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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6 13:33:18瀏覽794|回應5|推薦0 | |
郭︰不是捐三億 是六億 其實這個案子早就可以水落石出了,那就是周玉蔻沒誹謗。這個道理很簡單,依照憲法保障言論及新聞自由的規定,周玉蔻問過柯文哲才說三億男是郭台銘的,所以周玉蔻並沒有陳述不實之事,像是柯文哲說三億男不是郭台銘之類,誹謗罪大前提就已不成立。再來依照憲法平等原則,說人三億男這算哪門子誹謗?ㄟ,這點我留到待會兒再傳證人來證明。平等原則是說郭台銘自己也常評論政治,針砭時事,用語更加不堪,像是「籲罷免陳歐珀郭台銘痛批:禽獸不如!」自不能要求周玉蔻不准用不好的字眼批評郭台銘..欸,更何況周玉蔻這個三億男哪是不好的字眼?又何時是要批評郭台銘的呢?至於三億男到底是不是種誹謗字眼,叫郭台銘自己來證明是最好了,台灣還有哪個有錢人能像郭台銘隨隨便便的億來億去? 外傳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捐三億元資助國民黨候選人胡志強,兩人昨均否認,郭還強調已捐出九成財產,「我上有高堂、下有妻小,沒這麼有錢。」 郭台銘有沒有為自己被外傳直接挑明他就是三億男捐給胡志強的事告外傳的誰誹謗呢?並沒有嘛。這裡他只是四兩撥千斤的隨口敷衍自己沒那麼有錢就算了。顯見有很 多人說他捐三億(給胡志強)他也沒有感到被誹謗,那麼豈有從前外傳他捐三億(給胡)沒事,現在雙柯或柯文哲說他捐三億(給連),透過新聞報導者周玉蔻說出 來,就要告周玉蔻誹謗的事呢?還有那個求償金也很扯,人家一個女性新聞工作者陳述事實,報導聽台北市長說的話,這樣他就說被誹謗,還要求償一千萬,這真像是一種左傳故事的【罰不當罪】, 春秋有個霸王,因為鄰國對他不禮貌,要討伐他,不准臣下勸諫。有個臣下遲到,霸王問他怎麼了?他說:「今天經過一處農田,看到農夫在吵架,因為一個農夫的牛踩過另個農夫的田,踩壞幾根稻子,被害的農夫竟然要殺了那頭牛來賠。」霸王稱善,遂罷兵。 看看比郭董窮多了的台灣人豬哥亮是怎們看待這種身外之物的.. 【豬哥亮牽線600萬善款助塵爆傷患】 這裡我只想請問大家對於郭董崇信關公的那個忠孝節義的形象,有沒有人可以想像關公會對一個弱女子揮舞著關刀,欺侮恫嚇她叫她交出一千兩銀子的呢?我是真正的難以想像。所以我說事情至此既然已經水落石出,周玉蔻沒說謊,是柯文哲告訴她三億男是郭台銘。而柯文哲是台北市長,也很少有說謊的紀錄,像是一面說自己無黨無派,卻專門幹幫某邪惡政黨幹翻另一政黨的那種事。柯文哲說是柯建銘告訴他的,柯建銘這個人的名聲就不好了,像是「馬王政爭」,他的司法案子就是被馬拿去釣出王金平關說司法用的釣餌,還有他說他對柯文哲提到郭董捐三億是給上海世博,是柯文哲聽錯的這段話委實也太跳TONE了..但是很神奇竟馬上得到郭董方面的附和說對,有捐這條給郝龍斌,現在卻又一時興起改口說不是三億是六億!這個..哇咧糟糕了,要叫柯建銘怎麼編才是好?無論如何,郭董此時要不就是告柯文哲;要不就告柯建銘,或是兩人一起告,這才合乎關公教導我們做人要講道理的精神;以及別學三國時代那群鱉三仗自己有刀專門欺侮凌辱婦孺的教誨。所以我說郭董此時續告周玉蔻,須注意廣大台灣人社會觀感的問題。 附次,就法論法,當郭董一開始告周玉蔻誹謗時,並不知道周玉蔻真的有從柯文哲處聽來,這時的提告只是告不成,但是當郭董現在已經知道周玉蔻誹謗告不成後,還是堅持要提告到底,這不就會成立.. 刑法第 169 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刑法上的誣告罪了?再就誣告罪定義進行逐字分析,郭董續告周,有沒有意圖使他人(周)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誹謗罪)?有嘛。第二句【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在說誣告罪可比誹謗罪重太多了,要關七年咧,乖乖。但是這句話很好笑,說是在說明誣告罪是甚麼,解釋竟然是【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自己解釋自己?這不好笑嗎?比如我要解釋成語「永婕諫皮」,釋義就說是那個永婕去諫皮的。或是我要解釋「英九幹樹」,釋義說成就是指英九幹樹的,成了一種語言癌般的無窮迴圈套套邏輯,難怪會有人新編成語叫「法官旰豬」了,說不得,只好跳到第二段解釋,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呼,這就好解釋多了,郭董續告周,有意圖使他人(周)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誹謗罪),而且他已經知道周玉蔻是聽柯文哲說的,還執意告周誹謗,這種偽造、變造的證據要加以解釋,就是說拿柯文哲可能誹謗郭台銘的證據,安在周玉蔻頭上這種偽造變造的方式來告周,周玉蔻自己也抓到了兩條, 周玉蔻昨則質疑,柯建銘作證時說是赴宴巧遇郭台銘,郭卻說是柯作東;柯建銘說他起身準備離席時,郭台銘尾隨拉住他談話,郭卻說是柯主動找他談,「兩人說詞矛盾,必定有一人說謊。」 一條是【柯建銘作證時說是赴宴巧遇郭台銘,郭卻說是柯作東】,必有一偽。以及另一條【柯建銘說他起身準備離席時,郭台銘尾隨拉住他談話,郭卻說是柯主動找他談】必有一偽。 此二偽,加上我剛剛舉例過的偽造變造周玉蔻有誹謗的證據,郭董意圖拿來使周受誹謗罪之刑事訴追,這樣到底有沒有成立非告訴乃論的誹謗罪啊?請台灣人大家公評! . [天地有政氣 ]部落格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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