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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5 14:09:32瀏覽475|回應7|推薦3 | |
反課綱微調學生及民眾前天深夜闖進教育部、占據部長室,警方隨即逮捕廿四名學生、六名民眾與三名記者。教育部長吳思華昨表示,學生及民眾行為不斷升級脫序,越演越烈,只好忍痛依法針對侵入教育部的卅三人提出告訴。廿四名學生中包括十一名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後,承審法官朱夢蘋認為強闖教育部學生欠缺法治觀念,事先準備法律講義,將憲法有關人民權利義務、刑法侵入住居、毀損、妨害公務罪的法律條文,列印在兩張A4紙上,發給十一名學生閱讀,當庭教導他們應該要遵守法律,並全部責付給家長。 有關課綱微調,從微調內容到微調通過的程序,都充滿極大爭議,我認為內容最大爭議的就是把王曉波對慰安婦的由來從【中立性陳述】微調成【都是被迫的】,當時我就為文指出王曉波自己拉希自己擦,微調自己微調的課綱,難道是台版藍可兒,自己強姦自己嗎?不然怎麼可以這樣任意微調課綱,把學生受教權置於何地?事實上直到今天,還有網友翻到我過去的文章,說寫得真好, 【王曉波為什麼說台灣人自作賤?2014/03/03】 網友說:「這篇文章看起來很有學問,但大部分的人有看沒有懂」。在這篇文章裡,王曉波像在向我們證稱,他如何大義迷覺,本來是跟洪秀柱一樣受兩蔣迫害,後來反過來加入兩蔣兒子的骯髒集團迫害別人,讓別人看他像在強姦自己: 王曉波坦言,課綱是沒問題的,但寫得不夠清楚,所以才要就「中立性陳述」進行調整。他舉例,有的教科書寫部分慰安婦是自願參加,還有教科書說有熱血青年基於愛國熱忱投身日本兵,這都是矮化、作踐台灣人,他是為了台灣人民的尊嚴在奮鬥啊! 其中,兩蔣兒子指的是馬英九,白色恐怖受害者胡子丹說:「蔣經國等於是他父親一樣,跟馬英九父親一樣,你應該替父親道歉才對啊!」老人家覺得馬總統應該代表國民黨,對白色恐怖受害者正式道歉。 有了王曉波的自姦,馬接下來就開始用力強姦台灣人,先是咒慰安婦阿嬤幹嘛還不死光死絕似的要給台灣人蓋第一座慰安婦紀念館,以表彰台灣婦女對日抗戰給日本人抓去強姦是種出人頭地值得紀念的事。發生八仙塵爆後,馬覺得人生無常,要享受的事情不宜拖太久,先是去哈佛完成幹樹心願,並把原訂10月揭幕的慰安婦紀念館提前到八月。 然後就發生洪秀柱告溫紳的事件,事件起因是這樣的,就是說馬總統的課綱微調,刪了白色恐怖,卻給溫紳查到洪秀柱的爸爸自白"受人利用",害好多人被當匪諜槍斃的歷史,洪秀柱因此對溫紳提告陳述事實類的誹謗,馬這才驚覺原來白色恐怖刪得不夠光,不夠迅速,於是馬就開始發起神經來,他說: 課綱爭議 馬總統:說慰安婦自願,死也不信 教育部門馬上就吹馬喇叭說:對於爭議部分,國教院彙整後將與大考中心、學科中心儘速研商,對外說明是否列入大學考試的命題。楊國揚解釋,有些爭議內容,考不考反而沒有太大爭議,例如「慰安婦」是不是被強迫的,各方已有一定共識。 馬並且自己跳出來吹自己喇叭..根據【三立新聞網】採訪到的:對於是否願意將課綱退回重審?馬英九則表示內容要「爭議過半」才有可能暫緩,更說道:「據我了解,沒有那麼多阿,頂多100多項。」,認為目前問題沒有那麼多,可以「暫時擱置」。 結果被發言人陳以信打臉..陳晚間表示,對馬總統昨天在台灣大學政治系舉辦高中生營隊座談時,談及目前課綱「爭議處頂多一百多項」是口誤,馬總統原意應指「差異處」。陳以信轉述,馬總統願就此口誤部分,特對學生表示歉意。 看到沒?馬光是把差異處的"差",微調成爭議處的"爭",不但是連接下來的"異"都要改成"議",連帶100多項的性質也全都不同了。但是我們從這裡知道,課綱微調最大的內容爭議,就是教育部門自稱與馬兩人這種各方已有一定共識的慰安婦,從王曉波上次大改課綱對此的中立性陳述,微調自己改過用沒幾年的課綱,改成慰安婦通通是被迫的。而其原因只是為了保住馬的小命,因為若王曉波還是堅稱慰安婦但不說被迫,馬就會死也不信了。 馬的這個瘋病,並不知怎的傳給了吳思華,就在吳思華不戒視成謂之暴的殘暴主管全國教育方式下,他竟然說出完全顛倒的話.. 吳思華:新課綱實質爭議少 8月上路 於是學生就衝破了教育部的大門,讓馬政府把學生逮捕給吳思華來提告。而以上,僅只談到課綱微調兩大爭議(程序與內容),100多項爭議(或差異)內容中的一項,【慰安婦】還是【慰安婦受迫】,馬總統與吳思華就能再引起這麼多爭議,像是明明爭議最大的是慰安婦,馬吳卻說不是,還說已經有共識,被學生衝破大門前,又說因為爭議少要如期上路,被學生衝破大門這才見笑轉生氣要告學生,還多是未成年的學生ㄟ! 那麼我們該怎麼看馬總統與他的骯髒政黨所主導的課綱微調,這種自己強姦自己,以今日之我強姦兩年前之我的瘋癲行徑呢?一開始我把它看成是太陽花的延續,馬這裡是每況愈下,太陽花強姦年輕大學生不成,改誘姦更嫩的高中生,這有點像天龍八部的慕容復,復國無望下發瘋了,每天拿糖果騙小孩來陪演皇帝上朝。 咦,我剛剛是不是講到糖果,嫩,誘姦?那就拿李宗瑞迷姦嫩模來舉例好了 檢方偵辦李宗瑞涉迷姦偷拍案時,查出李宗瑞慣用性侵手法之一,就是藥物迷姦。據悉,檢警檢視李宗瑞的偷拍性愛光碟,發現有6名女子在遭到性侵時,始終處於昏睡狀態,甚至癱睡到發出打呼聲,李宗瑞仍繼續性侵。在這6人中,雖有被害女子突然驚醒,見到李脫光她的衣物趴在她的身上,曾大聲怒斥「What the fuck」、「Do you fuck me?」,但因手腳癱軟無力,李畏縮回答「No,no ,no 」,等到女子再度昏睡,又繼續性侵。 我現在認為,馬的課綱微調,更像是李宗瑞在迷姦嫩模,前半場馬的迷姦嫩高中生,學名叫做【12年國教】,結果馬性侵的一半,嫩高中生突然驚醒,看到馬脫光他們的腦袋,硬植入一堆骯髒的垃圾..趴在他們身上,嫩高中生們大聲怒斥 「這是甚麼黑箱課綱幹?」「馬你在洗腦幹我嗎?」,但因嫩高中生手腳癱軟無力,被馬政府拖進警局,馬則畏縮回答,「只是先上路而已」「有爭議的先不考」「新舊課綱都可用」,想等嫩高中生再度昏睡.. 那麼,當看了這段【反課綱學生夜闖教部 法官當庭教憲法、刑法】又該怎麼解釋呢?我的看法是這裡馬的這個政壇李宗瑞,比真人版李宗瑞心肝狠太多,就像李宗瑞迷姦嫩模到一半,嫩模醒來罵他「What the fuck」、「Do you fuck me?」李宗瑞就錄影錄音蒐證,把嫩模依公然侮辱或誹謗罪告進法院並學馬總統與某企業家求償一千萬。當然李宗瑞還可以學法官教授嫩模一些刑法觀念,因為嫩模的法律常識太欠缺了,這裡要教的是刑法侵入住居建築物罪,可處一年以下徒刑。像這種半吊子法官可從不管甚麼憲法平等原則或刑法阻卻違法事由等觀念或規定,不究前因後果,止有活在當下,是以嫩模罵李宗瑞當然是誹謗罪。 可..可是是李宗瑞先迷姦嫩模呀? 噗哧!馬的法官哪管那麼多?還有記者又偷看網路,抄些網友嘴砲下標說:【反課綱學生夜襲教育部 網友有挺有批】,這用李宗瑞案也能說得通喔! 富少李宗瑞被控下藥迷姦案,合議庭上午的一審判決中,認定有21名被害人與李宗瑞間,屬於合意性交,由於這21人被訴強制性交部分,並未違反被害人的性自 主意願,因此判決無罪;合議庭認定的主要理由是:這21人在過程中,並沒有逃離、哭泣、求援的抗拒舉動,有的被 害人甚至在李宗瑞詢問時,還回答「喜歡」、「舒服」等言語。 不就是這樣?有的嫩高中生被政壇李宗瑞這個骯髒鬼迷姦,會高聲抗議甚至衝進教育部,有的(不限於嫩高生,我猜多半還是成年人)則是會與高富帥的李宗瑞合意性交:這些人在黑箱迷姦的過程中甚至還回答「喜歡」、「舒服」等言語。如果後人有機會把這一段馬傻微調課綱編入歷史,由我來操刀,我一定會把台灣人寫成中立性的陳述, 欸!竟然真的有台灣人喜歡被馬迷姦,這真是太叫人不堪了。 . [天地有政氣 ]部落格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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