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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1 08:28:46瀏覽1594|回應6|推薦26 | |
最新美國人權報告說馬英九的政府最會的是強姦勞工跟貪腐,我這篇要先談馬英九最會的貪腐,先給大家定義一下甚麼叫貪腐,我認為貪腐跟貪污不同,貪污是司法會抓去關,貪腐則是司法不抓去關,好比林益世喬中鋼給陳啟祥下腳料,林益世就抓去關。但是葉匡時喬中華電買神腦股票,不但不用抓去關,炒航空城地皮,給吳伯雄兒子吳志揚的副縣長買賣埤塘地,就賺一億,竟然還恫嚇說不給搞航空城,就要把台灣掰掰.. 葉匡時:桃園航空城沒成功台灣就掰掰!這就是強姦台灣人的極致了,所以貪腐跟強姦勞工,其實是一體的兩面。這裡頭都要有司法來幫手,這個司法有時會積極的進行一些行為,使貪污罪不易被發現,好比廖正井說馬英九命太好,要不然貪污特別費早關了,這時司法就會搞大水庫,公使錢與保密分案,推出余文判刑,很像刑法的包庇罪。但是司法有時會裝傻弄癡學馬英九裝天真可愛,好比說聽到這段監聽譯文 「保哥,找個脫衣陪酒的地方,約幾個馬子出來」、「騷一點、辣一點」 這個馬子,該不會是指馬總統吧?有可能喔,李耳叫老子,莊周叫莊子,孔丘叫孔子,馬總統就叫馬子了。 好的,這一段監聽譯文,不得採用..貪污無罪。 也有時候,不一定是司法包庇,而是媒體在包庇,英國商人林克穎的律師說,台灣法官受媒體輿論影響,但是他忘了舉例,我昨天看到一個新聞,真被他拿去英國,會把英國人全嚇死..笑死喔~ 毒駕釀4死 法官:吸毒不代表不能安全駕駛男子陳宗賢吸毒後,無照駕駛肇事造成四死,一審法官認為陳坦承犯行,且吸毒不代表不能安全駕駛,判刑二年四個月,新竹地院表示,雖然陳吸毒後駕車,但目前並沒有數據界定吸毒多少,才會造成不能安全駕駛,二年四月已屬重判。車禍發生原因很多,吸毒、喝酒未必因此均會發生交通事故,但未服用毒品、酒類,也未必不會發生車禍。 拿葉冠亨來比就好,葉冠亨只撞死一個人,但是同車友人間接死了,被撞婦人的先生隔幾天自己死了,輿論大譁,人肉搜索找出葉冠亨如何炫富,所以葉冠亨雖然人在車上,自己也撞斷腿,但是仍依公共危險罪判六年定讞。依照法令,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輿論影響,撞死一人就可以判六年,沒有輿論影響,撞死四個人,只判兩年四。而酒駕撞死一個送報生的林克穎,有輿論影響時,判四年,沒輿論影響時,就借本護照從海關面前大大方方飛回英國。證畢!我說馬總統這種爆爛的司法,沒有一天不給台灣人提供新笑點,好像會皮癢,瞧!這一會子又要飄洋跨海丟臉到英國去,真是世界級的Bumbler! 媒體包庇的事例也很多,美國人權報告說中央社就故意不刊出蓋洛普做的,台灣人對這種被馬貪腐政權奴隸下的生活滿意度調查。而香港明報前總編被暗殺,蔡衍明開的中時也沒報導,許瑞山貪污無罪的新聞,聯合報一開始也沒有任何評論,中時倒是有一篇【許瑞山案獲輕判 結果不意外】,有網友問這是怎麼回事?我說, 這年頭,烏龜都不是烏龜了。王保憲不叫王大哥,也不叫憲哥,偏偏要大家叫他"保"哥,厲害吧? 許瑞山嗆王「考驗你實力」,王保憲回說警方最近查得緊,反被嗆:「酒店不行,汽車旅館轟趴也可以。這是考驗你的實力,辦不成,是你沒面子!」王保憲立刻調來五名火辣美眉,安排到錢櫃KTV總統包廂續攤陪酒。但許、王應訊時,對那一夜發生何事,是否讓廖榮洲享受當皇帝的快感,隻字不提。廖榮洲從那場聚會後,與許瑞山關係加分,卻不料許 得知廖的密醫身分後揚言辦他,廖榮洲只好應允在中國的診所開業後,讓許瑞山插乾股。 這個鴇..喔,保哥是何許人呢?如果記在維基百科上,一定很有趣,答對了,他可也是個資深媒體人喔,而且沒待過中時。蘋果日報說,被監聽到「保哥,找個脫衣陪酒的地方,約幾個馬子出來」、「騷一點、辣一點」,負責安排性招待誘密醫的保哥,本名王保憲,曾任職《聯合報》、《壹週刊》,社會記者出身的他,主跑過松山、中山分局與刑事局等重點路線,他熟識警界高層、酒量好又與酒店業者關係匪淺,後來投入酒店業,私下與公關能力強的許瑞山是固定「十三支」撲克牌咖,交情匪淺。 接下來,我要再舉證有輿論影響,跟沒輿論影響,竊佔陽明山國土,破壞水土保持蓋上百坪豪宅大違建,兩者間的天差地別, 只許許瑞山住陽明山,不讓劉政池賣七七行館 貪官擁陽明山豪華違建 疑警官牽線交易《蘋果》記者昨天實地了解,該農舍雖是一樓平房,但從大門口就一路以大理石鋪設至門前庭院,近百坪的平房也是以嶄新的鋼材搭建,門內養了兇猛的狼犬,一有外人接近就吠叫不已。更有當地民眾爆料,許瑞山之所以會買下該農舍,是另一名三線二星的警界高官獲知許有意在陽明山買農舍居住,於是指示下屬幫他物色,最後撮合許與前任屋主交易。但因農舍本身是違建無法過戶,雙方只能訂立私人契約轉移權利;許妻則與兩名子女在二○一○年將戶籍遷入此處。 誆「跟人借地蓋」今年八月二十四日,許瑞山因收賄開賭場在農舍被檢調搜索逮捕,當時他供稱該農舍「是跟人借地蓋的」,但廉政署查出,該農舍土地是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所有的國有林地,前任屋主林姓男子從一九九○年起興建該農舍,一路越蓋越大。陽管處原訂在二○○四年初將該農舍簽報拆除,林男找當時的立委穆閩珠陳情,因此暫緩拆除,但林男隔年竟又擴大違建,被陽管處列為最優先執行拆除,卻仍能逃過一劫。 陽管處副處長詹德樞解釋,當時該農舍雖列為優先拆除,後來政策上因有排除竹子湖、陽金公路等地違建的專案需緊急執行,因此將該農舍按「現狀列管」暫緩拆除。 由於該農舍興建二十多年,屬於一九九四年前的違建,依內政部指示不會追究竊佔國土的刑責,目前已向法院提出拆屋還地的民事訴訟。 竟可申設水電戶籍 陽明山國家公園警察隊分隊長李泮光表示,該違建農舍警方一直都有處理,二○○三到二○○五年都有查報,因陽警隊不會對轄內住戶查戶口,「所以不會知道許主祕有住進來。」許瑞山昨未接手機,不知回應。但廉政署懷疑,如此一個大型違建已存在二十多年不僅沒被報拆,仍能順利申請門牌、水電,還可讓許瑞山妻子、小孩設立戶籍,其中疑有公務人員涉嫌包庇。廉政署已向台北市政府、營建署等單位調閱相關資料追查中。 許瑞山陽明山違建農舍規格 而老百姓擁陽明山豪華違建時候怎樣呢? 劉政池涉7罪 最高可判30年 還有其他各式媒體輿論用SNG車現場連線實況報導及學者投書評論喔..這裡隨手挑一篇好了 竊佔國土千坪 輕放犯罪集團 ◎ 吳景欽 苗栗縣長劉政鴻之弟劉政池為興建豪宅,致竊占超過千坪的國有地,經檢方以犯竊佔等罪聲押,法院則裁定三百萬元交保與限制住居。只是此等令人咋舌的竊佔案,竟以如此低廉的金額為保釋,檢方亦未提起抗告,恐讓人有可乘之機。 依據刑法第三二○條第二項,竊佔他人不動產之行為,可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惟此罪的成立,在主觀上須有為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之意圖,故涉及此類案件者,即 常會以不知佔用之地屬國土,或如劉政池所言,神秘地庫為工人所建為搪塞。惟關於主觀意圖,檢察官不可能只聽從被告的片面之詞,仍須依據客觀情狀為判斷。尤 其此地庫存在已久,除非真有神鬼作祟,否則,僅以一概不知為回應,實也屬被告理所當然的矯飾之詞。 而面對如此嚴重的竊佔國土案,且以劉政池 出國頻仍,又具有良好的政商關係,檢察官自不可能放任被告在外,而須向法院聲押。只是基於大法官釋字第六六五號所樹立的慎押原則,法院裁定以限制住居與保 釋為替代,似也無可厚非,亦符合羈押是防止被告逃亡最後手段之原則。只是從被告個人的財產資力或所竊佔國土面積之市值,動輒上千萬,甚至上億來看,處以區 區三百萬元的保釋金,實屬九牛一毛致顯得不成比例,亦難抑制潛逃之心。 更該注意的是,此竊佔國土事件,於興建豪宅時,不僅得申請建築執照, 也因屬山坡地之故,更須依據水土保持法與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之規定,得到主管機關的開發許可與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惟奇怪的是,此等涉及水土保持與人民生命 安全,且不法情狀極為明顯之事,為何所屬的管轄機關在建造過程中,未能即時為監督與制止,甚而在豪宅完工後,放任此等違法情事繼續存在。則此等機關的公務 員,亦得面臨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對主管或監督事項,明知違背法令而直接或間接圖私人不法利益,法定刑在五年以上的公務員圖利罪之訴追,而亟 待檢方儘速為調查與保全證據,以肅清背後可能存在的龐大貪腐結構。 當我們看到許瑞山案起訴的檢方痛斥.. 檢痛斥:這不是包庇 什麼才是包庇?新北地檢署昨天指出,許瑞山身居全國治安主管機關高位,去賭場賭博又故意不取締,「如果這不是包庇,什麼才是包庇?」本案判決無罪理由,違背社會生活經驗,悖離國民法律感情,讓人懷疑是否直接抄襲律師的答辯狀,檢方必將上訴。 欸,人家法官是這樣判的,檢方要看清楚,別學馬英九,人家指他,他就指他後面的團隊或是台灣人,說你們果然好爛或是好可憐那樣.. 合議庭:只是像「吃違規攤販沒取締」新北地院合議庭判決許瑞山等官警無罪,主要是認為檢方未提出積極事證,且官警發現賭場未查還參與賭局,如同警察到違規攤販吃東西而未取締舉發,不能因此認定有圖利包庇的犯行 老百姓看到這裡,都想成許瑞山的法官是在指你們檢方的鼻子罵「如果這不是包庇,什麼才是包庇」咧。 韓非子在【五蠹】說,正直的人指邪惡的人為邪,可是邪惡的人也會反頭指正直的人為邪啊,這該怎麼判斷呢?社會學大師韋伯則在周玉蔻說自己的媒體專業不容連勝文污衊,告他誹謗的新聞中,被用來解釋所謂的專業,就是熱情、責任感與判斷力。所以要如何培養自己專業的判斷力,在這種你罵我邪,我罵你邪的時候,更是至關緊要。從許瑞山被判貪污無罪的案子裡,我們可以看到種種似曾相識荒謬的景象,好像在林益世被三個法官(吳秋宏、林孟皇、紀凱峰)也看到過,再往回,在馬英九貪污特別費被判無罪的時候,也可得見。當許案檢方罵許瑞山包庇,法官卻暗指是檢方未提出積極事證的疑似包庇,可是我們再往下深究,就算是被法官判五個月可易科罰金的竊佔國土罪裡,也有好多媒體,輿論與廉政署所指稱有疑似龐大公務員共犯集團涉嫌包庇。然後在社會大眾不再關注下,許瑞山就此可以逍遙法外,甚至請領國賠。 所以我說,許瑞山與馬英九都是清官,就只有劉政池是死老百姓,陽明山豪宅短短幾個月內,就該被查被拆,還要關他三十年。喔,對了,開頭我說林益世被抓去關,那是騙人的,林益世關是有關,就跟許瑞山關的一樣,是新聞熱頭上的裝模作樣,等到無罪定讞,他們通通都可以再請國賠,賠死你們這群低賤,奴隸一般的台灣人喔。人權報告會說: They are really FUCKING slaves! . 後記:轉一則有權判生,無權判死,許瑞山判生,小警員判死的社會新聞, 曾護白冰冰 勇警索賄遭判刑白冰冰女兒被綁架期間曾全天候保護白冰冰的高雄市警局偵查佐賴江漢,與雲林縣警局前小隊長陳東山,涉及行賄、索賄,幫助竊車集團主嫌胡福仁脫罪,二審改判賴2年9月,陳13年4月。賴停職中,陳已遭免職。雲林縣警局前刑事小隊長陳東山2009年偵辦以胡福仁為首的竊車與銷贓集團,胡福仁請賴江漢幫忙,希望陳東山手下留情,讓他的刑責輕一點。事後胡透過賴轉交30萬元給陳,將部分竊車及銷贓責任推給呂姓男子,胡要呂扛罪。事情爆發後,查出賴私吞30萬元。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原本以為陳東山貪污茶葉罐30萬,結果是給車手或馬伕之類的中間人賴江漢私吞去,這不就又像成郭瑤琪案?冤枉喔,法官大人,陳東山這裡可是一毛錢都沒拿,但是賴江漢這個別人有沒有拿,他完全不知道,這可是跟馬英九一模一樣的清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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