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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6 14:24:38瀏覽1736|回應6|推薦4 | |
八仙塵爆第3位罹難者 20歲淡大生不治 這是一種怎樣的心情,人還活著就要把他拔管,帶回老家去等死?我實在想像不出來,窮人世間看過所有的慘事,相信今時今日的台灣人也從沒想像或見過聽著吧?我只記得前一陣子有個老阿嬤,家裡照護不了,提前送去殯儀館停屍間,老阿嬤在裏頭用微弱的聲音呼救,驚動仵作斂工,消息才傳出來,一時輿論大嘩,紛紛指責怎麼有如此不肖之兒孫,而檢座也馬上介入著手調查有無遺棄罪之嫌疑。 要說殺一個人殺得之慘,遠的不談,最近北投才有個殺國小女童的案子,有個叫龔重安的自了漢,沒錢過日子,想吃久一點牢飯,就回母校抓了個小二女童一刀往脖子劃開,然後報案自首,這個案子殺人之凶殘,媒體馬上炒作起廢死與反廢死的爭議,簡單的說,這麼冷血沒人性的殺童兇手,怎麼可以給他坐牢?一定要槍斃掉才行。 這又讓人不禁想到那殺兩個人的會怎樣,同樣在八里左岸,有個媽媽嘴咖啡館,那裏兩年前才發生轟動社會的雙屍命案,檢警一陣亂查,最後還是查回女店長,只有謝依涵一人冷血謀殺了陳進福夫妻,這個案子從一審到不知道幾審了,從來都是判死刑,真不知那些反廢死的是發甚麼神經,難道是要司法先把謝依涵判不死,然後他們才好大大的反廢死嗎? 那要是殺三個人,這就會讓人聯想起恐怖的鄭捷捷運殺人事件,鄭捷在捷運裡殺死了三個人,想不到後來送醫不治的又多一人,不管是殺三人還是殺四人,鄭捷也都還在判死刑中。也許有人不解,這些都是殺人犯,與八仙塵爆不同呀,八仙塵爆那是個意外。其實,回頭我們再來看看縱火犯,多的是只想教訓一下對方,或是洩一洩憤,這裡頭有的放火燒飯店,燒死26人,或是放火燒KTV,16人,有個放火燒幼兒園的.. 鍾德樹(1953年-2011年3月4日),台灣死刑犯。 因債務糾紛於2001年4月2日至桃園市佳育安親班潑灑汽油並縱火,造成負責人黃女在內的21人共3死18傷,後於2003年8月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2011年3月4日 法務部長曾勇夫重行簽准執行令,晚間於台北看守所執行槍決。 從這裡看到死囚鍾德樹去幼兒園放火的原因是債務糾紛,他有想要燒死那些不認識的小孩嗎?所以就算他不知道放火的後果是甚麼,不管是死了幾個小孩,還是要被槍斃的。既然放火燒死人的罪這麼重,怎麼看著八仙樂園塵爆慘案燒到五百個青年,現在一個接著一個慢慢被燒死,像是在凌遲整個社會的,到今天都過了幾天了,不但沒人被收押被起訴求刑重罪,相關政府部門也沒人要下台負責,好像別人家的小孩燒不完,台灣哪裡不死小孩似的,聯合報社論更扯,竟然在駁.. 駁「抗日勝利不值得慶祝」的謬論 我的老天爺,這真是不問蒼生問鬼神到一個極致了。怎麼?八仙塵爆燒死人很值得拿來慶祝抗戰勝利是嗎?我於是回頭看台灣的法律是怎麼了,原來去年高雄氣爆雄檢抓到燒死30多人那些放火的,最重只起訴【業務過失致死罪】,求刑最重只能關五年。雄檢也有對榮化假扣押,但是從沒給他們全面無限期停工,甚至最近才想把曾部分停工的地方或管線全面復工。雄檢這是法律規定,叫大家自己去要求修法..甭說這個法並沒修。於是這裏我們就知道,當一個國家該管的集會安全不管(像馬總統有到的集會場所,連個人身上的違禁品都要交出),放火燒死人的法律不修,這時看到八仙塵爆燒得這麼慘,才像個囝仔仙的窮吆喝 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昨指責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不甩市府,至今不出面,痛批陳「他以為他真的是八仙,可以八仙過海嗎?」 到底是要他負甚麼責?身為房東,房子出租給人燒了,房東不過是多賺了點租金,也是受害者,這要負什麼責?那難道是要他出來道歉?這也不大對頭,他姊妹八仙總經理已經出來道過歉了。還是說將來要代位求償,把這些傷亡的醫療或賠償金,通通叫八仙董事長來買單?「本來就該他付錢,他不是出來認過錯道過歉了?」接著就把焦點轉移到如何鬥垮一個好大的航運紙業財團上。這種究責法真是太沒道理了.. 【女兒自殺偷搬家 房東怒告她】黃姓單親媽媽與兒女租屋同居,女兒去年在屋內上吊自殺,她瞞著房東搬家,遭提告求償,她以桃園房價飆漲為由,硬拗凶宅也會漲價,不會造成房價損失,桃園地院不採信,判她賠57萬9100元全額損失。 看到沒?房客就算沒燒人,只是自己死在裡面,房東都可以求償房屋變凶宅的跌價損失。那麼這裡侯友宜怎麼不去究責房客或放火的責任,而是一直咬著房東,房東說願意賠點錢,侯說不夠,還要他出來面對,認了這筆帳才能算。說到這裡,相信大家也明白了,抓到那個房客,說不定自己現在也很想一死百了,那是負不了責的,就算他說他會負起全部責任也不成。那就只好像個替死鬼在抓交替,要找個真能讓替死鬼投胎轉世的大人物才行。 那是為了賠償金嗎?我的看法也不是,不管這裡人渣治國的馬政府或新北市,都已經提出緊急預備金來支援,還有很多民間的愛心善款,以及日本的投之木桃報以瓊瑤,震災我金援他們的反饋。錢也暫時不是問題。既然不能抓人出來槍斃(縱火犯燒死三個的,老早就槍斃掉了),最後還真判個五年,怕不發生暴動..也不是要房東賠錢(你叫他賠他就傻傻的賠嗎),甚至是過個水的出面道歉(人家大董真出來道歉,責任就撇不清了),那侯友宜三天兩頭在哪裡發功起乩,叫八仙大董出來面對是要怎樣? 我左思右想,無非是想要卸責罷了。要照侯友宜的邏輯,八仙收門票借場地給人放火發生塵爆,是八仙該負全責(別再提放火的了,那是一點責都負不上),那八仙每年要繳很多稅,並接受馬政府與新市府許多部門的督導,難道這些收稅金的或督導的官員全都死光死絕?還是只負責收稅從不用辦事呢?眾所周知,這個政府管理人民管得很嚴,像是不可以賣假橄欖油,這個要關12年,因為會害人長癌。也不能賣餿水油,這個則聽說會傷肝,且對皮膚很不好。後來乾脆規定賣食品的,通通都要上網登錄食品的履歷,登錯了被查到要罰錢,不登的連生意都不給做。而這些都還只是管理食品,真的吃錯頂多拉拉肚子的食品。那麼鄉親啊,有無可能對於會一次性造成幾乎國殤似的國難,是極可能產生重大傷亡消防安全,能夠隨便業者愛怎麼玩就怎麼玩的? 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歟? 本來呢,像這種粉塵,只會見於家庭裝修時油漆的一種噴漆工法,這是在室內,噴漆時最好還有集塵設備,但是更常見的是各類工廠,麵粉廠,奶粉廠,或是刨光金屬的工廠,去年中國崑山中榮金屬工廠的大爆炸,炸死69人就是屬於金屬粉塵的塵爆,把這些粉塵形容成一隻老虎,從來就是關在室內,當有人把老虎放到室外,放個幾次,老虎愈玩愈大,愈大愈嗨,真的張口咬死人時,我們該追究的,不該是那個負責管理老虎的人嗎? 很久以前,傳說有個白曉燕案,她是白冰冰的女兒,遇害之後,當時的國民黨政府一直抓不到陳進興,很多民眾上街抗議,還在總統府上頭打上一個大大的腳丫子,有個遊行標語還說「人死了豬不下台」要向政府究責。白曉燕不是政府害的,副總統兼行政院長的連戰也不負責抓陳進興,何況抓不抓得到人,也是要靠幾分運氣。但是當時究責的對象就是他,叫他從行政院長的位子上下台。如今八仙塵爆已經痛死三個人了,還有好多人正在跟死神拔河,而就算成功救回了性命,彩色變黑白的漫漫人生,還有好長一條路要走,我不知道台灣現在是怎麼搞的,不跟自己比,跟從前貪腐的老國民黨政府比,最少也該比去南韓去年世越號沈船,船長判殺人罪終身監禁,國賠給罹難學生一人一千萬,罹難師長一人兩千萬,總統認錯,總理請辭,海洋警察廳整個部門裁撤,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會講責任政治的,不都該照著這種究責的SOP嗎? 怎麼這些大官們還能馬照跑舞照跳,別人家孩子死不完的那樣呢?所以我說,呀!人都痛死三個了,這個人渣政府裡竟然連一條豬,一頭畜牲都不用下台。 . [天地有政氣 ]部落格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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