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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救林義雄?
2014/04/24 15:17:04瀏覽1669|回應11|推薦15

雖然我在上一篇【誰能救林義雄?】已經隱隱提出誰能救林義雄,誰又不救林義雄的名字,這裡還是嚕囌些,把幾個也不想救林義雄的名字提上一提,我這裡不想討論核電,核四,能源政策或公投的是是非非,因為大家只要看去我【油電核四】一百五十幾篇評論就知道,我是把這個題目翻來攪去,寫到過頭了。先談林義雄能得救的方式,這是他自己說的,

林義雄為停建核四至今已禁食超過45小時,他上午透過「人民作主 停建核四」臉書發出「核四公投與我」一文,回應「先安檢,再公投」的說法。林義雄說,唯有先把公投法修改好,「核四公投」才會有意義。他表示,1994年,行政院為了避免核四預算年年在立法院引起爭議,不惜違反預算法「分年編列、逐年送審」的規定,1次編列了8年的核四預算、新台幣1125億元。林義雄說,當時覺得像興建核四這麼重大、這麼有爭議的公共政策,應該交付公民投票由國家主人的人民來做決定才對,因此以禁食的方式呼應反核團體推動「核四公投、十萬簽名」的行動,在6天中獲得了11.5萬人的簽名響應。

簽名活動後,林義雄和幾位長期關心台灣社會發展的朋友組成了「核四公投促進會」,明定宗旨為,經由促進用公民投票決定應否興建核四,來喚醒台灣人民的主人意識。林義雄說,國民黨為了遏止這股人民作主的潮流,運用其在立法院的多數於2003年制訂了一部障礙重重的「鳥籠公民投票法」,這部公投法以非常不合理的規定,使得公民投票幾乎不可能通過。制訂10年來,除了總統及國民黨、民進黨兩大政黨外,沒有任何公民能提案成功,而所有成案的公投案,也沒有任何一個得以通過。他說,因此「核四公投促進會」不再強調公投核四;他認為,唯有先把公投法修改好,「核四公投」才會有意義。

再來看一篇他笑馬總統沒憲政常識的發言..我認為,當馬總統連鹿茸不是鹿耳朵毛的普通常識都沒有時(這就好比政治學教授出身的行政院長江宜樺不知道台灣最悲情政治犯林義雄為什麼要選他家改的教會禁食一樣),再多談其他專門類科的常識都是多餘。林義雄說:

馬先生,

雖然到現在我還沒有接到你的卡片,但它在網路上已經流傳開來,所以我只好照那上面的內容。給你以下答覆。

一、首先感謝你抽空到義光教會來簽名致意。
二、卡片中說:「……我願代表政府對您承諾:核四經由國內外專家嚴格安檢完成後,交由全民公投來決定它的未來。」我不確知你說的政府是中國的政府、美國的政府、或是台灣的政府。如果是台灣的政府,那這些話似乎相當不妥。以下淺見請你參考:
1.關於核四案,目前爭議似乎已經匯成了:「要不要馬上停建?」或「要不要以公投來決定是否停建?」二種解決方法。
依現行法制,如果要馬上停建,只要「行政院提議,立法院同意」或「立法院決議,行政院執行」就可以了,這是最不會勞民傷財的好方法。
如果要以「公投決定是否停建」,那麼要不要提案舉辦公投?要不要修改現行公投法過高的出席率條文?要不要另訂核四公投特別條例?......等等,都是立法院的權責,其它政府機關,即使是總統,都無權干涉。
2.台灣總統的職責,只在處理外交,國防等相關事務,其他政務,就應由行政院在立法院監督下辦理,這已是一般人民的憲政常識。「核四」既不屬於國防也不屬於外交,自應由行政院和立法院依前項所述原則辦理,總統既無權也不宜任意干涉。
何況憲法明訂:總統就院與院間的爭執負有調停之責,目前行政、立法二院正在處理「核四」爭議,而您竟不顧身份,自稱代表政府,到處發表無法律依據、自以為是的言論,將來立法、行政二院就此議題如有爭執,那你又將如何調停?
總歸一句話,在行政、立法二院做成決定前,任何人、包括總統在內都無權代表政府說三道四、更不宜做出承諾。小小的一張卡片,短短的幾句話,就說出了憲政常識的欠缺,法律素養的不足,不禁使人想起不久前台大法律學院院長所說: 「我們沒有把學生教好……」確實是誠實而中肯的自責。
再次感謝您來義光教會致意。


平安
林義雄 敬上
4.24.2014

接下來是兩個不想救林義雄的藍委發言,一個是直來直往,直進直出,

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禁食已達48小時,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表示,民進黨提的核四公投條例週五才會進入院會,林義雄何必以生死相逼,為難台灣2300萬人?若前總統李登輝今天也威脅,核四不通過我就要絕食到死,「兩個都是基督徒耶,那要怎麼辦?」吳育昇要求行政院應宣示,不是林義雄威脅下去,馬英九、國民黨就乾脆不蓋核四。

這個吳委員真是專門咒詛別人死,自己去薇閣爽完就咒詛死囚快點死,所以不想救活人是他的習慣..ㄚ馬英九比李登輝更支持核四,幹嘛不說若現任總統馬英九今天也威脅,核四不通過我就要絕食到死怎麼辦?

另一個藍委說的比較彎曲,比較屬於一種反言,

針對高層有意降低公投門檻,將核四存廢議題付諸公投,國民黨立委林郁方上午在立法院表示,公投的門檻不能隨便修,須謀定後動,一般民生議題門檻可降低,但涉及國家主權、國家定位、可能引發戰爭議題,門檻要高一點,需要協商,也要讓美方了解政府態度。

對於核四問題,林郁方主張,核四議題已撕裂台灣,造成國家動盪不安,必須迅速處理,修公投法曠日廢時,過程間國家將動盪不安,不會有人敢到台灣投資,股票勢必大跌,須快刀斬亂麻,馬政府認為核四問題可用公投解決,想法太樂觀,他認為核四要蓋完,因為已完成98%,他主張蓋完後,通過安全檢查,然後加以封存,不放燃料棒,由馬總統承諾,當台灣有朝一日認為電價太貴,缺電,再經公投進行啟封運轉,或由行政院長到立法院作報告,由立法院決議。

他並主張,既然核四不安全,那核一、核二、核三也不應再投鉅資延役,提早退役,火力發電廠造成的汙染嚴重,加速地球暖化,也應同時一次處理掉,台灣無核無煤,將會成為觀光勝地。他說,他傍晚就會在黨團會議提出此案。

對於行政院長江宜樺已稱類案並不可行,林郁方說,他們不必要為行政院或馬總統的政策或觀點開空白支票,怎麼作是由立法院決定,行政院的方式拖拖拉拉、拖泥帶水,此事一定要快刀斬亂麻,台灣禁不起多拖幾個月的吵鬧與悲情。

(轉貼到此)

林郁方的反言,很容易從這段話【既然核四不安全,那核一、核二、核三也不應再投鉅資延役,提早退役,火力發電廠造成的汙染嚴重,加速地球暖化,也應同時一次處理掉,台灣無核無煤,將會成為觀光勝地】看出來。這裡他當然是把【反核】與【反核四】混為一談。甚至他還從【反核】延伸到【反電】,ㄚ鄉親啊,這裡有人【反電】嗎?又沒有頭殼壞去。

而核四不安全,可是核一、核二、核三卻很安全,這個道理很簡單,因為核一、核二、核三已經運轉多少年了,都還沒有發生車諾比或福島那樣的核災,其次,核一、核二、核三是真正清廉的小蔣或李國鼎孫運璿他們蓋的。可是核四不一樣,一開始是由李登輝與郝柏村,不知是誰搞的拉法葉案,他們當時拍板,先蓋了幾年,接著政黨輪替,輪到阿扁這個貪腐的太太,不廉則無所不取,他太太怎麼貪呢,聽說她貪國務費是這樣,先貪SOGO禮券,拿去核銷國務費,再拿SOGO禮券去花。或是先收鑽表(還是鑽戒),然後回到店裡換過來,還要再拿差價。於是他們夫妻倆就把核四的牆蓋成這樣

最後才輪到不恥則無所不為的馬總統手上,這麼一座核四,別說牆上有洞,光是一棟建物蓋個十幾二十年不完工,裏頭鋼筋水泥不知道風化沒,這要是用來蓋房子,不知道有幾個人敢住,還說成能蓋核四來發電咧。其實核四停停蓋蓋了這麼久,搞不好蓋的工人,也想說蓋好也不會用,屎尿就痾進保特瓶,塞進牆裡囉。我猜一定有人會問,ㄚ既然核四這麼不靠譜,怎麼馬總統跟他這兩個藍委竟似一點兒也不怕,甚至還不怕公投決定?

ㄛ~這兩個藍委我不大熟,而且吳育昇還會告人,所以我們就直接問馬總統,這樣答起來比較不會答非所問。我認為馬總統不怕核四一定要蓋的原因,是因為反正他到時就會跑走,而他全家也都不在台灣。

那為什麼馬總統不怕公投呢?如果問的是馬總統怎麼對停建公投這麼有信心,那是因為有50趴的門檻,而只要不來投票的,就自動列入反對者計算。也許又有人會說,如果核四這麼可怕,大家應該會想辦法也要投票來表達支持停建的立場才對啊?這就是馬總統跟這兩位藍委這麼靠勢的所在,因為凡是任何牽涉到公共事務的事情,總有得利與得弊,一般認為是得利的人多,得弊的人少,得到的利多,得弊的弊少,簡稱Z>B,這個公共事務就值得做,但實務上總是相反,都是

得利的人少,得弊的人多,得到利的利少,得弊的弊多,簡稱Z

這個道理不難理解,好比林益世貪污,只有他一人得利,可是陳啟祥的汙染是一大片,說貪污的例子會說不完,再說一個法案的例子好了,好比林益世收100萬通過的牙醫甚麼法,得利的是林益世跟牙醫,其他人只要多出點稅金,或是小孩開學前去給牙醫檢查一下,也稱不上甚麼弊,好啦,說得更清楚點,更多的時候,都是特定團體得到很多利,但是會損害到廣大民眾的一點小利,產生一點小弊,好比18趴,退休年終,公保高額補貼,私校納保,高中職學費齊一,12年國教免學費..ETC等等,因為人性總是這樣,涉及自己重大利益,那就拼死命也要爭取,若是大家一起受點小害,噓,我們別學那個牙醫生被打到抽搐還被政府秋後算帳要撤照(註),等別人拼完命,我們再來撿現成的。

所以關鍵句子就在林郁方的這一段【他主張蓋完後,通過安全檢查,然後加以封存,不放燃料棒,由馬總統承諾,當台灣有朝一日認為電價太貴,缺電,再經公投進行啟封運轉】,大家知道馬總統前年剛連任,馬上就推油電雙漲,搞死好多人,全家燒炭自殺的事吧?可見漲油電(尤其漲電價),就跟洪水猛獸一樣,可是核四廠要爆要掛,那是不知道多久以後的事。先顧巴豆,佛祖以後再說。

還有,核四爆了,死的是貢寮或新北市,我們在東部或南部,搞不好還能獲利,賺到房價。

再者,現在先給人家去拼命,但是輪到我投票時,拔一毛以利天下不為也,沒被買到票,多蓋這個章老子也不幹。

對全國大多數老百姓來說,核四到底安不安全,那是天高皇帝遠的事,可是馬總統如果發起狠來,電價要怎麼漲,沒人拿他有皮條。他可以說漲電價是給台電彌虧,可是漲完電,台電卻虧更多。( 愈漲價,台電愈虧錢!)一想到馬總統那副好似罵著「幹X娘」般馬面的嘴臉,臨到要投核四公投票時,就手腳發軟,「我看還是別投了吧」,以上種種都是馬總統跟他的立委這麼靠勢的原因。

準此,我認為如果依照馬總統與這兩位藍委設想的公投辦法,這局反核四是輸定了,如果不能降低門檻,我這裡要再次呼籲,為使公投真正公平,只要公投核四停建通過的縣市,電價一律打八折..啥,這個數字是馬總統決定的?好吧,那就反過來,只要公投核四停建不過的縣市,電價一律加倍..「咳,不管漲電或跌電,都是馬總統決定的啦。」

好吧,那就請立委出具一個決議,凡公投核四停建不過的縣市,核廢料就由這些縣市來均分(如果可以,蘭嶼的核廢料也要挖出來分,我生平最討厭這種咒詛別人死的壞胚了),我這個建議有個馬總統朗朗上口,好聽的名堂唷,就叫作:

使用者付費原則。

.

註:參與學運衝撞行政院牙醫王心愷記者會參與學運衝撞行政院牙醫王心愷記者會曾參與324衝撞行政院行動的牙醫王心愷(右),上午由立委陳其邁(左)陪同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出他被病患陳情「疑罹患癲癇」仍繼續執業,而遭新北市衛生局以「違反醫療法」規定處辦,抗議政府「趕盡殺絕、不留餘地」。

可是病患為何陳情「疑罹患癲癇」仍繼續執業,而遭新北市衛生局以「違反醫療法」規定處辦呢?那是因為他在那天江宜樺下令血腥鎮壓的晚上,被警察打到不知道哪裡,看到他時只見他嘴角是血,倒地不停的抽搐,他老婆在一旁哭誰來救救他。

這一段新聞後來給聯合報記者寫成「王姓醫師表示,沒有警察打他,是他自己癲癇發作…」王心愷氣憤在臉書上寫下「這則UDN聯合報系的不實報導已經開始影響我的生活了」,表示因此事,他收到衛生局公文,說有民眾陳情指他若有自發性癲癇,恐危害患者安全,因此王心愷必須向衛生局證明身心健康狀況。

王心愷強調「首先,我確實有遭受攻擊,當天就醫的診斷書已記載外傷。」還搞笑表示「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這位民眾真的提出陳情,我只能說我最近工作順利如昔,手穩如泰山,還開始練身體以防哪時又有棍子往小弟身上招呼時可以撐的比較久…」。由於案件嚴重恐影響醫師執業資格,王心愷表示已找律師研議處理這段「捏造出來的文字」。

我無法評論這種太殘忍與太骯髒的新聞事件,只能給網友自己留著參考。我希望天佑台灣與王醫生,還有,如果真有上帝,請先救救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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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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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 04:02
嗯,第 30 條,版主啊,也對.....好吧,那只要兩黨同意;

[核四停建案]及[核四續建案]一案一事,兩案兩事,兩張張公投票,就可以馬上
公投了..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為否決---兩案同時否決,公平.

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為否決---同時領張公投票一張無效,那
也是意識表達,公平.

走筆至此,又回去細看公投法,才知道大家是怕這一條;[第 33 條],簡直是為核
四量身定做的;

[公民投票案之提案經通過或否決者,自各該選舉委員會公告該投票結果之日起
三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但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
,自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至該設施完工啟用後八年內,不得重行提出.前項之同
一事項,包括提案之基礎事實類似,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斷事項者.前項之認定由
審議委員會為之.]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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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 04:01
9樓不知所云先生;

上篇,您問我兩個問題,我回答兩個,然後問您同樣問題,您卻只回答一個.而
當您有選擇性的回答問題時,沒回答的問題必是有問題,同時已回答問題的回
答其真實性也必定有問題...簡單來講;就是[不知所云].

所以,不知所云先生,您已經欠我一個問題的答案,下次還要問我問題時,請先
還我那個問題的答案.

版主說[總會想到讓子彈飛的那一幕],其實版主多慮了,那是拍電影,現實人
生不會有這種事的...除了愛情親情外,不會有無窮盡被占便宜的..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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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4 23:37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不知所云
2014/04/24 23:34

我只知道有的人叫伯夷叔齊,不食周粟餓死在首陽山。也有的是亞羅號事件,英法聯軍開放台灣通商口岸,不戰不降不守餓死的葉明琛。有人死輕如鴻毛,也有死的重若泰山,端看你是想在哪裡餓死,為了甚麼而餓死。----------因為我提的那四種死法是重於喜馬拉雅山,泰山?算什麼。最少也是玉山。


紫金王朝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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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4 22:13

林義雄說除了國防外交,都不關馬英九的事.

5238已經花了至少數百小時,在與國防外交無關的事上來罵馬英九.

所以,林義雄和5238兩人之中,必有一人是沒有知識沒有常識又不看電視,必有一人是不懂事理之下胡言亂語.


文章連結:

2014 第一笑話

2014 第三笑話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4-25 06:02 回覆:
的確是不大相同,林義雄說他是憲政常識不足,我說他所有常識不足,這個叫做白馬非馬,特別白癡的馬不是一般白癡的馬。

PPP
2014/04/24 21:33

救他幹啥啊 天要下雨 娘要嫁人 乾偺屁事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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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4 20:48

藍黨團決議:核四放燃料棒 商轉要公投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舉行黨團大會,針對核四議題做出決議。黨團決議,「核四完工、通過安檢後,不放置燃料棒、不運轉;日後核四是否運轉,必須經公投決定」。

至於公投門檻,黨團決議,若核四特別條例過的話,之後一定會有其他公投條例,對國家穩定有問題,他們不支持調降公投門檻。 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說,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除了台電要安檢、原能會、國內外專家都要檢測;重點是核安,安檢時間不是問題,「不要為了公投而公投」。

林鴻池說,安檢完成後,是否插燃料棒的權責交給全民。

也就是說核四會繼續蓋,幾百上千億的錢丟進骯髒的大水庫裡,蓋好每年還要好多前保固維護,然後馬總統就每年漲電價,漲到老百姓紛紛燒炭,全家自殺,到林義雄又看不下去,開始絕食,只是這次不同,這次林義雄會跪著拜託馬總統把核四運轉,放全台灣人一條活路。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4-24 20:53 回覆:
姚立明剛剛說,全世界公投都沒門檻,只有台灣有,還高達五十趴,全世界連連署提案公投,台灣都是人家的數十倍高,他說美國一個州一萬到五萬,瑞士一萬,某國兩萬,台灣...九十萬。林義雄與其說是為廢核四或爭取公投門檻降低禁食,不如說是乾脆拿命跟馬總統的欺騙嗆賭,果不其然,藍黨團馬上推出一個不降門檻,等核安好了再公投運轉,這段時間台灣人的血汗錢得要繼續拼命砸的該死燒錢方案,這裡燒的錢愈多,到時馬總統電價就漲越兇,還能洋洋得意,誰讓你們不讓我核四商轉,真是吃人不吐骨頭!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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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4 20:12

實在懶得管這種狗皮倒灶的事,

中國國民黨立委廖正井等人今天赴監察院陳情檢察官濫權起訴,值日監委李復甸受理陳情,他說,將通案調查。

可是

國民黨籍立委廖正井,被控在2007年立委選舉期間,透過廖氏宗親會賄選,一審判廖3年半徒刑,但高院今天更二審認為賄選證據不足,改判廖正井無罪。本案還可上訴。判決指出,廖正井在2007年12月11日的確拿了10萬元的現金,給廖氏宗親會後援會觀音分會總幹事廖慶福,但因檢方無法證明,廖正井拿出這些錢的用途,到底是作為地方上紅白帖費用,或者是作為賄選花費,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判決廖正井無罪。至於廖慶福因幫廖正井賄選事證明確,被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但獲得緩刑5年並要繳庫2百萬元。而受託買票的宗親廖文振則被刑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

後來,

立法委員廖正井被控民國96年間參與立委選舉涉嫌賄選,更二審日前判無罪。高檢今天以沒有上訴理由,決定不上訴。全案定讞。立法院司委會日前初審通過增訂檢察官「限制上訴」要件,是指同一案件被告,歷高等法院審理,曾受2次以上無罪判決,第3次被判無罪時,除非案件有違憲、違背司法院解釋或判例外,限制上訴;因廖正井為司委會的委員,他當天有出席在場協商並且同意,一度曾引起外界議論。

現在廖正井跑去找李復甸演這齣不知道是要幹啥?我只記得有兩個國民黨縣市長貪污,一個是前花蓮市長,結果是他的部屬判十年,日前出來喊冤說是頂罪的,另一個是南投縣長貪污,有人去叫他屬下頂罪,被他老婆偷錄音了下來。因為頂這種貪污罪是真的會關很久,如果是余文只關一年,那就不會爆..喔,我是說如果判一年還緩刑,那就更不會爆..切,我真格要說的是人家賄選,親民黨委員就馬上革職去關,前立委蔡豪還要關四年,這個廖正井自己無罪,一個拿十萬的廖氏宗親緩刑五年,一個負責買票的廖氏宗親也緩刑五年,這個法院還真是讓人印象深刻,還有這個李復甸也是。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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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4 17:23
ㄚ奇怪...為什麼公投不能像選舉;[1號核四停建 2核四續建]?

公投法 第 9 條
公民投票案之提出,以一案一事項為限。

ㄚ案就是[核四案],事就是[停建或續建事]...沒有違法啊?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4-24 19:49 回覆:

我猜要跟這條一起看

第 30 條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
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
否決。

這就代表只能答是非題,如果是選擇題,何來"超過1/2"即為通過?


不知所云.
2014/04/24 16:56

誰不救林義雄?-----------林義雄不救林義雄.

林義雄愛台灣的話請這樣做:

1. 到北京國務院或天安門廣場, 告訢中共,不銷毀飛彈立刻無限期絕食.

2. 到北京國務院或天安門廣場, 告訢中共,不停距台200公里內建設或運轉中的核能電廠,立刻無限期絕食.

3.到紐約聯會國門口,告訴全世界,不讓台灣加入聯合國,立刻無限期絕食.

4. 到日本告訴日本首相, 不歸還釣魚台,(林是宜蘭人)立刻無限期絕食.

 

這賈西愛台灣啦!  看看誰敢不鳥你,立刻無限期絕食.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4-24 19:41 回覆:
銀正雄【林義雄犯了雙重罪行】才剛告訴我們,原來施明德有個哥哥,是在抗議白色恐怖抓施明德,在家裡活活餓死的,這種死法,還真沒幾個人知道,我只知道有的人叫伯夷叔齊,不食周粟餓死在首陽山。也有的是亞羅號事件,英法聯軍開放台灣通商口岸,不戰不降不守餓死的葉明琛。有人死輕如鴻毛,也有死的重若泰山,端看你是想在哪裡餓死,為了甚麼而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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