥賢伉儷抓來打屁股。

陪審法官
大驚小怪
2013/04/30 21:08
這個判決合乎常理,誰叫你們喜歡喊辦綠不辦藍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4-30 21:41 回覆:
還是不近人情,應該要一審重判,二審減半的才對,很少看過一審就給判無罪,這教三審的老法官去喝西北風嗎?

承審法官
有啥奇怪的
2013/04/30 20:35
難道我們沒有選擇升官的權利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4-30 21:39 回覆:
通常你們同事都是選擇發財的,你確定只想升官麼?

KMT
我們是一體的
2013/04/30 20:19

公務員也是我們是一體的 , 貪的, 吃的, 抓的, 審的, 判的 都是自己人.

沒什麼啦 !

我們賄選上的啦!

奈我如何 ?


擔仔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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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有劇本
2013/04/30 20:07
完全符合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劇本,只差馬沒被收押而已。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4-30 20:47 回覆:

我認為比較符合阿扁貪汙劇本裡,其他人都無罪的那段,一審因無實質影響力,所有跟貪汙有關的罪全都不算。二審改為有實質影響力,但是其他人照算無罪,阿扁呢..誰教你不是其他人?

台灣的法官,我們還要養他們一輩子,真是悲哀。台灣勞工再不醒悟,薪水退回18年,還要繳稅養馬總統跟他的這群貪官汙吏們,那就真是三好加一好,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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