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為什麼說是法官年改案呢?因為本來裁罰的是拔掉法官,等於少領終身年金,法官的年金不同於年改後的軍公教,還是每個月十幾萬的在領,拔掉法官變回公務員後,就被年改,使成每個月五六萬的領,這讓涉案法官努力上訴,而同事法官們也感同身受,於是改判罰個幾百萬,恢復法官身分退休,算盤一打就知道非常划算,全案根本就是蔡英文年改只挑軟柿子的軍公教吃,這樣大家明白了嗎?
那為什麼搞成軒然大波呢?
主要是因為蔡英文還有另一個司法毀於一蛋的案子在宣判,
2014年立法院審查服貿協議,引爆「318太陽花」學運,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等多罪起訴要角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但台北地院判他們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上午二審宣判,駁回檢方上訴,並指本案起源於立法委員張慶忠,立院粗糙的議事過程才導致占領案。陳為廷在聽完宣判後「敬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不要想可以越雷池一步,當你想動手,台灣人民會起身抵抗」。
關於這個案子判成這樣有多好笑我也不多說了,這裡只是要指出一點,大家以為這只是二審無罪,其實已經形同定讞,因為依據速審法,只要一二審都無罪,檢方就不能上訴了。
說起我們台灣司法,最早毀於一旦的應該是這個...
吳永梁頂新案無罪的原審判決書說【吳豪人教授在某篇文章中所提:「全世界的冤獄,結構都是一樣的:殘忍的犯罪,聳動的媒體 報導,激憤的輿論,先入為主的警察,代罪羔羊 的鎖定,刑求逼供得來的唯一證據──卻是「證據之王」的自白,跟隨警察起舞的檢察官,面對社會壓力的法官。「無罪推定」,從來就不是刑事訴訟的基本精神。 『給社會一個交代』才是」】
輿論有沒有罵呢?
罵慘了。
然後呢?噓...
男子偽造頂新案法官 臉書毀謗判5個月
2016-10-24 14:2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吳姓男子自稱行政院謠言部長,於去年2月5日冒用頂新案法官「吳永梁」名義,註冊臉書帳號,並自網路截取吳永梁穿著法官法袍照片,張貼於註冊的「吳永梁」臉書上使用,使用期間張貼「小法官是終身職,想怎樣就怎樣自由心證」、「我開始抽地溝油5%利潤」等文字訊息,結果被正牌法官吳永梁發現提告,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偽造文書判刑3月,毀謗罪3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月,全案可易科罰金。
這樣大家明白沒?也就是說,被蔡英文司法改革兩年的司法,原來從沒改變過它本來的樣子,只不過把頂新判決書的一大段廢話,濃縮成:
【新油案沒有媒體和名嘴所說的地溝油、回收油、餿水油等廢棄油脂相關情節、事證,合議庭不會隨之起舞。】
再改變成
【受命法官陳志祥12日接連上廣播、電視節目說明判決「本件不是性騷擾」、「不迎合輿論的判決才顯法官的偉大」】
司法跟老百姓都是從來沒變,司法還是一副法官是神的德性,而老百姓則仍是一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面貌。若問我台灣司法這樣究竟是毀於一蛋還是兩蛋,我會說滾你的蛋吧。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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