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郭台銘續告周玉蔻,須注意社會觀感與有無誣告罪的問題
2015/07/16 13:33:18瀏覽794|回應5|推薦0

郭︰不是捐三億 是六億
郭台銘說,去年九月初,公司秘書接到柯文哲競選團隊一位核心人物電話,表達柯夫婦希望見他;他當時在海外出差,之後他回國隔天帶妻兒參加淡水一場關於關聖帝君的聚會,晚間柯建銘主動邀約在淡水聚餐。
郭台銘說,吃飯時柯建銘主動「叫我到邊上去」,說柯文哲請託他希望代為引見郭,他當場回說:「你也曉得我的政治立場,要支持誰,我心裡很清楚,不會再變,不方便見面。」郭強調,沒捐政治獻金給柯P的對手陣營,周玉蔻公開說三億男就是他之前,沒向他查證。
周玉蔻昨則質疑,柯建銘作證時說是赴宴巧遇郭台銘,郭卻說是柯作東;柯建銘說他起身準備離席時,郭台銘尾隨拉住他談話,郭卻說是柯主動找他談,「兩人說詞矛盾,必定有一人說謊。」
周︰不要敬酒不吃 吃罰酒
周玉蔻也向法官說,柯文哲四月十三日為此案作證,柯建銘同日開記者會,隔天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就在臉書說,選戰後期柯文哲向她提到好幾次,想透過某大老(意指柯建銘)和郭見面, 大老後來回說「郭先生說已給對手三億,不想中途換人」。她希望傳喚陳佩琪作證,也可釐清此事。(轉貼到此)

其實這個案子早就可以水落石出了,那就是周玉蔻沒誹謗。這個道理很簡單,依照憲法保障言論及新聞自由的規定,周玉蔻問過柯文哲才說三億男是郭台銘的,所以周玉蔻並沒有陳述不實之事,像是柯文哲說三億男不是郭台銘之類,誹謗罪大前提就已不成立。再來依照憲法平等原則,說人三億男這算哪門子誹謗?ㄟ,這點我留到待會兒再傳證人來證明。平等原則是說郭台銘自己也常評論政治,針砭時事,用語更加不堪,像是「籲罷免陳歐珀郭台銘痛批:禽獸不如!」自不能要求周玉蔻不准用不好的字眼批評郭台銘..欸,更何況周玉蔻這個三億男哪是不好的字眼?又何時是要批評郭台銘的呢?至於三億男到底是不是種誹謗字眼,叫郭台銘自己來證明是最好了,台灣還有哪個有錢人能像郭台銘隨隨便便的億來億去?

外傳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捐三億元資助國民黨候選人胡志強,兩人昨均否認,郭還強調已捐出九成財產,「我上有高堂、下有妻小,沒這麼有錢。」

郭台銘有沒有為自己被外傳直接挑明他就是三億男捐給胡志強的事告外傳的誰誹謗呢?並沒有嘛。這裡他只是四兩撥千斤的隨口敷衍自己沒那麼有錢就算了。顯見有很 多人說他捐三億(給胡志強)他也沒有感到被誹謗,那麼豈有從前外傳他捐三億(給胡)沒事,現在雙柯或柯文哲說他捐三億(給連),透過新聞報導者周玉蔻說出 來,就要告周玉蔻誹謗的事呢?還有那個求償金也很扯,人家一個女性新聞工作者陳述事實,報導聽台北市長說的話,這樣他就說被誹謗,還要求償一千萬,這真像是一種左傳故事的【罰不當罪】,

春秋有個霸王,因為鄰國對他不禮貌,要討伐他,不准臣下勸諫。有個臣下遲到,霸王問他怎麼了?他說:「今天經過一處農田,看到農夫在吵架,因為一個農夫的牛踩過另個農夫的田,踩壞幾根稻子,被害的農夫竟然要殺了那頭牛來賠。」霸王稱善,遂罷兵。

看看比郭董窮多了的台灣人豬哥亮是怎們看待這種身外之物的..

【豬哥亮牽線600萬善款助塵爆傷患】

這裡我只想請問大家對於郭董崇信關公的那個忠孝節義的形象,有沒有人可以想像關公會對一個弱女子揮舞著關刀,欺侮恫嚇她叫她交出一千兩銀子的呢?我是真正的難以想像。所以我說事情至此既然已經水落石出,周玉蔻沒說謊,是柯文哲告訴她三億男是郭台銘。而柯文哲是台北市長,也很少有說謊的紀錄,像是一面說自己無黨無派,卻專門幹幫某邪惡政黨幹翻另一政黨的那種事。柯文哲說是柯建銘告訴他的,柯建銘這個人的名聲就不好了,像是「馬王政爭」,他的司法案子就是被馬拿去釣出王金平關說司法用的釣餌,還有他說他對柯文哲提到郭董捐三億是給上海世博,是柯文哲聽錯的這段話委實也太跳TONE了..但是很神奇竟馬上得到郭董方面的附和說對,有捐這條給郝龍斌,現在卻又一時興起改口說不是三億是六億!這個..哇咧糟糕了,要叫柯建銘怎麼編才是好?無論如何,郭董此時要不就是告柯文哲;要不就告柯建銘,或是兩人一起告,這才合乎關公教導我們做人要講道理的精神;以及別學三國時代那群鱉三仗自己有刀專門欺侮凌辱婦孺的教誨。所以我說郭董此時續告周玉蔻,須注意廣大台灣人社會觀感的問題。

附次,就法論法,當郭董一開始告周玉蔻誹謗時,並不知道周玉蔻真的有從柯文哲處聽來,這時的提告只是告不成,但是當郭董現在已經知道周玉蔻誹謗告不成後,還是堅持要提告到底,這不就會成立..

刑法第 169 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刑法上的誣告罪了?再就誣告罪定義進行逐字分析,郭董續告周,有沒有意圖使他人(周)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誹謗罪)?有嘛。第二句【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在說誣告罪可比誹謗罪重太多了,要關七年咧,乖乖。但是這句話很好笑,說是在說明誣告罪是甚麼,解釋竟然是【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自己解釋自己?這不好笑嗎?比如我要解釋成語「永婕諫皮」,釋義就說是那個永婕去諫皮的。或是我要解釋「英九幹樹」,釋義說成就是指英九幹樹的,成了一種語言癌般的無窮迴圈套套邏輯,難怪會有人新編成語叫「法官旰豬」了,說不得,只好跳到第二段解釋,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呼,這就好解釋多了,郭董續告周,有意圖使他人(周)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誹謗罪),而且他已經知道周玉蔻是聽柯文哲說的,還執意告周誹謗,這種偽造、變造的證據要加以解釋,就是說拿柯文哲可能誹謗郭台銘的證據,安在周玉蔻頭上這種偽造變造的方式來告周,周玉蔻自己也抓到了兩條,

周玉蔻昨則質疑,柯建銘作證時說是赴宴巧遇郭台銘,郭卻說是柯作東;柯建銘說他起身準備離席時,郭台銘尾隨拉住他談話,郭卻說是柯主動找他談,「兩人說詞矛盾,必定有一人說謊。」

一條是【柯建銘作證時說是赴宴巧遇郭台銘,郭卻說是柯作東】,必有一偽。以及另一條【柯建銘說他起身準備離席時,郭台銘尾隨拉住他談話,郭卻說是柯主動找他談】必有一偽。

此二偽,加上我剛剛舉例過的偽造變造周玉蔻有誹謗的證據,郭董意圖拿來使周受誹謗罪之刑事訴追,這樣到底有沒有成立非告訴乃論的誹謗罪啊?請台灣人大家公評!

.

[天地有政氣 ]部落格聯播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26014789

 回應文章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7/17 07:00

感謝第二位網友貼文,這個題目看來應該是沒人敢發言,大家敢怒不敢言,我也要換新帖了,這裡補充前頭沒提到的,有網友說郭董告的是民事,民事沒有誹謗與妨害名譽罪(改為侵權),但是也沒有誣告,這難道就是說可以隨便亂告囉?當然不是,告訴大家,那是白癡司法才可以。在民事隨便亂告是會荷包失血的,法庭也可以直接駁回不受理,這個道理很簡單,你亂告人家侵權,那你的亂告難道沒侵別人的權嗎?

我左思右想,郭董告人說他捐三億給藍營候選人侵害他的權利,假設沒去告刑事(因為怎麼看都看不出誹謗的字眼,要像罵人禽獸不如才算,明白嗎),那告去民事,難道就能有誹謗,妨害名譽的"不法"行為侵權要賠錢一千萬這種事嗎?這種情形真正該納悶的是法官竟然還會受理。


狐禪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7/16 19:44
洗馬鍵客,口角塵爆。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7/16 17:30

國民黨大動作開除五名黨籍民代及黨員後,明年大選能否保住國會過半?馬英九總統表示,選舉布局、尤其是立委部分言之過早,一切都還在醞釀中,再過一段時間就會明朗;但馬總統否認自己能影響黨內總統提名,他說,「有這麼大影響力,我就沒有跛腳了」。

今年以來,馬總統雖數度表明自己「沒有跛腳」,但在這個場合又提到「有這麼大影響力,我就沒有跛腳」,等於又承認自己影響力不足,已經跛腳。

到底馬一下子稱自己「沒有跛腳」「有這麼大影響力」,一下子又承認自己影響力不足,已經跛腳,該怎麼解釋呢?告訴大家,這個解釋也能叫做「不禽不獸」喔

森林裡走獸召開大會,邀請馬蝙蝠來參加。馬蝙蝠說:「我不來,我不是獸類,我是飛禽。」飛禽開大會,也邀馬蝙蝠與會。馬蝙蝠也拒絕,說:「我不來,我屬於獸類。」於是飛禽走獸互相走告:「以後開會不要找那個不禽不獸的東西。」

ㄟ,其實我真格要推廣的是這個成語「英九幹樹」

試問,從這張圖片,誰能說出是英九幹樹,還是樹幹英九呢?馬總統真的就是這樣,英國經濟學人稱他為Ma the Bumbler(馬的笨伯),意指行事猶豫而讓人感到困惑,今天這篇是紀念八仙塵爆第七死的林同學..

八仙塵爆第7死!就讀萬能科大的林芷妘,全身約有81%灼傷,一度因接受葉克膜治療,改善病情,不料昨天因感染導致敗血症,且併發多重器官衰竭,今天下午家屬決定拔管,不忍心讓她痛苦下去。

想說台灣人的孩子都活活痛死七個了,馬政府裡竟然還是沒一頭豬要下台負責,馬總統這裡最好的解釋就是他既跛腳,又有影響力,當八仙塵爆發生前,他對於去年高雄氣爆與中國塵爆的示警渾然不覺,也沒去汲取血的教訓,甚至沒聽習近平嚴厲的指示,要注意夏天到了有沒有塵爆問題。發生時,整個政府應變得荒腔走板,像是只能當個太平官,或是當到國家跟希臘一樣破產為止的,事發後,除了新北市副市長忙著罵八仙,市長根本就像沒事人似的,馬總統更是學起八八水災的那個馬總統,回到當總統的第一年後,照樣開幕剪綵,擴大慶祝(抗戰),插科打琿問傷患,「你是穿短褲嗎」,要不然咧?難道有人會穿著長褲皮靴去海水樂園開趴?隨即出國耍寶享受晨跑,去哈佛看校長副校長都不在,就逕自幹起一棵哈佛老樹來了,這個時候,他就像跛著腳。

但是當他開始玩起他最愛的政爭,政爭他兩年下來還政爭不掉的王金平時,他的影響力就能充分的發揮出來,可以讓王金平連去領個表作做黨內民主的樣子都不敢,甚至影響到國民黨開個不知甚麼會就政爭出五個小王金平,把這些人通通開除黨籍,這要告到法院,不就又通通無效了?

馬就是這樣,不管他跛腳還是有影響力,都能叫台灣人哀鴻遍野,淚流成河,台灣人現在都說,我們別理那個不禽不獸的髒東西,或者直接給他一句成語,

英九幹樹!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7/16 16:23

謝謝網友亞當斯的臉書指教,我是看到新聞說

3億遭點名郭台銘告周玉蔻抹黑台灣。 鴻海發聲明稿說周玉蔻是惡意抹黑,要告周玉蔻妨礙名譽,還要提民事賠償1千萬元!

以及

1 天前 -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控告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誹謗案,周聲請法官傳郭作證獲准,郭董15日上午現身北院,對於媒體詢問僅以「在庭上說」回應,

經 查妨害名譽與誹謗都是刑法用詞,民法上並沒有,這才發表這篇可受公評的文章,台灣人要知道,在台灣有郭董這樣在大陸發大財橫回台灣來的超級有錢企業家(本 來還有個更有錢的,這個就不多說了,這一會子,不但台灣人吃越南餿水油快要成為天經地義的事,連從前專門對那家財團招搖撞騙的無恥之徒,也大張旗鼓的嗆聲 告起名嘴周玉蔻跟蔡玉真呢),台灣人要說啥都需小心被司法..或是白X恐怖,至少也該有點寒蟬效應這樣才對,所以在我寫這篇評論的時候,已經竭盡所能的蒐 集相關新聞,並確信我的評論為真,應該受到憲法言論自由所保障,從新聞看來,郭董應該有告刑事,如果真的只告民事想要求償一千萬的,我猜關公應該也不會鼓 勵這種步數,人家可是過五關,斬六將,斬顏良誅文醜的武聖,我個人從沒聽過關公會私下拿關刀恫嚇婦孺要一千兩錢的。況且不管刑事民事,通通要服膺同一套中 華民國憲法,我看了民事的規定,那個侵權的部分,賠償金額可說像是無字天書,隨便法官判,一點也不像把條年輕生命活活燒死的國家規定只賠七百萬,童叟無欺。難道這個國家的司法真的是有錢人的司法嗎?有錢人的名字只要被提到一下子,那就要賠償他多麼偉大了不起的名譽損失一千萬,但是台灣老百姓的孩子給活活燒到痛死,卻只能9個人賠6300萬,一人賠七百萬...是的,台灣人的命有多賤,這裡就知道最起碼比郭台銘價值1000萬的名譽少了三百萬的這麼賤,難怪台灣今天始終像個被殖民的奴隸國家,連塵爆都不敢叫馬政府有人出來負責下台。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7/16 13:56

「快給我收回來!」唐美娜再惹議 討善款錄音檔曝光
「八仙塵爆家屬團體委員會」前發言人唐美娜,近日的言論引起爭議,昨天有家屬公布7月12日塵爆家屬開會的錄音檔,唐美娜批評法扶律師不專業,拒絕挪用善款給醫療人員補助,還說要討回民眾捐給陽光基金會和其他單位的善款。
根據民視報導,有其他家屬看不過去唐美娜的言行,公布她在12日會議紀錄發言的影片和錄音檔。會議中,林緯希望挪用善款給辛苦的醫療人員補助、加薪,不過唐美娜去當場回絕林緯,「你希望善款挪用善款去給醫療人員加薪,或者是補助,這個跟我們的宗旨完全不一樣。」並且批評林緯所介紹律師都是沒有經驗、年輕的律師,說大家現在需要的是專業、有能力的律師。
當時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也在場,唐美娜便追問侯友宜:「你要教我們,怎麼去跟台北市討,去跟陽光討,這些善款人家是捐給八仙的,我們都拿不到、看不到啊!連影子都沒有啊!」還氣憤地說:「原來其他的縣市也有捐款,喔,所以我很氣,快去給我收回來。」
當天開會結束後,唐美娜與林緯都不願接受訪問,唐美娜快閃不發一語,林緯閉口並做拉拉鍊的手勢,不願多談。唐美娜的言論引發爭議,不少民眾為此想退先前的捐款,新北市社會局前兩日已接獲約50通詢問退款事宜的電話,但至昨日為止還尚未有人正式提出書面退款申請

實在看不懂唐美娜的發言有甚麼好惹議,這在民主國家不都是天賦人權裡天經地義,政府本來就該做的,只有在被奴役被強姦白色恐怖加上二二八的馴化下,那個充滿奴性的順民才會覺得奇怪,像是這時竟然有馬政府部門說【家屬不能無限上綱】,這要是在韓國,一群學生貪玩去畢業旅行,船難死在大海上,負責救援的海洋警察廳不過是救得不夠快不夠好,整個部門都已經消失,屍骨不存了。

林緯希望挪用善款給辛苦的醫療人員補助、加薪。這是一種怪怪的心態,但是在台灣反倒被視為天經地義,告訴林緯,人家馬政府何須你代勞,他們老早就把拿不出來補助高雄氣爆災民的預備金傳好了..

獎勵搶救塵爆傷患醫護擬提十億元津貼」。 醫護投入大量人力搶救八仙塵爆傷患,衛福部今天指出,擬使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新台幣10億元,

你們的善款也不過十億,通通拿來給衛福部發獎金還不知道夠不夠咧。這些善款本來就是要捐給受難者家屬善後用的,事實上這筆錢遠遠不夠,我給大家看一個參考數字,

發生在去年8月間的新北市新店區3死13傷氣爆案,檢察官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欣欣天然瓦斯公司檢測員陳文興、蔡輯銳、蔡峯山,法院今天開庭,被告與與欣欣法務代表認罪,表示已向被害人或家屬道歉與他們和解,陸續賠償6978萬元,加上有被害人希望賠償金保密,已為過失賠償逾7000萬元..

還有造成九死的阿拉夜店大火,國賠的金額也大概是6300萬,換言之燒死一個人,比郭董求償一千萬的名譽還不值錢,可賠約700萬,兩者相減可得出13個傷者需花五千萬,假設是等比例的放大,八仙塵爆近五百個死傷,大約需要十九億。這還是沒計入此處受到嚴重燒傷的大多是正要擔負家計青年人,不像新店是住戶,在上班時間氣爆,受傷者多為老少。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7-16 14:04 回覆:
而找的律師也很重要,像是很多義務的律師,官司打得難看極了,洪仲丘案一審判罰金,二審甚至把禍首沈姓旅長直接判成無罪。若是有收錢的,那就不一樣,好比日月光不是排毒水,被看見台灣拍到嗎?這個案子只要罰一點點錢就沒事了。頂新案更厲害,律師定調法官檢察官只能起訴審判頂新收的是越南家庭工廠一天十小時熬的豬油,不准去菜市場問ㄚ這些家庭熬油工廠怎麼不乾脆去餿水桶或地溝裡撈,又快又省錢?要是八仙塵爆可以請到一個來,告訴大家,馬總統這時肯定不敢玩,跑去哈佛幹樹...說不定每個死者要國賠一千萬,傷者賠兩千萬,衛福部與新北市裁撤,併入國安組織。別懷疑,這只是比照韓國沈船案,人家都還不用請出啥頂新大律師咧。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7-16 14:22 回覆:
而塵爆捐款,當然更該全都追討回來,台灣人怎麼這麼健忘?忘了紅十字會收日本捐款的事,人家那個收捐款還能依照捐款金額發給募款工作人員獎金哩。那總不該忘了險些把政晶限時批關掉的慈濟慈善貪腐問題吧?好啦,雖然大家到今天還是不知道慈濟到底利用每次國內外重大災難收的善款,有多少比例中保慈濟宇宙大覺者們的私囊,但是那個捐款總是少掉很多的。這個捐款捐到紅會或慈濟,比例我不敢說,總還有一些會真的交給災民收到。但是要是捐到..ㄟ,

徐耀昌說,前縣長劉政鴻雖然有魄力、肯做事,但是把縣庫玩到幾乎像掏空,把23個業務管理基金142億,用到米缸裡沒半粒米,連公益彩券10幾億社會福利基金都被花掉,「現在縣府連薪水都發不出,叫公務員情何以堪?」

連捐給社會最弱勢要救命的錢都給人挪用花掉,公務員自己連薪水都沒得領了,這個捐款要是到這種鬼地方,還追不追得回,真是只有天知道唷。其實別的不說,像是我自己就知道,捐給血液基金會的,養了個月領十幾萬九十歲上下車要人抱的老董,捐給寄生蟲基金會的,也要養個月領十幾萬九十歲上下車還能自己走的老董,有人捐棺木,這個叫殯葬基金,就給公務員出國考察..ㄟ,外國的殯葬管理。從前郝市府的台北市也曾被踢爆,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的民間捐款專戶,被議員林世宗發現用來支用里長新春餐費、上海世博參訪等,他痛批民政局吃喝玩樂「糟蹋民眾愛心」。

看到這裡,這些民眾捐給八仙塵爆被燒到不成人樣的受害者,政府不來善後,那就全靠這筆善款,給他們日後復建甚至就業就學生活度日之用,那都是一條條的人命關天,現在不趕緊催討回來,再給那些沒天良的公務員們挪去作公關綁樁還是自己出國吃喝玩樂,這可是罪干天條的事啊,準此,我認為唐美娜是真正為那些燒傷者的日後做最好(最壞)打算的人,林瑋有幹勁可惜太年輕,太多世情還沒看清,選著唐美娜,八仙塵爆的傷痛有可能會過去,選錯了人,把錢亂管亂花,八仙塵爆日後勢必天天嚙咬著台灣萬千個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