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是羅織入罪,馬晚上豈能都睡得好?(下篇)
對於大巨蛋十點圖利的證據,請看:
1、應有權利金卻未收 2、刪除附屬事業收入填補公共建設虧損條文 3、市府放棄接管權 4、市府同意遠雄轉讓、出租營運資產 5、意圖改可當住宅使用 6、投資計畫書中財務明顯變動 7、撤換協力廠商 8、先期規劃廠商成為協力廠商 9、公告期間隱匿招商訊息,讓遠雄獨家投標 10、違法承諾遠雄變更都市計畫
有哪一點像是羅織來的?印象中最出名的羅織,是秦檜殺岳飛,秦檜找了好幾個宋朝法官判謀反都判不下去,畢竟寫出滿江紅,要生吞渴飲匈奴血肉的人,說他謀反實在太匪夷所思,秦檜就乾脆大筆一揮,說岳飛謀反判死,理由是【莫須有】,這個歷史故事,大家耳熟能詳,但是馬朝的宋代法官,與真正的宋朝法官完全相反,話說有個叫郭瑤琪的前部長,被說貪污,但是只有秘密證人的指證與兩個空茶葉罐,一審法官說沒貪汙,因為收60萬(美金兩萬)與圖利的案子不可能產生對價(太便宜了),郭瑤琪想說沒貪污就算了,沒針對理由再加以辯白,二審也說這沒貪污(沒對價),到了三審卻大逆轉,說有對價是貪污,郭瑤琪抗辯,沒有拿錢啊?
不是有空茶葉罐,裡面有60萬(兩萬美金)
可是沒有哇
你一審二審都承認有
那是因為他們判貪汙無罪呀
住嘴,你在一二審都承認有收60萬(兩萬美金),所以貪污的贓款要交回來,還要關八年,定讞。像這樣,我們就能說這是一種羅織。其他的羅織,我們沒法看這麼清楚,只能從事後蛛絲馬跡發掘出來,像是余文就是一種羅織入罪,被關一年也很不服氣,放出來後接到馬的電話還哭了出來,甚至他老婆還疑似精神不好(上過電視),我們就可以說,余文特別費貪污案是羅織入罪,余文也絕無可能晚上都睡好覺。
還有一個是侯寬仁,被馬特別費貪汙案羅織成筆錄造假,直到馬王政爭,侯寬仁都還睡不好覺,覺得馬欠他一個道歉,
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馬特別費進口袋 就是貪瀆 記者林慶川/專訪
(前略)問:被控筆錄製作不實一事,對你有何影響? 答:外界因此誤認為筆錄是不實的,導致傷害到我們檢察官的形象,弄到好像我們是故意要羅織罪名,要誣陷他,實際上並不是這樣。講白一點,吳麗汝的筆錄,只是此案幾百份筆錄的其中一個筆錄,也可以摒棄這個筆錄不用,但他是以這種抹黑檢察官的方式,來為自己澄清。 我們現在冷靜想想,馬先生從來沒對外說明,特別費進到他口袋,為什麼會這樣,「其實他欠社會大眾一個說明」,特別費若不涉貪瀆,為什麼後來要談除罪化,若沒涉貪瀆,就根本沒有除罪化的問題。 但是馬透過操作吳麗汝筆錄涉嫌製作不實的方式來抹黑我,甚至還提告,不起訴後還再議,交付審判,對我來講,「他(指馬英九)也欠我一個道歉」。 此案雖判無罪,那是當時他聲勢如日中天的一個氛圍,「是老白姓給他一個機會」,馬先生在此案後,沒有自我反省及檢討,如果有反省,他今天就不會這樣處理王金平涉關說案,貪瀆絕對比關說嚴重,他對此關說案那麼「大是大非」地處理,那當時,他對自己的貪瀆,是如何地面對?
問:日前李進勇揭露馬英九曾下條子給前法務部長王清峰,要求查辦你,你的看法? 答:我知道這個消息後很訝異,因為,以一個總統的高度,居然做這樣的介入。我與馬先生、陳長文律師,在特別費案中都算是當事人,特別費案都定讞了,馬告我筆錄製作不實涉偽造文書罪的部分也不起訴了,居然還由「陳長文做球(投書媒體),由馬來揮棒(剪報下條子給法務部長)」,要求法務部必須對我被控筆錄製作不實做出懲處,之後,我被記申誡一次。 大家可以想像得到,總統下條子給法務部長,法務部不懲處,有辦法交代嗎?
問:這個申誡對你有何影響? 答:司法人員很少被懲處,有懲處的話,當年考績就是乙等,我因此連續三年有兩個乙等,當時並不是只有這個事情,同時還有好幾個案子在查我,包括太極門的事情,還有一個土庫棄土弊案,都在查我偵辦過程有沒有違失。 我當時不曉得為什麼一直查我,現在印證了,馬下條子之後,就開始調查我很多事情,「如果這不是追殺,那什麼才叫做追殺!」
問:你對最高法院後來駁回檢方上訴馬特別費案的看法? 答:最高法院就一些得為職權調查事項,還是可以將案子發回重查,既然最高法院不認同「大水庫理論」,這部分即使檢察官沒有指摘到,其實是可以再發回,但最高法院沒有這樣做,所以在短短一年內,一、二、三審就確定,速度很快,這在貪瀆案來講,實務上是很少見。
問:馬鍘王,自己卻深陷風暴,你怎麼看? 答:司法人員在執法時,要注意兩項重點,一個是「正當的法律程序」,一個是「發現真實」,發現真實後,再來適用法律,馬沒有遵守程序正義,而且未審先判,王當時人在國外,沒有給他說明的機會,更何況後來還爆發監聽國會事件,這更是憲政層次的問題,難怪會受到很大的質疑。 即使王真的是關說,適用法律也要符合比例原則,怎麼處分,也有一定的處理原則存在,不能由馬個人說了就算。 舉例,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案,一審也判刑,國民黨當時將他停權三個月,並沒有撤銷黨籍,這麼嚴重的事情,監察院彈劾兩次沒過,也因此,處理王金平的事情,應符合比例原則。
問:現在還有單位在調查你嗎? 答:監院還在調查筆錄製作不實案,今年八月十五日還約談我,事情隔那麼久了,國家機器一直在調查我,這幾天馬先生下條子的事被揭露出來後,難免會讓人懷疑,背後有一隻操控的手。
問:若時間回到過去,你還是會起訴馬嗎? 答:司法人員應都會做同樣的決定,當年查黑中心是集體辦案,後來參與的檢察官都說,(馬涉貪的案情)比想像中還嚴重,有公訴蒞庭的檢察官看了案卷以後,想法也跟我一樣,如果今天馬是當檢察官,我相信他也是會這樣處理(指起訴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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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寫蘇東坡傳時,帶到王安石的一個小歷史,他說王安石溫良恭儉讓是裝的,有一回老皇帝請吃飯,誤放魚餌在王面前,王吃了一口,老皇帝嚇一跳,正想叫太監收走,王竟吃第二口,直到宴席結束,王把整盤魚餌都吃光,老皇帝回思這一幕,雞皮疙瘩掉一地,勸小皇帝別上當,凡人誤吃一口魚餌,就會噁到吐,但像王這樣吃光一整盤,絕不是誤吃。
同朝的蘇洵則寫了篇辨姦論,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
像馬這樣溫良恭儉讓,面垢忘洗,衣垢忘澣,說大巨蛋是羅織,卻晚上都睡好覺,別懷疑,這就是千年難得一見,能把常人會吐的魚餌整盤吃光的大姦慝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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