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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0 12:52:56瀏覽3617|回應4|推薦9 | |
先講姓施的, 『施明德表示,他對許多人、事都抱持寬恕的態度,「但這不表示可以侮辱我!」主張言論自由的人,就必須為言論負責,「就像我當年反對兩蔣,要付出被關的代價」,這才是捍衛言論自由的真諦。
兩蔣甚麼時候,在您施先生的心中,竟成了捍衛言論自由的鬥士呢? 好吧,人家兩蔣關您,是為了捍衛言論自由,您學兩蔣捍衛言論自由,自己卻大發其財!人家兩蔣關您,有要過您的銀子嗎?您這樣誹謗兩蔣,把兩蔣講成像個貪婪愛財的人,是當兩蔣家人,親朋好友,故舊遺老,入室信徒,尤其是年年要謁兩蔣陵寢假哭的馬總統死了嗎?都不會講話了嗎? 好了,就談到這,談多了會髒了大家的眼,有興趣的,請自行參閱【施明德我心未死?誰敢罵他誰就該死!】,補問一句, 施先生,搞倒扁打贏官司,錢您都老實不客氣放入自己口袋,不用捐出來喔? 『人有枯梧樹者,其鄰父言枯梧之樹不祥,其鄰人遽而伐之。鄰人父因請以為薪。其人乃不悅,曰:「鄰人之父徒欲為薪而教吾伐之也。與我鄰,若此其險,豈可哉?」』----列子說符篇。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被控收賄並為電玩業者關說,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張宏年無罪定讞。法院認為,發放電玩執照非張宏年執掌的職務,且該電玩業者取得執照,是經過台中市府實質審查程序,就算張宏年拿了業者的金錢而關說,只是道德上「固足非議」,並未違法。』 『法院認為,發放電玩執照非張宏年執掌的職務...』 廢話!哪個白癡,手爛腳爛,腸穿肚爛的笨蛋會不知道?你法官這話,只好去騙騙天真浪漫的馬總統,要說狗屎能吃,板主可真擔心馬總統也會呆呆的吃下去『嗯,尊重司法,狗屎也只好吞下囉』 那這個案子不是貪污,就是詐欺囉!台灣司法的死光了,死絕了嗎?光會領薪水,十幾二十萬的領,不會快點去辦?看看人家楊技正,黃院長,不知羞嗎? 『張宏年:幹,查甫人跟你講話,幹你娘你…你處理一下,聽嘸沒?(按:台中地方法院提供的張宏年索款監聽譯文)』 阿扁跟金改大老板要錢,有這麼兇橫惡霸,嚇唬人家百姓弱女子嗎?這樣不是電話恐嚇?還有,直接衝著女性罵幹你娘你,馬總統,您身為女..總統,都不用出來說句話,主持公道嗎? 這一會兒,反性霸凌的社會各界賢達先進,立法院的豬公女士,通過校園性霸凌法的偉大女立委,開銀行的薛凌,賣塑膠的黃淑英,不知幹甚麼事業的田秋堇,怎麼眼睛突然都看不見,聽不到?失聰又失明呀?快點出來聲討,也不會嗎? 至於台中市府實質審查程序.. 有誰實質去查過這個虛假的,黑心的,山寨版的,摻了塑化劑的西貝貨實質程序了沒? 好吧,死豬不怕開水燙,這裡就再說的清楚點,阿扁收錢,賣國家銀行,幫國家買貴到不行的土地,買銀行是財政金管部門,誰敢說沒這種實質審查程序呢?買土地是竹科管理局,人家也都按照規定的實質審查程序才買的啊! 『依中市九十三年新規定,電玩業執照申請改為第一層決行,需市長親自批准。法官曾就此詢問胡志強為何當年只通過張宏年這兩張,胡稱「因為申請文件合法,他也不想讓當年度掛零,所以就核發」。』 法院裝傻弄癡,胡弄每個月十幾萬養你們的衣食父母老百姓,假意不知台中市府,讓佛光普照,大悲無言,法輪常轉,嚴以責己,到想自殘的居士胡市長,那個黑到骨子,爛到心肝的,要掏心挖肺才能查知的實質審查程序,板主這裡就來大揭密,觀落陰去枉死城問一問阿拉夜店大火冤死,常去跟胡市長託夢請安的九條冤魂,他們說 喔,這個實質程序啊,不就是有一天,胡市長怕手下的人,到處亂收人家夜店,酒店的規費,放任公安危店不管,這股歪風蔓延到他最摯愛的電玩店.. 「慢,板主,胡市長很愛打電玩嗎?」傻孩子,你乾脆說他用打電玩復健好了。 將電玩店的實質審查程序改成由胡市長的內心,做實質的審查,唉,講到這裡,法官如果還裝蒜,那就太假了,這個叫做『自由心證』.. 去他的馬!哪來啥子實質審查程序啊?去! 「市長,剛剛的電玩執照,您核了嗎?」「喏..某某人收錢(誤)..關說的那一件」胡市長沒好氣的問:「某某人有沒有電話跟店家恐嚇詐欺,說是他核發電玩執照的呀?」 報告,沒有。 天底下,除了法官和馬總統,誰不知道核發電玩店執照,是您胡市長心底,自由心證,至高無上的權利啊。 「嗯,很好,那就可以簽了(誤)..不,我是要問,今年的額度滿了沒?」 市長,您是指酒店(誤)..小吃店,還是指夜店(又誤)..飲料店的額度嗎? 「傻瓜,當然是電玩店的...」報告,還沒... 於是,胡市長說「因為申請文件合法,他也不想讓當年度掛零,所以就核發」 別問板主證據在哪,這是胡市長的自由心證之一,板主觀落陰冒死問來,沒有來源,除非誰願意跟板主到廟裡對諸天神佛,玉皇上帝,如來佛祖,觀世音娘娘,媽祖婆婆等,斬雞頭立誓,這裡補上一段咒語... 『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OOO,佛門弟子,來貴神明您座前發誓,我若說謊會再度中風:我要核可燒死九人的阿拉夜店,或是其他假飲料店,黑心小吃店,賭博電玩店,的實質審查程序,都是我說了算的。如果已經燒死九人,我說通通要拆,也還是我說了算的。以上這段,就是真正的實質審查程序。其他啥子安檢,定檢,申請文件的,那都是騙法官,再拿出來騙馬總統,再騙老百姓。不肯受騙,就逼老百姓硬吞下去的。以上所言,字字無虛,如若有假,這回再中風,別再救我。弟子OOO敬秉。』 呼!以上這段,板主已經先念了九十九遍,效驗應如大悲咒,就等那個誰來跟板主共念第一百遍。 話說回來,胡市長說「因為申請文件合法,他也不想讓當年度掛零,所以就核發」,你法院有挖出胡市長的那一顆黑心來一探究竟嗎? 『張宏年昨獲知判決說:「這件事已經過去了,現在平安最重要!」一整天接獲恭喜的電話不斷,但他僅表示司法還他清白,自己也不會追究,只說「算了!」』 恭喜張議長,喔,張議員,法官說您道德上「固足非議」,但就算您拿了業者的金錢而關說,也並未違法。那真是馬總統因您不是貪污,而特派法院送您的大禮。從此爾後,諸法皆空,要跟誰要銀子花差花差,又何需打電話罵『幹你娘你』的呢?直接親率隨從去拿就是了, 啊,那真是美好的日子啊!法院依自由心證下核發的免罪金牌!真的日進一斗金,夜進一斗銀,要發大財囉!恭喜恭喜! 這一會兒,胡市長趕忙收起那一顆想自殘的心,不再大悲無言...來啊!下一張議員收錢關說的待核可公文在哪兒,快快拿上來! 嘆曰: 胡市長很想自殘,張宏年不是貪污,幹你娘收錢沒事,台灣人謝謝總統! 備註:這一篇算是佛心來著,本來想用馬英九加姓施的當標題... 有人說:「是『馬施...如何..如何嗎?』」啐!晦氣!「那是『英施..怎樣..怎樣囉?』」嘎,噁心,齷齪,骯髒,難聽極了! 有人篤定猜道:「沒錯,一定是『九施』...了...嗯!肯定是這樣... 『阿拉夜店惡火九名往生者明天公祭出殯,台中市長胡志強今天上午提前公布調查報告,他表示9條人命喪失,我能不悲傷嗎?他說:「我很自責,甚至想自殘,但這樣能不能減輕負擔?」』 九條無辜的年輕生命,九條屍體,九屍,這本帳,會一直掛在台中市這一整群無神無鬼,不怕應報的黑心官員民代法官身上,舉頭三尺有神明,大家等著瞧好了! 備註2:本文貼出,才看到『台中ALA夜店大火案,監察院提案彈劾台中市長胡志強未果,放棄第二次彈劾,但9日仍以台中市政府及內政部有多項違失,通過糾正兩單位。 監察院內政委員會9日通過監委趙昌平、洪德旋、余騰芳提案,通過如上糾正。3位監委對於此案舉出5大缺失,直指台中市政府放任業者長期違反都市計畫法,於住宅區內經營PUB酒吧,ALA夜店2008年斷水斷電期間仍違法營業,台中市政府卻草率同意復水復電,違失情形明確。』 去!大人在談正義的事,小鬼來插科打渾做啥?去一旁吸奶嘴去吧,少來找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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