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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5 12:28:00瀏覽466|回應1|推薦0 | |
消極的來說,周玉蔻不該再上訴。 我認為周玉蔻不該再上訴,就算她請再多律師,花再高律師費也一樣。這個理由,竟然就在這篇中時記者獨家,法官學王曉波好像在為周玉蔻的名譽在奮鬥呀的一段判決理由補充: 道歉聲明太嚴 法官改了5字 當初我把這篇新聞寫成【這不是羅織,甚麼叫做羅織?】,後來我一直重看這篇新聞,連做夢都夢見,終於給我破解這套白色恐怖司法的關鍵密碼,就是抽樑換柱,五鬼搬運...Whatever,偷換題目,內容或概念。 這段關鍵密碼,要從審判長三個字之後說起... 可是郭台銘告周玉蔻的是一段言論,明明都寫在代擬的道歉文裡: 並經柯文哲出庭具結做證為真。請問大家,還要周玉蔻去問誰,去問甚麼?這不是簡單的邏輯嗎?周玉蔻已經證明自己言論「有消息來源說是你」全是事實了,不是?但是白色恐怖的可怕與厲害之處,就在這種常人以為一定如此的地方,還能羅織罪名,把判決辦成相反,而要有這樣的結果,只要法官在判決時摻入自己的個人意見,把郭董提告內容,形容成好像是告周玉蔻沒說的「三億先生就是你」,然後法官可厲害了,把柯文哲視為與柯建銘郭台銘相等的證人,周只跟柯文哲查證,就是疏忽沒跟另兩人查證,而且周說的 「三億先生就是你」是假的。 把周被告的言論從【我得到的消息是三億先生就是你】偷換成【三億先生就是你】。 柯文哲看到白色恐怖法官這樣的表現,忙著牙齒打顫,瞠目結舌的說我都做證了怎麼周還輸?連被白色恐怖法官侵權般的貶抑人格為騙子也不敢反駁,而我也的確是這麼認為,當馬派出白色恐怖無敵手的法官出手,用羅織的方法,把題目抽樑換柱,從重點在得到的消息,換成所得到消息的內容是否為真時,就算派出大羅金仙,神人般的律師來也難救.. 不如乾脆別上訴,直接把我這幾篇評論,挑一篇比叫通順的,印成大字報,穿在身上,天天站在司法院與監察院大門外攔車申冤。 . 大家還可以深入的想想看,郭董告周玉蔻這句話【郭台銘先生,你應該站出來說,三億先生是不是你?因為我得到的消息是三億先生就是你。】誹謗他,就算台灣人再怎麼不認同,這是郭董司法上的權利,周的確有說這句話,也是事實。郭董認為周玉蔻問這句話【郭台銘先生,你應該站出來說,三億先生是不是你?】無好無話,本身是個問句,只是表達觀念或思想,但是下一句【因為我得到的消息是三億先生就是你】,未經查證、全非事實,當時也是真的,蓋周玉蔻上個問句,不就正是在查證嗎?只是郭董不給查,直接告起下一句罷了,而就是這一整句使郭董不開心,覺得受到誹謗而提告。 這都是可以的。 但是當案子進到民事法院後,郭董不但連代擬叫周道歉的文字,都給審判長改了五個字,面目全非,使得郭董一開始告人有點理虧,像是周玉蔻明明就有查證,只是【未經相當查證】,讓郭董成為一個用說謊來告人民事的人,我是不知道郭董告刑事是不是也用同個理由,否則真有成立誣告罪的可能。然後審判長就可以根據自己改過的內容,放心大膽的判周玉蔻敗訴,還能放消息給中時記者,說改的這五個字,好像王曉波改課綱,是為了他造謠慰安婦自願的尊嚴在奮鬥的那樣,是給周玉蔻留點面子。可是審判長真正可怕的根本不在前兩個抄自王曉波改課綱的動作,而是審判長自己當起告訴人,把郭董告的晾在一邊,叫周玉蔻舉證她不是這麼說的【三億男就是郭台銘】,證明之。 而【三億男不是郭台銘】,可是審判長費盡千辛萬苦,九牛二虎之力,聽柯文哲柯建銘與郭台銘三人的聽說,綜合研判得到的結論。 於是周玉蔻就被審判長用審判長自己羅織的罪名理由判決敗訴了。這個還原讓我們知道,如果有一天你不幸進到一家馬英九開的法院,有法官要跟你對賭,他說他能把酒從嘴巴喝進去,再從耳朵跑出來,不信賭200塊,老賭鬼的智慧告訴大家, 千萬別跟法官賭,因為一會子法官真能變出把戲,把酒從嘴裡喝進去,再從任何地方..這裡指的是耳朵,跑出來。而你的兩百萬(誤)..兩百塊也真的會變到別人的手裡。 . [天地有政氣 ]部落格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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