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請馬英九解釋「檢附國外地區再入境簽證或居留證」是甚麼意思?
2014/07/31 04:38:20瀏覽1160|回應19|推薦14

先給大家說文解字打個底,之於王丹的案子,所謂「國外地區再入境簽證」就是指返(回)美證,而「國外地區居留證」,指的當然就是綠卡囉。依據馬英九政府假掰由移民署召集的專案會議,拒絕王丹來台就醫,是種不人道,孟子說無惻隱之心非人也,比禽獸不如,邪惡政府的表現,這個會議說:

移民署:王丹須有效回美證 才能來台】大陸民運人士王丹日前在臉書表示,他懷疑自己疑似有腦部腫瘤或腦血栓,希望台灣政府專案處理,允許他以綠卡代替回美證,讓他先回台就醫。移民署昨邀內政部、外交部、陸委會開「聯合審查會」,決議依現行規定及國際慣例,王丹仍須持有效的美國再入境簽證(回美證)才能來台。對此,王丹在臉書上回應「至為遺憾,但尊重」。

那麼,請哈佛法學博士,政大法律系教授出身的馬英九總統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十三條【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停留或活動者,入境時應備下列有效文件經查驗後入境】之第三款:    

由國外地區進入者,應另檢附國外地區再入境簽證或居留證。

這個法條是甚麼意思?

難道這裡的意思不是清楚說明,王丹這個由國外地區進入者,應另檢附國外地區再入境簽證,也就是俗稱的返美證,萬一一時間拿不到,「或居留證」,也就是拿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俗稱的綠卡進來也行?

這個國家,到底還要不要公務員依法行政?曲解法令開假會,只為了讓依法,也繳足保費,可以來台灣看病的六四民運人士,國際知名的難民王丹,行使一種反向的特權,一般人,只要是大陸地區人民,符和王丹的條件,通通可以來台灣看病;但是王丹,就要由馬總統的特務部門開會,給予他一種就算活活病死,也不准來台灣看病的特權

有兩個網友對於這段的對談有點好笑,特摘於此:

加拿大網友frank060606回應【胡思空想】網友:「我這次才知道有回美證這種東西,原來綠卡這麼不夠力,那麼馬英九還申請綠卡幹嘛?」時說:

回美證這鳥東西我也是第一次聽到,只適用於國際人球,既是國際人球,就該乖乖在美國乖乖呆著,別在它國呼風喚雨。

我說:Frank啊,回美證這種鳥東西,別說你第一次聽,馬政府從前也沒聽過唷,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 十三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停留或活動者,入境時應備下列有效文件經查驗後入境:三、由國外地區進入者,應另檢附國外地區再入境簽證或居留證。

呀!好懷念從前,國際人球只要拿綠卡來就行了。

給胡兄,這樣知道綠卡是有魔力的了吧?這種魔力就是馬總統叫它夠力,它就夠力,叫它失效..嗯,這裡有一段優美的形容,馬的綠卡失效記:

呀,關於馬的綠卡,不管台灣人怎麼問,甚至藍委也通通問不出來,馬總統自己更宅的要命,說不說就不說的..陳學聖說:馬英九若乾脆一點,就把放棄的時間地點講出來,「因為當初我們這樣子要求別人嘛」。

這個放棄的時間,就是在1989年,馬總統1988年最後一次使用綠卡起算,加一年的那一月那一日第24時。而放棄的地點,就是在馬總統的褲頭上,那個連一百塊錢鈔票都沒放的皮夾裡。這個馬總統的傳奇超級綠卡,沒有任何原因與動機,只是關在裡頭一年,都沒給主人拿出來亮相過個門,它就生病發瘋了,如果它是史哲維,那就會被馬總統裝進塑膠袋裡,自殺似的意外而死。萬一它像鄭捷,那就會拿刀出來亂砍,再多死些台灣人..偶爾,也有可能隔山打牛,遠距到加害王丹這個六四的國際難民。

這讓我想起六十多年前的那一幕,在滾滾人流,喧嘩聲,伴雜著嬰幼兒的嚎哭聲,大家可以去看以巴最近動亂,加薩走廊難民們的慘狀來想像。英明偉大的馬總統,也在其中..

馬英九:調景嶺的最小難民
1949年國民黨政權在風雨飄搖中敗退台灣,而數十萬來不及撤退的蔣軍殘部紛紛逃亡香港。這些從香港被接到台灣的蔣軍殘部有好幾萬,來自湖南的馬鶴淩一家人也在此滾滾人潮當中。
馬鶴淩是馬英九的父親。他在抗戰時加入青年軍,在國軍敗退時他帶著家眷輾轉逃亡到香港,一家人即成了調景嶺的難民。當時,馬英九還沒有降生。他還在母親的肚子裏就不幸成了難民。在九龍廣華醫院出生後,他又成了難民營裏最小的難民。而那時,顯然還沒有人能夠預料到,一個在香港調景嶺難民營誕生的嬰兒,將在60年後成為台灣當局的領導人..

在那個風雨飄搖,朝不保夕的年代,馬總統全家要來台灣,我們台灣可沒有叫他們一定得拿出【國外地區再入境簽證】或【居留證】才能來,而是立刻發揮人道救援的精神,先讓幾乎快活活餓死的一歲嬰兒馬總統有奶粉可喝(註),事後蔣總統才讓馬總統全家去美國補拿綠卡與身分證。白居易有首燕詩,其中有四句是這麼說的

燕燕爾勿悲,爾當反自思,思爾為雛日,高飛背母時。

我總是拿來形容馬總統破壞憲政,毀憲亂法,禍國殃民,忘恩負義的戕害台灣人種種重大惡行,宛如比禽獸界不如,是昆蟲界,一種名喚樹蠳者的天性。但是這裡馬總統忘卻自己曾經身為難民的出身,別說返美證,他當時甚至連綠卡都沒有,我們台灣人還等給他過了二十年去補拿。反過頭不准疑似腦長瘤六四難民王丹依據移民署公布的辦法,持綠卡返台看病..難道這又是馬總統食人惡習發作,專吃老弱婦孺鰥寡孤獨與有廢疾者,把軍公教遺眷遺族苛扣半年利息與不幸身故時的溢領金那樣,同類相食(馬總統也是軍公教遺族),吃起難民,一種噁心骯髒到爆的舉動嗎?

.

註:如果拿馬總統活活餓奶餓死桃園一歲男嬰的新聞,

1歲童餓死 死前2天沒喝過奶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中壢1歲男童死亡案,檢警昨天解剖複驗,確認男童是因長期營養不良「餓死」,死亡前2天「沒喝過一口奶」,男童母親承認沒錢買奶粉,兒子有一餐沒一餐,檢方以過失致死罪嫌,對男童母親限制住居。

又是一篇慘無人道,馬英九食人,連自己曾餓奶差點活活餓死的出身也忘卻,回過頭餓奶餓死台灣別人家死不完的男嬰,那種率獸食人他先食,同類相殘的故事,又會一大篇囉,從前我常寫,但是這種類似的事件太多,已經成了狗咬人的不是新聞,網友們聽過了就好。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5573463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不平則鳴
2014/07/31 15:49
原來是這樣,那不平則鳴先生您無法駁回版主指控[馬總統活活餓奶餓死桃園一歲男嬰]....主文是這樣;----CJS, 等你或你子,女不養小孩,讓小孩餓死才來說馬英九沒幫你養小孩吧.也有可能是菜英文沒幫你養.

战争风云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希望马英九是个脑残
2014/07/31 15:47
那台湾起码有一半儿以上的人都是脑残,脑残选脑残么

不平則鳴
2014/07/31 15:42

10,12,13樓:

今天的討論不包括您. 有引用您的片段是指其他從未為相同處境的人爭取卻只為王丹一人寫那麼多誤導文章的人.

我們不是美國人,不能幫美國政府解釋法令.讓我們停止吧.

 

without the need to obtain a returning resident visa from a U.S. Embassy or Consulate abroad.  Please note that it does not guarantee entry into the United States upon your return as you must first be determined to be admissible


战争风云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你不如说马航
2014/07/31 15:40
是因为马英九无能才被击落的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7/31 15:37
8樓. 不平則鳴先生;

[..前2天「沒喝過一口奶」,男童母親承認沒錢買奶粉,兒子有一餐沒一餐..]

原來是這樣,那不平則鳴先生您無法駁回版主指控[馬總統活活餓奶餓死桃園一歲
男嬰]....主文是這樣;

[率土之滨,莫非王民,普天之下,莫非王孩,身為一國之騜,自當夙夜匪懈,宵旰圖治
,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大),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男童母親承認沒錢買奶粉]是壯"無"所用,乃至[沒錢],[前2天沒喝過一口奶]是幼
"無"所長(大),乃至一縷幼魂,..此雖直為父母之過,然間以國家社會不清不治所致
,一國之騜,萬民之幸福所繫,萬民生物以養騜,騜無能以報民..此乃騜之大過也!]

路人
2014/07/31 12:18

王丹的問題是他沒有「美國護照」,根本離不開美國啊。

請問有人可以拿身份證出國的嗎?

(abc@gmail.com)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7-31 12:42 回覆:
那就給美國當壞人,馬總統幹嘛幫美國跟王丹要護照或反美證,大方的說歡迎他來(至於上不了飛機,不干我們的事)不會麼?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7/31 12:13
12樓. 胡思空想
2014/07/31 11:55
8樓. 不平則鳴

我說的庇護不是指政治庇護,而是不需遇到武力奪權、打壓言論、箝制思想、貪污腐敗的中國共產黨所討厭的人,就以害怕綠卡過期這種可笑的理由禁止中華民國憲法涵蓋下的自己的人民入境。更何況,因為健康因素而超過綠卡期限,只要出示醫院的證明,是不會被美國擋下來的。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7/31 11:57

你們平時都極力反對合法來台的大陸留學生加入健保,現在因王丹而個案改變立場,誰能信服?


=》

這句話如果你也涵攝了我,那麼請說我什麼時候反對合法來台的大陸留學生加入健保了?

這種夾帶的方式,不是光明正大的作為。


不平則鳴
2014/07/31 11:31

為中國人民爭民主自由的人,得不到中華民國的庇護,理由是為了一個幾乎不存在的可能超過一年而導致綠卡失效這種假命題,能夠騙誰呢?-------幾時聽過王丹要中華民國的庇護?????他長居美國,取得綠卡,應邀來台工作而加入健保20個月,749x20.  他返美不爭中國自由而來臺介入外國政治.

你們平時都極力反對合法來台的大陸留學生加入健保,現在因王丹而個案改變立場,誰能信服?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7/31 10:54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 十三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停留或活動者,入境時應備下列有效文件經查驗後入境:三、由國外地區進入者,應另檢附國外地區再入境簽證或居留證。』

射程範圍是針對大陸地區人民。

單從法條來看如果王丹失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看來似乎是不能適用在王丹身上。不過一個中華民國憲法包含的大陸地區,為中國人民爭民主自由的人,得不到中華民國的庇護,理由是為了一個幾乎不存在的可能超過一年而導致綠卡失效這種假命題,能夠騙誰呢?


�X�B:王丹比吳寶春?周玉蔻瞎到極點! - ROCgood 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ROCgood/15538688#ixzz390jDy8lX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