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8/01/03 21:09:01瀏覽785|回應3|推薦2 | |
王炳忠等人犯了什麼罪? 北檢偵查新聞稿全文 也就是說,蔡的檢調一推二五六,推給高院併案審理了,我來猜猜本案最後可能的結局,那就是 第一,台灣人重回「檢舉匪諜人人有責」的年代。 第二,王炳忠住在隔壁是台灣人感到最幸福的事。 第三,從魏應充頂新逃漏稅案一審判決書可知,法官說: 嗣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以被告魏應充將漏報銷售額存入系爭帳戶,是否另涉有侵佔或背信罪嫌、本案除被告二人外,與他人是否有共犯關係等理由,發回續行偵查,是以檢察官單就被告二人本案犯行,原僅以緩起訴處分,此亦未見指摘。 我來問一問大家,檢察官就周某此處的犯行,原來是沒起訴的,那現在有沒有指摘自己當時查到匪諜重大國安罪證竟沒起訴的事實呢?打個比方,假如我們看到有人倒在地上,不去打119可以嗎?這要是在中國,人萬一因此死了,可是會判成不作為殺人罪唷。也就是說,北檢若不去指摘當時的沒起訴(人家頂新案還是緩起訴,好嗎),法官就理所當然又能把全案當成皮球踢回去,至於檢方要不要接(發回續行偵查),從我看頂新案的發展來猜,那是連老天爺都不知道囉。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