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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4 10:59:34瀏覽1192|回應5|推薦5 | |
蔡碧仲:吳部長違法 不表示管沒違法 根據新聞,蔡碧仲在國會殿堂公然指稱吳部長違法,假如這不是事實,吳部長就是被誹謗,吳是教育部長,他所代表的官署也被侮辱。若此為事實,蔡碧仲是法務部代表,職司司法風憲,明知有人違法,這人還官至部長,他卻毫無啟動任何司法偵查作為,任該部長逍遙法外,這是包庇犯罪,明顯失職,根據: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所規定,即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蔡碧仲因對其所主管或監督的法務部事務,明知教育部長吳茂昆有違背法令,而直接或間接圖吳茂昆他私人部長薪水之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疑是犯了貪汙圖利罪,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還有,《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三條:直屬主管長官對於所屬人員,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護或不為舉發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務機關主管長官對於受其委託承辦公務之人,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護或不為舉發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亦屬「故意犯」,必須「直屬主管長官」有對於所屬人員的貪污行為具有「明知」為前提。 這條叫包庇罪,假如吳茂昆違的是貪汙罪,那就是蔡碧仲跟他的上級長官犯了包庇罪。又,假設吳違的是別的罪(按:蔡碧仲這裡又沒說清楚),那蔡碧仲才是犯了貪污圖利,而他的長官們也才是包庇罪。 以及, 【中華民國刑法第 四 章 瀆職罪第 120 條 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補一篇蔡碧仲的法律教室給大家聞香一下: 2次跨部會議「拔管」 3大將主導? 坦白說,當我看到蔡碧仲說「蔡的薪水掌握在管手中」早就忍不住笑了,所以把新聞貼到這裡就好。 另外,因為連蔡碧仲都公開這樣說了... 被蔡碧仲說違法?吳茂昆:若司法認定違法就下台 而吳茂昆跟蔡碧仲又一起開過拔管會議,政黨輪替後,北檢別忘了也要約談跨部會拔管小組成員,查查看與吳茂昆的違法有無關聯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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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