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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是被羅織入罪,絕無可能晚上都睡得很好
2015/05/19 20:33:36瀏覽391|回應5|推薦0

談大巨蛋案 馬英九:是羅織入罪
馬總統就職將屆7週年,上午在總統府內與中外媒體記者茶敘。媒體提問,馬總統多年來,一向堅持清廉從政,但台北市長柯文哲質疑馬總統市長、總統選舉經費申報不實,還要移送大巨蛋案,請問馬總統對清廉招牌還有沒有信心。
馬總統表示,大巨蛋案讓人感覺先有結論再找證據,柯文哲也認為廉政會表現不妥,日前已改口稱合法但不合理,昨日又改口說不是「弊案」而是「案」,過程讓人感覺是牽強附會、羅織入罪。

對於記者提了兩個問題,馬總統回答第二,第一題卻沒回,馬又沒失智或健忘,顯見第一條是承認了,【台北市長柯文哲質疑馬總統市長、總統選舉經費申報不實】,合當敘明。

但凡任何人若受到冤屈或羞辱,莫不是呼天搶地的喊冤或是揚言限時限條件要對方道歉,直接去告,甚至要求償1000萬,若告贏再加碼一億做公益的也都有,我自長眼睛以來,從沒看過這種自稱所涉弊案是牽強附會,羅織入罪,然後竟然色厲內荏,說是要再等到適當時間,由相關人士逐條說明完全沒有違法?

像是花蓮運動公園弊案遭人羅織入罪的饒瑞逸,甚至花錢買廣告,上台北告到主席面前:

饒瑞逸昨在家人陪同下,在國民黨中央外面頭戴白布、手持布條陳情,國民黨僅有一名黨員出面接下陳情書,當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車隊進入黨部車道時,饒瑞逸只能隔著警牆高喊「馬主席,救救我。」

或是險遭羅織入罪的南投縣工務處長..南投地檢署偵辦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案,在起訴書中指控前年底首波聲押黃榮德後,李朝卿透過縣長室林姓秘書及李姓友人,要求黃榮德妻子委任他所推薦的陳姓律師,還另交付新台幣8萬元。

不論如何,那總是日夜啃嚙著自己,絕無可能像馬這樣【不會午夜夢迴在自怨自艾,「我晚上都睡得很好」,因為他覺得做了對國家,對人民很有益的事】(那他大白天開救災會議也在度咕是怎樣?)。所謂反常者必有妖,像馬這種敷衍式呼冤的方式,我先是想起當年油電雙漲,賴清德籲馬高抬貴手放弱勢者一條生路。

賴清德說,台電從民國97年至今花費新台幣2000多億元在提高備載容量工作,從16%提升到20%以上,大幅漲價前應先檢討備載容量等其他問題,如果一定要漲,也要有配套措施,減輕對弱勢家庭的影響。

馬總統致詞時指出,台電公司的備載容量沒有賴清德所講的那麼大,數據還要查一下。

然後就再也沒有下文。馬連數據在哪兒都還沒看見到,就能當場打臉賴清德,這份睜眼說瞎話,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的神功蓋世,怕是古今中外也少見了吧?嗯,套馬自己的行話,鄉親啊,

這個不叫羅織入罪,甚麼才叫羅織入罪。從後來馬果然大漲油電,卻從沒找出打臉賴清德所提【台電公司的備載容量沒有賴清德所講的那麼大】的證據,所以我說,這不但是個羅織入罪,還是個成功的羅織入罪。

這裡,我只想得到武則天也是被人揭發了十條罪證。請看:

偽臨朝武氏者,性非和順,地實寒微。昔充太宗下陳,曾以更衣入侍。洎(音:計)乎晚節,

穢亂春宮(罪證1)。

潛隱先帝之私,陰圖後房之嬖(音:必)(罪證2)。

入門見嫉,蛾眉不肯讓人;掩袖工讒,狐媚偏能惑主(罪證3)。

踐元後於翬翟(音:揮迪),陷吾君於聚麀(音:優)(罪證4)。

加以虺蜴(音:悔意)為心,豺狼成性。近狎邪僻,殘害忠良(罪證5);

殺姊(罪證6)

屠兄(罪證7),

弒君(罪證8)

鴆(音:陣)母(罪證9)。

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猶復包藏禍心,窺竊神器。君之愛子,幽之於別宮(罪證10);

賊之宗盟,委之以重任(罪證11)。鳴呼!霍子孟之不作,朱虛侯之已亡。燕啄皇孫,知漢祚之將盡;龍漦(音:離)帝后,識夏庭之遽衰...

好了,超過十條,當武則天看到這份【駱賓王:為徐敬業討武曌檄】,只是淡淡說了一句,這個反賊文章寫得挺好,宰相怎麼沒有提拔到呢?馬總統這裡只消說,柯P這十條大巨蛋圖利罪證說得很好,不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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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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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0 08:59
版主被羅織了什麼嗎?開個實務班吧。

不平則鳴
2015/05/19 23:12
不兄,高雄那個大巨蛋這麼壞唷?我鼓勵你去告,甭管啥特偵組查過啥的,這一告下去,搞不好特偵組也有事咧。簡單的說,我認為凡是台灣的BOT,只要有圖利到財團,通通都是貪污,這應該是常識才對-----------------------------------
Jun兄:你才有資格去告。看你3000篇文章,連洪仲丘怎麼死的,李宗瑞怎麼迷奸女模你也好像就在身旁,我相信你一定有高雄巨蛋的圖利財團的新證據。那些特偵組不是被你駡慘了?他們一定漏了什麼東東,而且你一定有新證據。

我鼓勵你去告。要告馬總統也請便。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5-19 23:21 回覆:
不兄,您把國民該盡的責任推給別人,會讓人誤會您只是在搞藍綠惡鬥打渾仗唷,奉勸您還是勇敢的扛起舉發高雄巨蛋貪污的責任,相關法律意見歡迎提出來,我可以略加指導,教您如何避開被告誹謗的眉角,我則會努力把台灣人從來不曾見,想都不敢想,舉世無雙的貪腐總統貪污大巨蛋圖利的問題每天在網路上提出來,這個已經有人在告了,剩下最重要的是輿論戰,只要大家不停止關心與監督,司法就不敢亂辦,這是我應盡國民的義務,您盡您的,我盡我的,台灣才會更好,加油唷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5-19 23:26 回覆:

其實仔細想想,您才是真正的有勇氣,綜觀政治異言堂雖名存實亡,但是多少藍軍格主偶爾也會發文,卻從不敢在馬英九貪汙圖利大巨蛋這個題目上多所著墨,總是礙著自己的道德良心與是非尺度,雖然您是用暱稱,但這也十分難能可貴,是我唯一僅見敢提出相反看法認為馬英九在大巨蛋是一生清廉的人,呀,您這樣的勇氣筆墨難以形容,我只能說

不兄啊,戰勝了自己的良心,您就所向無敵了。(馬則是天下無敵)


不平則鳴
2015/05/19 22:28

高雄大巨蛋數十甲精華區價值1500億的土地,-----------------------------------------

高雄大巨蛋數十甲精華區價值數百億的土地, 免費給財團使用, 政府還幫出15億蓋蛋. 

財團可賺幾千億, 謝常停0權利金,高市府損失了數千億 而且都有法律保障, 
從高雄大巨蛋,你可以看到民進黨的本質, 

台北大巨蛋--建商已經投入上百億資金,尚未完工營運。只有付出沒有回報。

到底那顆蛋有問題?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5-19 22:58 回覆:
不兄,高雄那個大巨蛋這麼壞唷?我鼓勵你去告,甭管啥特偵組查過啥的,這一告下去,搞不好特偵組也有事咧。簡單的說,我認為凡是台灣的BOT,只要有圖利到財團,通通都是貪污,這應該是常識才對。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5-19 23:15 回覆:

不兄到現在還搞不清楚圖利就是貪污的前戲這個簡單道理,依照不兄提的資料,所有BOT的通通有問題,不必分是哪顆蛋。不兄現在唯一擔心的是圖利罪已經被修過法了(這沒甚麼,貪污特別費還除罪了呢)

將圖利罪修正為結果犯,即「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始構成犯罪

看到這,就被搞得迷迷糊糊,我來給不兄解釋一下,有人因為這個修法,就一派天真像個白癡似的認定台北大巨蛋建商已經投入上百億資金,尚未完工營運。只有付出沒有回報,更不可能有被圖利到,當成結果犯的問題了,其實,這是對法令的無知與曲解,特偵組實務上根本不是這樣看,在特偵組被網友告國民黨五星上將涉及賣掉將軍宅賺一億貪汙圖利的案子,特偵組最後把全案做成不起訴,我真的去看了特偵組的不起訴書,他說不起訴國民黨貪腐將軍的理由是圖利罪為結果犯,

一般人一定會以為這個一億是周刊報導前不久才入袋的結果,才不是哩..經過特偵組上窮碧落下黃泉的努力查找,得知將軍是在20年前完成交屋,當時就已經發生圖利的結果,是結果犯起算的第一天,然後經過20年都沒人查覺,等到周刊爆出來,特偵組還像在吃屎般也沒看到,要有網友等個幾天,奇怪ㄟ,難道這本周刊只有他在看,忍不住向特偵組告發,然後特偵組才查到,阿哈,這個網友告發時,已經超過20年追訴期幾天了,所以全案不起訴。

這樣的詳解不兄明白了沒?甭管台北大巨蛋廠商投入多少銀兩,錢是賺到了沒?當年廠商只要簽完約,開始進駐工地施工,很抱歉喔,特偵組就是從這時開始計算圖利的結果犯日期的,所以我說馬總統貪汙圖利大巨蛋殆無疑義,李敖則說馬傻到以為圖利別人不算貪污,從貪汙治罪條例看來,圖利別人也是一種貪污。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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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9 21:08

李敖說馬以為圖利別人不是貪汙,他錯了,這就叫做貪汙

李敖日前上正晶限時批,說馬以為圖利不是貪汙,殊不知貪汙治罪條例裡,圖利別人就是貪污。雍正時期,貪污非常嚴重,因為貪官被抓到貪汙時,都先掰自己只是圖利沒有貪汙,可是雍正深知圖利就是貪污最重要的過程,天底下沒有貪官只圖利不貪污的,只是有的時候是換官位或權位,有的時候是換給自己的後代,於是雍正抓貪污先抓圖利,只要圖利就當成貪汙,還辦得比貪汙重,貪官想說留給後代子孫,自己自殺掉,雍正還把贓款跟後代子孫全部追回,大家可以看看今天馬朝,貪官貪污極少,因為他們全跑去搞BOT,搞圖利,搞錢權留與後代子孫,甚麼搞定甄委,還是獎勵給容積率的,幹嘛別人地皮蓋大樓,我的是道路。或者別人蓋十樓,我只能蓋兩樓,別人蓋五十樓,我只能蓋十樓,這些圖利通通是貪污!

在法務部網站:「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公務員將機關採購案件交由自己親友承包,是否構成圖利?」、「圖利罪修正之問題與回答」
96/05/18
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
一、圖利罪規定之修正
按 刑法第131條第1項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有關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於90年11月7日業已修正,為使公務員行政裁量權範圍內之事項與非法圖利行為之區分更 為明確,分別於上開條文中增列「違背法令」之要件 ,並以公務員「明知」為主觀處罰要件,以避免公務員未盡明瞭其行為是否違背法令,即逕以圖利罪相繩之不當;此外,將圖利罪修正為結果犯,即「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始構成犯罪,避免對「便民」與「圖利他人」發生混淆,影響行政效率。

在雍正時代,貪官很猖獗,雍正深明貪污的道理,一開始貪官們總是用虧空公款的方式貪汙,這有點像是老式貪污法,把公家錢直接拿去花用,被查到就說是跟財團的借貸,然後叫財團代墊,說是財團還錢,雍正就說,凡是民間借錢給官家,官府一概不須歸還,於是當場死了一大掛的貪官。

貪官後來會進化,這招就像是師承BOT,就說政府本來該辦事項,像是防洪賑災,但是政府沒錢,只好挪用其他科目的公款,雍正就規定但凡科目不對,挪用公款一律視為貪汙..那萬一真有突發性需求怎辦?雍正說只要打報告,我來挪用給你。

於是貪官又斷了一條貪腐的路,接下來就是我前頭說的圖利與貪污了,貪官深知貪污要殺頭,但是圖利還可以拗是為了便民,可是雍正深知圖利就是貪污的前戲,要不然你幹嘛只圖利他,不圖利我?只是兌換貪汙的利得變化多端,有的好色,就招待去玩,有的貪財,就開個美金戶頭,有愛房的就買房給小三,有愛金銀珠寶古董字畫,也都有專人帶去採購,有的自己受苦,那就財留官二三代,有的愛打麻將,就給投資開賭坊,反正只要有圖利,就算給了錢,你不說我不說,白癡檢調又裝傻不查,說是查不出來,要不然你提供帳戶名稱他們再去查過..因為只要開了圖利的便門,之前所有打擊貪污的手段通通功虧一簣,於是雍正規定,圖利是更可惡的貪污,只要看到圖利,一概加重其貪汙罪,好多貪官因此嚇得自殺,想說財富可以留予後人,誰知雍正連這招都防到了,要查抄貪官的九族,因此雍正也得到一個麻將的名聲,叫做

抄家胡。(指胡到別人脫褲子)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5-19 21:13 回覆:
是以當廉委會建請移送偵辦 馬英九:政治迫害、強烈遺憾..馬並強調,擔任台北市長時的所作所為,全是依法行政為台北市民福祉著想,從來不曾圖利任何廠商。

你就可以問他,你跟他認識嗎?他那個事情為過你的福祉著想?他知道你叫啥?需要啥?要不然,他幹嘛要圖利你?以上這段,馬從來都經不起公開檢驗,但是馬卻一直說自己經得起公開檢驗,

ㄚ馬說的公開檢驗到底在哪???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5-19 21:27 回覆:
新北表演中心BOT 朱立倫駁圖利說
2015-05-19 03:03:32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魏莨伊/板橋報導
文化部委託新北市辦理的新北表演中心BOT案,因商業設施樓地板面積占整體比率83.6%,遭質疑圖利財團;新北市長朱立倫昨天說,計畫案行政院都沒核定,還要經設計、規畫、招標,目前連個對象都沒有,「圖利誰呀?」
朱立倫說,不要杯弓蛇影,不要看到一根草繩就開始亂打;媒體、民間或議員也好,有意見可以討論,但不要動輒把所有公共建設、公共計畫說是圖利。
他說,新北表演中心在捷運板橋站旁,土地位置佳,若只蓋一個表演藝術中心,成本實在太高,就像台北市世貿中心,世貿也有一個國際演藝中心,樓上是辦公大樓,周邊也是商業設施,盼將新北表演中心做充分運用。
文化局表示,跟大巨蛋相比,新北表演中心「實在差太遠了」,現在只是計畫階段,要不要商場或住宅都可討論,BOT案能否成功是另一回事,不需太多猜測。
局長林寬裕說,新北表演中心由文化部規畫,行政院核准後,才交由新北市招商、監督、製造,文化部規定,廠商每年必須撥出營利所得的3億元,挹注到歌劇院內,才推算出商辦比例。
他表示,劇院成本高,國家兩廳院中央仍每年投資上億資金,新北表演中心則希望由BOT案,讓劇院仍自行營運,文化局不排除要求廠商回饋商辦空間作為社會住宅等;劇院因為挑高,用樓地板面積計算也不合理。

朱立倫不妨先回答日勝生蓋的浮州合宜宅問題,然後老百姓就能告訴你圖利誰了?現在老百姓只能學柯P用手指膝蓋...

這要找雍正來診斷,當然就是比貪汙更可惡的圖利或挪用了,因為貪汙若是說成挪用,總是能騙倒一些ㄚ舍或白癡皇帝,畢竟政府真的有些應辦事項沒錢,只好挪用別的科目或找民間借貸,但是一旦開了這個巧門,就再也抓不到貪污的貪官了,怎麼?就你會貪污改BOT,我就不會改叫挪用或獎勵民間參與喔?接著就是我們看到,甄委不但可以喬,甚至馬還能大筆一揮要加誰就加,而提卡皮箱給葉世文,不但可以幫你喬甄委,還能在得標後送你更多的容積率,這些都是點土,不,點空氣成金的本領,像這樣的貪污本事,舉國或舉國民黨,只有葉世文會,其他貪官就都不會,通通在吃素麼?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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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9 20:47

人若是被羅織入罪,還能晚上都睡得很好?那肯定不是人,而該是畜生了

對於大巨蛋十點圖利的證據,請看:

1、應有權利金卻未收
2、刪除附屬事業收入填補公共建設虧損條文
3、市府放棄接管權
4、市府同意遠雄轉讓、出租營運資產
5、意圖改可當住宅使用
6、投資計畫書中財務明顯變動
7、撤換協力廠商
8、先期規劃廠商成為協力廠商
9、公告期間隱匿招商訊息,讓遠雄獨家投標
10、違法承諾遠雄變更都市計畫

有哪一點像是羅織來的?印象中最出名的羅織,是秦檜殺岳飛,秦檜找了好幾個宋朝法官判謀反都判不下去,畢竟寫出滿江紅,要生吞渴飲匈奴血肉的人,說他謀反實在太匪夷所思,秦檜就乾脆大筆一揮,說岳飛謀反判死,理由是【莫須有】,這個歷史故事,大家耳熟能詳,但是馬朝的宋代法官,與真正的宋朝法官完全相反,話說有個叫郭瑤琪的前部長,被說貪污,但是只有秘密證人的指證與兩個空茶葉罐,一審法官說沒貪汙,因為收60萬(美金兩萬)與圖利的案子不可能產生對價(太便宜了),郭瑤琪想說沒貪污就算了,沒針對理由再加以辯白,二審也說這沒貪污(沒對價),到了三審卻大逆轉,說有對價是貪污,郭瑤琪抗辯,沒有拿錢啊?

不是有空茶葉罐,裡面有60萬(兩萬美金)
可是沒有哇
你一審二審都承認有
那是因為他們判貪汙無罪呀
住嘴,你在一二審都承認有收60萬(兩萬美金),所以貪污的贓款要交回來,還要關八年,定讞。

像這樣,我們就能說這是一種羅織。其他的羅織,我們沒法看這麼清楚,只能從事後蛛絲馬跡發掘出來,像是余文就是一種羅織入罪,被關一年也很不服氣,放出來後接到馬的電話還哭了出來,甚至他老婆還疑似精神不好(上過電視),我們就可以說,余文特別費貪污案是羅織入罪,余文也絕無可能晚上都睡好覺。

還有一個是侯寬仁,被馬特別費貪汙案羅織成筆錄造假,直到馬王政爭,侯寬仁都還睡不好覺,覺得馬欠他一個道歉,
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馬特別費進口袋 就是貪瀆
記者林慶川/專訪
(前略)問:被控筆錄製作不實一事,對你有何影響?
答:外界因此誤認為筆錄是不實的,導致傷害到我們檢察官的形象,弄到好像我們是故意要羅織罪名,要誣陷他,實際上並不是這樣。講白一點,吳麗汝的筆錄,只是此案幾百份筆錄的其中一個筆錄,也可以摒棄這個筆錄不用,但他是以這種抹黑檢察官的方式,來為自己澄清。
我們現在冷靜想想,馬先生從來沒對外說明,特別費進到他口袋,為什麼會這樣,「其實他欠社會大眾一個說明」,特別費若不涉貪瀆,為什麼後來要談除罪化,若沒涉貪瀆,就根本沒有除罪化的問題。
但是馬透過操作吳麗汝筆錄涉嫌製作不實的方式來抹黑我,甚至還提告,不起訴後還再議,交付審判,對我來講,「他(指馬英九)也欠我一個道歉」。
此案雖判無罪,那是當時他聲勢如日中天的一個氛圍,「是老白姓給他一個機會」,馬先生在此案後,沒有自我反省及檢討,如果有反省,他今天就不會這樣處理王金平涉關說案,貪瀆絕對比關說嚴重,他對此關說案那麼「大是大非」地處理,那當時,他對自己的貪瀆,是如何地面對?

問:日前李進勇揭露馬英九曾下條子給前法務部長王清峰,要求查辦你,你的看法?
答:我知道這個消息後很訝異,因為,以一個總統的高度,居然做這樣的介入。我與馬先生、陳長文律師,在特別費案中都算是當事人,特別費案都定讞了,馬告我筆錄製作不實涉偽造文書罪的部分也不起訴了,居然還由「陳長文做球(投書媒體),由馬來揮棒(剪報下條子給法務部長)」,要求法務部必須對我被控筆錄製作不實做出懲處,之後,我被記申誡一次。
大家可以想像得到,總統下條子給法務部長,法務部不懲處,有辦法交代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5-19 20:47 回覆:
問:這個申誡對你有何影響?
答:司法人員很少被懲處,有懲處的話,當年考績就是乙等,我因此連續三年有兩個乙等,當時並不是只有這個事情,同時還有好幾個案子在查我,包括太極門的事情,還有一個土庫棄土弊案,都在查我偵辦過程有沒有違失。
我當時不曉得為什麼一直查我,現在印證了,馬下條子之後,就開始調查我很多事情,「如果這不是追殺,那什麼才叫做追殺!」

問:你對最高法院後來駁回檢方上訴馬特別費案的看法?
答:最高法院就一些得為職權調查事項,還是可以將案子發回重查,既然最高法院不認同「大水庫理論」,這部分即使檢察官沒有指摘到,其實是可以再發回,但最高法院沒有這樣做,所以在短短一年內,一、二、三審就確定,速度很快,這在貪瀆案來講,實務上是很少見。

問:馬鍘王,自己卻深陷風暴,你怎麼看?
答:司法人員在執法時,要注意兩項重點,一個是「正當的法律程序」,一個是「發現真實」,發現真實後,再來適用法律,馬沒有遵守程序正義,而且未審先判,王當時人在國外,沒有給他說明的機會,更何況後來還爆發監聽國會事件,這更是憲政層次的問題,難怪會受到很大的質疑。
即使王真的是關說,適用法律也要符合比例原則,怎麼處分,也有一定的處理原則存在,不能由馬個人說了就算。
舉例,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案,一審也判刑,國民黨當時將他停權三個月,並沒有撤銷黨籍,這麼嚴重的事情,監察院彈劾兩次沒過,也因此,處理王金平的事情,應符合比例原則。

問:現在還有單位在調查你嗎?
答:監院還在調查筆錄製作不實案,今年八月十五日還約談我,事情隔那麼久了,國家機器一直在調查我,這幾天馬先生下條子的事被揭露出來後,難免會讓人懷疑,背後有一隻操控的手。

問:若時間回到過去,你還是會起訴馬嗎?
答:司法人員應都會做同樣的決定,當年查黑中心是集體辦案,後來參與的檢察官都說,(馬涉貪的案情)比想像中還嚴重,有公訴蒞庭的檢察官看了案卷以後,想法也跟我一樣,如果今天馬是當檢察官,我相信他也是會這樣處理(指起訴此案)。
(轉貼到此)

林語堂寫蘇東坡傳時,帶到王安石的一個小歷史,他說王安石溫良恭儉讓是裝的,有一回老皇帝請吃飯,誤放魚餌在王面前,王吃了一口,老皇帝嚇一跳,正想叫太監收走,王竟吃第二口,直到宴席結束,王把整盤魚餌都吃光,老皇帝回思這一幕,雞皮疙瘩掉一地,勸小皇帝別上當,凡人誤吃一口魚餌,就會噁到吐,但像王這樣吃光一整盤,絕不是誤吃。

同朝的蘇洵則寫了篇辨姦論,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

像馬這樣溫良恭儉讓,面垢忘洗,衣垢忘澣,說大巨蛋是羅織,卻晚上都睡好覺,別懷疑,這就是千年難得一見,能把常人會吐的魚餌整盤吃光的大姦慝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