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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億男案敗訴周玉蔻該怎麼辦?
2015/08/25 12:28:00瀏覽465|回應1|推薦0

消極的來說,周玉蔻不該再上訴。

我認為周玉蔻不該再上訴,就算她請再多律師,花再高律師費也一樣。這個理由,竟然就在這篇中時記者獨家,法官學王曉波好像在為周玉蔻的名譽在奮鬥呀的一段判決理由補充:

道歉聲明太嚴 法官改了5字
2015年08月22日 04:09 林偉信、康文柔/台北報導
圖上附件一是郭台銘所擬讓周玉蔻道歉的聲明,下圖附件二則為法官修飾後的文字。(王健聖攝)
名嘴周玉蔻遭判決要在7大報頭版刊登半版的道歉啟事,但聲明內容要怎麼寫?當初郭台銘在提告訴狀內就已草擬含標點符號共126字,內容須依照郭的字句,法官後來修飾用詞,把「未經查證、全非事實」改為「未經相當查證,與事實不符」,算是留點情面給蔻姐,但又可以回復郭的名譽。
法官修飾後要求周玉蔻刊登的道歉聲明如下:道歉人周玉蔻於民國104年1月15日公開散佈「郭台銘先生,你應該站出來說,三億先生是不是你?因為我得到的消息是三億先生就是你。」之言論,未經相當查證,與事實不符,對郭造成莫大困擾,茲為回復名譽,特此鄭重道歉。
但這其實與原先郭台銘提報所擬好的內容不全相同,審判長解釋,周玉蔻指稱郭台銘捐3億元給連勝文,是私下與柯P聊天得知,沒有證據可證明她明知柯P講的並非事實,卻故意據此侵害郭的名譽。
審判長說,周玉蔻雖然不是故意講述不實的事情,但郭台銘具有公眾知名度,其行止受人矚目,周從柯P獲取消息後,應該向郭台銘查證,但她卻沒有查證,就將傳聞利用電視、網路傳播出去,屬過失侵犯郭的名譽而非故意,因此道歉啟事用語不須「太過嚴苛」,才加「相當」2字。
法院雖然判決郭董勝訴,但鴻海方面暫無正式回應。據了解,郭台銘知道結果後,照常開會、工作,他認為自身清白很重要,但就因沒送3億元、不是3億男,官司贏是應該的,目前最關心的是要拚經濟。另鴻海先前曾表示,官司若勝訴求償確定,賠償金將捐作公益。(中國時報)

當初我把這篇新聞寫成【這不是羅織,甚麼叫做羅織?】,後來我一直重看這篇新聞,連做夢都夢見,終於給我破解這套白色恐怖司法的關鍵密碼,就是抽樑換柱,五鬼搬運...Whatever,偷換題目,內容或概念。

這段關鍵密碼,要從審判長三個字之後說起...
審判長解釋:周玉蔻指稱郭台銘捐3億元給連勝文,是私下與柯P聊天得知,沒有證據可證明她明知柯P講的並非事實,卻故意據此侵害郭的名譽。審判長說,周玉蔻雖然不是故意講述不實的事情,但郭台銘具有公眾知名度,其行止受人矚目,周從柯P獲取消息後,應該向郭台銘查證,但她卻沒有查證,就將傳聞利用電視、網路傳播出去,屬過失侵犯郭的名譽而非故意

可是郭台銘告周玉蔻的是一段言論,明明都寫在代擬的道歉文裡:
【郭台銘先生,你應該站出來說,三億先生是不是你?因為我得到的消息是三億先生就是你。】

並經柯文哲出庭具結做證為真。請問大家,還要周玉蔻去問誰,去問甚麼?這不是簡單的邏輯嗎?周玉蔻已經證明自己言論「有消息來源說是你」全是事實了,不是?但是白色恐怖的可怕與厲害之處,就在這種常人以為一定如此的地方,還能羅織罪名,把判決辦成相反,而要有這樣的結果,只要法官在判決時摻入自己的個人意見,把郭董提告內容,形容成好像是告周玉蔻沒說的「三億先生就是你」,然後法官可厲害了,把柯文哲視為與柯建銘郭台銘相等的證人,周只跟柯文哲查證,就是疏忽沒跟另兩人查證,而且周說的

「三億先生就是你」是假的。

把周被告的言論從【我得到的消息是三億先生就是你】偷換成【三億先生就是你】。

柯文哲看到白色恐怖法官這樣的表現,忙著牙齒打顫,瞠目結舌的說我都做證了怎麼周還輸?連被白色恐怖法官侵權般的貶抑人格為騙子也不敢反駁,而我也的確是這麼認為,當馬派出白色恐怖無敵手的法官出手,用羅織的方法,把題目抽樑換柱,從重點在得到的消息,換成所得到消息的內容是否為真時,就算派出大羅金仙,神人般的律師來也難救..

不如乾脆別上訴,直接把我這幾篇評論,挑一篇比叫通順的,印成大字報,穿在身上,天天站在司法院與監察院大門外攔車申冤

.

大家還可以深入的想想看,郭董告周玉蔻這句話【郭台銘先生,你應該站出來說,三億先生是不是你?因為我得到的消息是三億先生就是你。】誹謗他,就算台灣人再怎麼不認同,這是郭董司法上的權利,周的確有說這句話,也是事實。郭董認為周玉蔻問這句話【郭台銘先生,你應該站出來說,三億先生是不是你?】無好無話,本身是個問句,只是表達觀念或思想,但是下一句【因為我得到的消息是三億先生就是你】,未經查證、全非事實,當時也是真的,蓋周玉蔻上個問句,不就正是在查證嗎?只是郭董不給查,直接告起下一句罷了,而就是這一整句使郭董不開心,覺得受到誹謗而提告。

這都是可以的。

但是當案子進到民事法院後,郭董不但連代擬叫周道歉的文字,都給審判長改了五個字,面目全非,使得郭董一開始告人有點理虧,像是周玉蔻明明就有查證,只是【未經相當查證】,讓郭董成為一個用說謊來告人民事的人,我是不知道郭董告刑事是不是也用同個理由,否則真有成立誣告罪的可能。然後審判長就可以根據自己改過的內容,放心大膽的判周玉蔻敗訴,還能放消息給中時記者,說改的這五個字,好像王曉波改課綱,是為了他造謠慰安婦自願的尊嚴在奮鬥的那樣,是給周玉蔻留點面子。可是審判長真正可怕的根本不在前兩個抄自王曉波改課綱的動作,而是審判長自己當起告訴人,把郭董告的晾在一邊,叫周玉蔻舉證她不是這麼說的【三億男就是郭台銘】,證明之。

而【三億男不是郭台銘】,可是審判長費盡千辛萬苦,九牛二虎之力,聽柯文哲柯建銘與郭台銘三人的聽說,綜合研判得到的結論。

於是周玉蔻就被審判長用審判長自己羅織的罪名理由判決敗訴了。這個還原讓我們知道,如果有一天你不幸進到一家馬英九開的法院,有法官要跟你對賭,他說他能把酒從嘴巴喝進去,再從耳朵跑出來,不信賭200塊,老賭鬼的智慧告訴大家,

千萬別跟法官賭,因為一會子法官真能變出把戲,把酒從嘴裡喝進去,再從任何地方..這裡指的是耳朵,跑出來。而你的兩百萬(誤)..兩百塊也真的會變到別人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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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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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5 13:51
拍名女嘴的故事吧。我兒,你命中的貴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