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更正:毛治國若擺爛瀆職應該是處死才對
2016/01/19 13:24:24瀏覽702|回應4|推薦4

剛看到有網友力促蔡英文,就算是被挖坑設局,多臭的爛攤子,也要勉為其難的接起組閣權,把蔡英文講得像隻小白兔,或是當她是白癡,還是膽小害怕,沒擔當,不敢接組閣權負起該負的責任。欸,殊不知蔡英文不接組閣權,就跟撞車後,一方說沒關係,讓另一方在警方來前先離開有同樣的法律效果,再給大家複習一下人渣治國馬內閣的毛治國,擺爛瀆職的罪刑規定:

中華民國刑法第 四 章 瀆職罪第 120 條   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裡的處罰規定分三等,最下等的公務員才應該是關十年,中等公務員關一輩子,是以像毛治國這樣最高行政首長,是不是就該要直接抓來處死了呢?還有,大家可別以為瀆職罪是擺著好看,張顯耀匪諜案,就是差點兒用瀆職罪來辦的哩(按:北檢「瀆職罪」查張顯耀疑洩密恐達院級),同樣找來老百姓當例子,那要是有交接不清者,告訴大家,輕則「存證信函」收不完,重一點的..

中石化(1314)今早召開記者會,副總經理余建松表示,身為頭份廠廠長的劉耀隆於2013年7月離開時,因相關公務電腦等交接不是很清楚,引發公司內部稽核質疑,所以同一年度,就將相關資料交予檢調

這裡就拿發生在馬總統自己身上,也不過是四五年前的新聞舉例好了..我看看,嗯,當時我寫了一篇【阿扁掉公文?馬總統以前也常掉發票(2011/03/30)】,不過內文委實太長了些,有興趣的網友大可自行GOOGLE著看,就知我言必有徵...就只轉貼當時的新聞給馬總統與毛治國提個醒,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特偵組二○○八年九月搜索陳水扁辦公室,扣押四十四箱證物,其中有總統府流出公文,府方隨即全面清查,經兩年逐一比對,發現大量公文不知去向。馬英九總統看過報告後也非常憤怒,對於前五長(正副總統、秘書長及兩位副秘書長)辦公室破壞國家檔案法制、濫權違法、怠惰失職的離譜行徑,感到極不可思議,經與法律專家研議,決定移送監院調查

這樣大家看到沒?今天蔡英文之所以不接馬毛治國亂扔亂拋的爛攤,不是為了她自己個人一堆外界亂猜的因素,告訴大家,人家還真是佛心來著,怕毛治國就這樣擺爛不管,下台之後,除非沒被境管,否則恐怕會官司吃不完,不管是過了幾年,只要司法又想到某件公文找不著,檢調就又三天兩頭上門問話,在金庸小說鹿鼎記,剛好也記下這一幕悽慘的情狀,就是台灣鄭家子孫降清後,被康熙政權就近看管,收在北京城裡,封了個伯爵府,韋小寶記師仇,就成天拿著當年鄭克塽簽下的賭債本票,率大批御前侍衛上門討錢,也不過數年間,英姿煥發的鄭克塽就老態龍鍾了起來..

我說毛治國還是別聽主子的密令,又不是與他有甚麼血盟關係,還是乖乖回去上班辦妥交接,三方六面都簽字確認,這才安心離職回家,晚上也才能睡得著覺,不必擔心誰來敲門。否則,別怪我言之不鑑,那可真會像阿扁一樣,鬧瘋鬧傻,生不如死啊。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4072352

 回應文章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1/20 06:57

奇怪ㄟ,人家要的是殉職而死的真相,政府扯些五四三要幹嘛

去年1月20日,新屋保齡球館火警爆燃,造成陳鳳翔、曾重仁、謝君杰、張桂彰、陳彥茗和蔡長融6名消防人員喪命,消促會認為消防局和地檢署報告雖有提到災害狀況,但對於「造成6名消防員出不了火場」的「指揮調度」關鍵,都沒有交代清楚?甚至質疑桃園市消防局沒有作為。

消防局表示,新屋事件過後,除了爭取人力,訓練、裝備和制度都有檢討並逐步改進。局長胡英達也表示,有些議題是需要中央跨部會研議,改變不是一蹴可成,但確實有在進行。聯合報看問題/別讓打火弟兄 背著神主牌衝火場,愈看愈花,竟把問題看成

一場大火葬送六條寶貴消防員性命,社會一片譁然,在促使消防改革邁出第一步,桃園市政府成立全國首支捕蜂捉蛇大隊,雖扒卸掉消防員不再抓貓抓狗,但人力不足等問題,尚殷盼中央與地方一氣呵成,才能解決癥結

既然旁人不給,有的還給相反,是嫌死人不夠多麼?要真相是嗎?不如我來給..

今年1月20日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火,造成6名勇消殉職,案經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前新屋分隊長吳尚城等人,涉嫌要求安檢放水,使得稽查人員未妥善登載,保齡球館業者有恃無恐,檢方依貪瀆罪嫌,起訴6名消防人員,以及2名公務員,保齡球館業者則依消防法罪嫌起訴

這是貪瀆案害的啦,阿拉夜店甚至還因此搞成國賠咧,由此觀之,像那種擺爛瀆職的最高等公務員,還真該處死呵。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1/19 19:26

頂新逃漏稅案 魏應充願捐1億元換取緩刑
頂新製油公司因向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採購橄欖油,2014年1月3日被彰化檢方會同中區國稅局查獲涉嫌從2006年1月到2012年12月漏開銷售的統一發票金額共7億3298萬元,逃漏營業稅共2928萬元、營利事業所得稅2億1940萬元。事後,當時的董事長魏應充認罪,並繳清逃漏稅金額及罰鍰,彰化檢方作成緩起訴,罰定應繳緩起訴處分金1千萬元;台中高分檢銷發還,彰化檢方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罪起訴魏應充、會計陳錫勳。今天下午彰化地方法院開庭審理,魏、陳兩人都認罪,合議庭宣布2月18日下午宣判。
【聯合財經網/即時報導】
據《蘋果日報》報導,魏應充今天出庭時,一度狡辯不知情,後來魏應充認罪,並表示願以1億元公益捐換取緩刑。

綜觀魏老闆脫罪招式不外乎兩套,一套是不知情,一套是不認罪,這個案子是唯一認罪的,那魏董幹嘛要認呢?因為若是不認,彰檢就有事了,蓋彰檢裝模作樣起訴魏董飼料油案,就是因為魏董老早把這逃稅案認罪被彰檢緩起訴,這才會證據不足給吳永梁打臉脫褲子判成無罪的。

那麼魏董這裡怎麼一度想翻供呢?答案應該是..請大家看看【頂新製油公司因向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採購橄欖油,2014年1月3日被彰化檢方會同中區國稅局查獲涉嫌從2006年1月到2012年12月漏開銷售的統一發票金額共7億3298萬元,逃漏營業稅共2928萬元、營利事業所得稅2億1940萬元】

大家難道不好奇,幹嘛魏董是去採購高振利的油,何來銷售發票,甚至採購還能賺那麼多錢,光是所得稅就逃了兩億。答案就是魏董是用低價(別再掰了,買假油就買假油啦),跟高採購假油,轉手賣給消費者嗎?當然不是,那是賣給自己股票上市的味全公司啦,魏董賺起自己的錢,還真是心狠手辣,大概是這樣怕人知道,才要搞逃漏稅的,我想,我把話都講這麼白了,政黨輪替的司法,總不好裝睡叫不醒吧,

這就是魏董欲說謊又止,吃這癢,吃那也癢,像是馬的笨伯,行事猶疑讓人困惑的,先翻供又認罪,那個真是為難的原因啦。

至於魏董的前兩招,一招是強姦食安法舉證責任的,另一招是裝傻的,我要等新司法表演完再談,最近看完坦雷伯的反脆弱,裡面有段話很值得大家深思,特貼於此

坦雷伯說:以前許多人也面對這個問題「你有證據顯示反式脂肪有害嗎」而且他們必須列舉證據,他們然做不到,因為需要經過數十年的光陰,傷害才會明顯浮現,聰明人,甚至醫生 經常提出諸如此類的問題,所以當地球上目前的居民想做一些有違自然的事情,如果辦得到,需要提出證據的是他們。

我們新修的食安法早把舉證責任從消費者轉移到廠商,他須能證明自己摻偽的東西是人能吃的,否則就有罪,可惜吳永梁與彰檢並不知道,一個叫彰檢要舉證能吃死人,一個彰檢..我的老天爺,還真跑去舉證但證不出來,甭說當然是罪證不足,魏董無罪囉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1/19 16:28
02/01,臨時動議加班選出議長,02/02臨時動議三讀[政權交接條例],

1:新總統選出後兩個月交接,witch is 03/20.
2:全面(包含統帥權,國防,外交,人事...)交接.
3:舊總統副總統休假,新總統代理直到05/20真除.

就這三條就好,半分鐘看完,半分鐘三讀可通過...這就是新效率!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1-19 16:44 回覆:

府方希望比照2008年的經驗一個月內完成交接,避免外界質疑,但這次看守期長達123日,交接完成離政權移轉還有三個月。黨政人士提到,交接作業分三大區塊:總統府、國安會與行政院,以行政院業務最為複雜。民進黨一直力促交接,無非擔心馬政府最後暴衝,通過爭議政策,但總統唯一的實權就是任命行政院長,若由多數黨組閣,交接問題也都迎刃而解。黨政人士提到,民進黨現在要求與扁時期制定交接要點所定「接卸任政府之交接應於不侵犯、減損現任總統憲法職權、不破壞權力分立原理前提下進行」自相矛盾 。馬總統任命多數黨組閣,不減損總統的任命權,落實權力分立,又能化解民進黨疑慮,所有問題都迎刃而解。

顯見馬還是想耍劍,固無論新國會訂出如何交接辦法,沒罰則不行..即若舊政府悍拒或拖延,草率,虛以委蛇交接,以致權責不清者,概以瀆職罪論處


狐禪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1/19 16:18
52,茅坑渣可以變成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