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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30 09:16:15瀏覽1847|回應11|推薦8 | |
『無盟希望將「議事業務費」納入除罪化對象,這意見一旦獲採納,無盟立委顏清標任台中縣議長時用公款喝花酒案,即可一併解套。不過,無盟的「加碼」動作,讓「盟友」國民黨陷入兩難。國民黨人士表示,若讓步,輿論會撻伐,不僅會引來為特定人士量身訂做的批評,也違背馬英九總統清廉政治的主張。』 有人問:「馬總統把為自己這個特定人士量身定做的特別費除罪,為什麼不肯也讓喝花酒報公帳的顏清標一起除罪呢?」 平平攏係狼,為什麼顏清標就卡細漢? 這是因為顏清標愛喝花酒,馬總統不愛...不,這個方向解釋不通...喝喝吃吃的...啊,有了,馬總統在當市長時,就曾把還沒除罪的特別費拿去買飼料養一條馬小九的狗.. 顏立委,您的名字叫『馬小九』嗎?您三餐都吃寶路嗎?沒事您會跟狗主人馬總統搖尾巴,汪汪的叫嗎? 都不會嘛!顏立委,您貪污公款喝花酒,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敢情是喝茫了...您還是個人,是樂善好施,救苦救難的媽祖立委。『臨財母狗得,臨難母狗免』,人家貪污,不管有沒有真的拿去養狗,那些都是因公。您貨真價實,把花酒涓滴不剩,全喝下肚,可就不行;這是因私,是貪污,人格品性都很低下,哪裡能跟他們比...『來啊...推出去關了!』 「所以板主的意思是...馬總統把顏立委看的比他家的馬小九還不如嗎?」這樣說就難聽了,板主這裡真正的意思是... 『扁案法官認定吳淑珍詐領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的部分,不構成貪汙,包括吳淑珍愛犬哈尼美容、狗飼料等,全視為因公支出。」』 顏立委,您把花酒真喝下肚才叫貪污。人家不知道有沒有真的給她家裡的愛犬哈尼上狗美容院,給吃富邦的狗魚翅,君悅或欣葉的狗大餐的,那可通通都是因公喔。 花酒輸寶路,立委不如狗! 顏立委光想到哈尼和馬小九不用被關,就氣到睡不著...其實顏立委您也甭氣,不是說貪污養狗,都是因公嗎?您和老百姓花錢養著這群特別費的貪官,當然是因公啊!所以老百姓花錢養公務員,是因公。老百姓花錢養吳院長,是因公...老百姓花錢養馬總統,更是大大的因公了。 這一會子,不就把特別費貪污除罪,議長喝花酒不除罪解套了...連帶也把馬總統給自己自肥,加薪三趴,特別費加個半薪,退休金再領十八趴。以及自馬總統以降,郝市長犒賞媒體和記者們,出國壯遊,捷運局員工一整群,一餐君悅四千,兩頓欣葉八千的...通通解套了。 咱們是人,是堂堂正正,仰不愧天,俯不祚地的台灣人。大丈夫花酒有喝,就有喝,判貪污,就抓去關唄...唉,跟咱們因公養到的狗狗們計較個甚麼呢? 『無盟總召顏清標昨天表示,會計法修正草案限縮解釋,只是在免除國、民兩黨執政時正副首長牽涉的特別費案,立法內容明顯有差別待遇,也有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權及「相同事務應為相同處理」原則。他及無盟立院黨團「呼籲各界理性看待,不要妄加揣測與抹黑。」』 有人說:「我懂了,憲法規範的是台灣人,對狗的行為,可沒規範呢!」再說,要是准照「相同事務應為相同處理」的原則,阿扁的國務機要費,哪有貪污呢?這裡板主不得不問一問當初特定輿論,連著撻伐阿扁貪污,發票都是蒐集來,連著數年,沒日沒夜的主持人和名嘴...沒錯,板主這裡指名道姓,就是號稱要找回台灣是非公義的那兩個,李濤和邱毅,怎麼,這會子你們就人間蒸發去了嗎? 特別費除罪,怎麼你們兩個人能唾面自乾,狀若無事,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還是,你們是『國民黨人士表示若讓步輿論會撻伐』,那種特定的輿論...『快去咬擋馬總統給自己特別費除罪,害馬總統讓步的!乖,回來給你罐寶路...加菜一根肉骨頭』 特別費除罪,可以用特別費養狗,去喝花酒,去飯店薇閣舒壓,買女用內衣褲,衛生棉,保險套..買誠品童書,買萬寶龍名筆,蒂芬妮鑽戒,SOGO禮卷,還有台灣紅李惠芬去君悅住房好多個月。 李濤和邱毅,怎麼這會子都啞了,是吃錯了東西嗎?吃到內含三尸腦神丸,金蠶蠱毒,只好噤若寒蟬,行尸走肉般,言不及義的討論在野黨的哪個爛立委,又擋了好行公義,一生清廉的馬總統要實現的哪個社會公義嗎?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你們兩個天天在談馬總統的公義,社會公義,居住公義...然後把馬總統的貪腐,歷史共業,全都套在台灣人的頭上...用罪惡再把台灣人好好的霸凌,羞辱了一頓。 有人嘆了口氣:「枉費顏立委還是國民黨最堅強的『盟友』呢!」黑狗和花狗吃飽躺在院子曬太陽,花狗說:「啊,要是有個知心的朋友,該有多好,有困難互相幫助,吃啊睡的都在一起,彼此相親相愛,盡量讓朋友榮幸欣慰,這樣的日子多麼幸福愉快啊。」 「太好了。」黑狗說:「我們雖然同住一個院子,卻時常打架,這究竟是為什麼?狗史說狗從宋代,就最注重友誼了,讓我們做為現代狗友誼的典範吧」 「來吧,讓我們握手言好。」花狗汪道。 「好,我完全同意,讓忌妒,怨恨,爭吵,打架全都見鬼去吧」黑狗吠道。 於是兩個新的好朋友就擁抱了起來,互相親吻,舔呧著對方的面孔,高興的不知如何是好...不幸,這時從廚房扔出了一根肉骨頭,兩個狗好朋友箭步飛奔過去,友誼全不知到哪兒去了。黑狗和花狗打在一起,互相撕咬,周圍飛揚起了一撮撮狗毛.. 嗯,還好,聽說下周『特別費除罪化』,就又可以過了... 有人懂了:「原來是這種『盟友』啊!」「那憲法第七條平等權及「相同事務應為相同處理」原則呢?」 有一隻特定人士的狼,在羊圈附近轉來轉去,透過籬笆牠窺見牧人從羊群裡挑出一隻最肥美,鮮嫩又多汁的羊,不慌不忙,將羊去毛剝皮,開膛剖肚,而那些獵狗們,卻全都安安靜靜的躺在一旁曬太陽,動也不動,像隻死狗一般。 難怪顏立委會如此忿忿不平,睡不著覺... 『哼!如果是我來幹這種相同事務的勾當...還不知道你們這群狗媒體,要如何大加撻伐,大聲嚷嚷!』 嘆曰: 平平攏係狼,清標卡細漢,花酒輸寶路,立委不如狗, 哈尼馬小九,養犬皆因公,清廉馬總統?霸凌台灣人! 兩犬分食肉骨頭,無盟立委很不平,花酒下肚真貪污,養狗總統好清廉! 備註:兩個寓言,改寫自克雷洛夫寓言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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