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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下台絕對不是口誤!
2014/01/02 07:14:43瀏覽1341|回應22|推薦28

新年第一天,總統馬英九正在準備下台?
今天一早在元旦升旗典禮時,美麗的元旦活動主持人、藝人劉香慈,在馬英九走下台階時,一邊說道「我們總統正要『下台』,準備就位…」由於一般主持人會避免使用下台這個字眼,劉香慈被媒體詢問時,相當尷尬地露出驚訝表情,她頻為口誤道歉,並說「明年若還有機會,會再小心用字遣詞」她也試著說「總統正步下台…」自己又笑笑地說:好像還是一樣ㄟ!

簡單的說,劉香慈說我們總統正要『下台』這句話絕不是口誤,因為媒體詢問她之後,她有作了修正「總統正步『下台』…」也就是說,當人家提醒劉香慈有口誤時,她以為是把"步"口誤成"要"。而從頭到尾都不認為"下台"兩字何誤之有。

退一步說,這篇報導的記者在描述這則新聞事件時,他的說法也是「今天一早在元旦升旗典禮時,美麗的元旦活動主持人、藝人劉香慈,在馬英九走『下台』..」如果說只有劉香慈一個人這樣說,就說是她口誤吧,那麼怎會連媒體的記者也都是這樣說「總統下台..』,這個時候如果還把共識拗成了口誤,就太牽強了。

說完了「總統下台」四個字絕非口誤。我們可以一起來思辨看看甚麼才是真正的口誤,那就拿馬英九自己的口誤來說吧,網路上我找到有個網友把馬英九的口誤列成一張表,挑幾個我寫過的..

2012.12.10
馬英九在國際人權日講:「這才是我們台灣人權『向後』發展的重要觀念」。

我寫成了【馬總統被丟鞋,人權馬上向後發展】【笑童妓雙臂撲翅,馬總統逆轟高飛

2013.07.20
馬英九拜訪洪仲丘家屬,將江國慶講成江慶國。

2013.07.22
馬英九接見剛拿下英國溫布頓網球賽雙打冠軍的網球女將謝淑薇時,將謝淑薇稱呼為「謝淑麗」。

我合在一起寫成了【馬九英,江慶國與謝淑麗】【國慶變慶國,謀殺是管教,馬英九真可怕!

把人權說成向後發展,雖然是事實,但顯然是個口誤。至於把江國慶說成江慶國,謝淑薇說成謝淑麗,那就殆是口誤無疑了。到底是不是口誤,還有一個方法可以檢驗,就是可以再問一次馬總統,陳肇敏冤殺被黃世銘吃案不起訴的苦主江媽媽,她冤死的兒子是誰?(提示一下,名字跟雙十節有關)

....

是叫江慶國嗎?喔,我想起來,真拍謝,該叫江國慶才對。

所以假的,不是口誤的,讓她講再多遍,那個說法都會一樣。但是真的口誤,第一次說完,讓他想一下,再說一遍就會不一樣。那麼,既然劉香慈沒有口誤,為甚麼有那麼多人說她口誤?這就牽扯到人的同理心了,真實的情況是這樣,如果說馬總統改個名字,叫他蒲瑾惠,還是安倍晉三,甚至是習近平,歐巴馬,二十年前的蔣經國,廢省前的宋楚瑜,主持人就算講再多次總統或省長下台,那是一點都無關大礙,老百姓也不覺得有甚麼,本來站在台上,就該下台才能歸位或就坐呀。但是下台這兩個字,一旦跟以下這些人連上,那就罪干天條,好比晉惠帝,隋煬帝,崇禎,愛新覺羅溥儀,阿扁,還是金正恩,穆巴拉克,穆西,劉政鴻跟張通榮等,我們一般老百姓會替他們設想,萬一他們聽到"總統下台"或其他甚麼東東的"下台"兩字時,會不會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從而延伸到如果我們當著這些大大小小的領導人的面說到"下台"兩字,會不會太傷人,太不禮貌,這才產生了劉香慈說"總統下台"的口誤爭議。

有的人臉皮很薄,好比遠雄趙藤雄,被排到十大惡人最尾,就是真的氣到吹鬍子瞪眼,吃不下也睡不著,怎麼把他跟日月光還是頂新那種等級的商人排在一起,與朱學恒大打口水戰。這時我們就知道,在趙藤雄面前,提到惡人就是口誤。

也有一種口誤,像立委尤美女所指出的『依台鐵調查,蔡崇輝完成煞車,拉緊煞車1秒、煞車1.5秒後才減速,鳴笛1秒,依現場目擊者聽到異常鳴笛,顯示蔡至少鳴笛數聲,這5.5秒蔡可以逃跑,但最後選擇堅守崗位。』是屬於同理心的濫用,她以為高速行駛中的火車上,外界的5.5秒等於火車上的5.5秒,這不能怪她,畢竟人家學的是法律,何況愛因斯坦當年發明廣義相對論,全世界只有12人看得懂

介紹完甚麼是口誤,甚麼不是口誤,劉香慈犯的不是口誤,而比較像是一種忌諱後,我很想列個表,告訴大家馬總統的忌諱有哪些,好比說"下台",或者是"小心鞋子","別踩到憲兵的血","飛機沙發的頭套怎麼髒髒的","馬總統的女兒女婿","無能","Bumbler","白癡","禁惠帝","崇禎","老鼠","國妖","美河市","賴素如怎麼還沒解除委任","周美青會不會去香港或大陸"等等,這個名單還會繼續長,以上都是馬總統極為忌諱的事,也會讓人當著他面講將出來,會被世人當成"口誤"。

唐宋八大家韓愈寫了一篇【諱辯】,附在這裡,大家看看唄

諱辯
作者:韓愈 唐        

愈與李賀書,勸賀舉進士。賀舉進士有名,與賀爭名者毀之曰:「賀父名晉肅,賀不舉進士為是,勸之舉者為非。」聽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辭,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與賀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諱。」釋之者曰:謂若言「征」不稱「在」,言「在」不稱「征」是也。《律》曰:「不諱嫌名。」釋之者曰:謂若「禹」與 「雨」,「邱」與「蓲」之類是也。今賀父名晉肅,賀舉進士,為犯「二名律」乎?為犯「嫌名律」乎?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為人乎?

夫諱始於何時?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歟?周公作詩不諱,孔子不偏諱二名,《春秋》不譏不諱嫌名,康王釗之孫實為昭王,曾參之父名皙,曾子不諱「昔」。周之時有騏期,漢之時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諱?將諱其嫌,遂諱其姓乎?將不諱其嫌者乎?漢諱武帝名徹為「通」,不聞又諱「車轍」之「轍」為某字也;諱呂後名雉為「野雞」,不聞又諱「治天下」之「治」為某字也。今上章及詔,不聞諱「滸」、「勢」、「秉」。「機」也。惟宦者宮妾,乃不敢言「諭」及 「機」,以為觸犯。士君子言語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於經,質之於律,稽之以國家之典,賀舉進士為可耶,為不可耶?

凡事父母得如曾參,可以無譏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務行曾參、周公、孔子之行,而諱親之名則務勝於曾參、周公、孔子,亦見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參卒不可勝;勝周公、孔子、曾參,乃比於宦者宮妾:則是宦者宮妾之孝於其親,賢於周公、孔子、曾參者耶?

(轉貼到此)

古時候有個縣長叫田登,結果登字犯了忌諱,元宵節放燈活動只好說成放火,這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典故。五代長樂公馮道的門人講道德經時怕犯了忌諱,把「道可道,非常道」說成了「不敢說可不敢說,非常不敢說」。作家王鼎鈞在古文觀止化讀一書,幫大家給這篇諱辯作了整理,他說:

律不諱者,行亦不諱
古人不諱者,今人亦不諱
聖賢不諱者,常人亦不諱
君主不諱者,百姓亦不諱
邏輯不能諱者,理論亦不設諱
事實不可諱者,行為亦不必諱

馬總統下台本來就是事實,難道馬不下台,要直接歸位麼?

.

後記:還有一種口誤,是林語堂寫蘇東坡傳引用的典故說的,他說宋朝老皇帝快死了,他知道王安石跟馬英九很像,把小皇帝找到跟前,跟他說了一個故事,老皇帝說他曾請王安石來吃飯,太監卻忘了把魚餌放在王的面前,王安石頭也不抬,逕自把整盤魚餌吃下去。老皇帝說著,感到一陣毛骨悚然,要小皇帝千萬別大用。小皇帝說,他不會是誤吃吧?

老皇帝說,絕不可能,吃一口可以說是誤吃,整盤吃乾抹盡,那絕不是誤吃。

蘇洵據此寫了一篇辯姦論,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澣(音:緩),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虜之衣,食犬彘(音:至)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

當周美青國慶穿舊衣,媒體討論後,隔天飛去美國看女兒又穿,那就不是誤穿。馬總統國中童軍活動就很會作菜,還端回家餵老母親,當兵管伙房,菜單從不重複,部隊長都稱讚,那麼當他去宜蘭Homestay時嗅爛蔥說好香,那個就不是誤聞,馬總統座機不准救傷病怕弄髒,衛戍總統府大門的憲兵舉槍自盡,他馬上順口問道「血洗乾淨沒」,那麼當媒體報導他去另一家Homestay吃餃子,滾落桌上的餃子他還撿起來吃,那就絕不是口誤的誤吃,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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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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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07:45

說郭力恆「關二十年一句話都不招」是自首,也絕對不是口誤

尹清楓命案關係人郭力恆 關20年出獄了
涉及獵雷艦軍購弊案被軍法機關判處無期徒刑、海軍武獲室前上校組長郭力恆,今年八月移監到台北監獄服刑後,向法院聲請減刑,高院認定郭力恆符合減刑條例「自首」的規定,將郭力恆減刑為舊刑法規定有期徒刑最上限的「二十年」;郭力恆再向法務部聲請「假釋」,獲核准「縮刑」十二天,本月三日郭力恆已服刑期滿出獄。
法界人士指出,將來拉法葉艦案判決確定,法院合併定執行刑時,仍然不得超過有期徒刑二十年,郭力恆不用再入監服刑。所以該案的審判對郭力恆來說,已沒有意義。
現行刑法規定有期徒刑最長不得逾三十年,但修正前的舊刑法規定,有期徒刑不得逾二十年;郭力恆所犯各罪,均在刑法修正施行前所犯,依法規定,應比較新舊法,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的法律。所以郭力恆適用舊刑法規定,即使被判無期徒刑或有數罪,法院定合併執行刑的上限為有期徒刑二十年。

(轉貼到此)

甚麼才叫做他馬的司法奇恥大辱,請看..

潑硫酸致她重傷…追訴權延長 躲到7旬人被逮
【聯合報╱記者楊德宜/桃園報導】
2014.01.02 04:11 am
葉姓男子18年前追求已婚女鄰居不成,竟潑酸致她重傷,起訴前他逃到國外,以為躲得夠久,但2006年刑法修正將追訴權時效從10年延長至20年,當他去年7月回國入關被逮捕,已是70歲老翁,桃園地院依重傷害罪判處他5年2月徒刑

放郭力恆就說要用舊刑法,關無名老翁就改用新刑法,這如果不是馬英九搞的爛司法,甚麼才叫頭長瘡腳流膿司法的奇恥大辱?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1-02 07:51 回覆:
至於律師立委尤美女說台鐵司機員在高速行駛的火車從剎車到撞毀5.5秒可以逃卻賴在位子上不逃,是種冒險犯難,那就不是口誤,而是她真的相信了。像這種立委,連常識都沒有,八成也沒搭過火車,跟馬英九一樣,只能說都是屬於黑"白"集那一類了。台灣若再交給學法的管,亡國指日可待。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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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07:23

社論也不是口誤..

昨天馬說只有一個目標,就是拼經濟,社論休息一天【時間往前推進,台灣卻仍留在原地】今天又開始氣極敗壞,像是有不共戴天之仇的說拼起政治,這個就絕不是口誤。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1-02 07:28 回覆:

煙火與紅包的幸福
【聯合報╱黑白集】
不知從何時起,人們便把新年的幸福感全部交給政府辦理。這次全台共舉辦了卅三場跨年晚會,從都會到鄉間,從海隅到山巔,歌舞與煙火皆不可免。儘管不斷有人呼籲不要再一味追逐這種「燒錢」的快感,但當跨年煙火和民眾的幸福綁在一起,誰敢輕易放棄?

黑白集這個不但不是口誤,白字還要加重音,變的像個白癡了,不知從何時起,人們便把新年的幸福感全部交給政府辦理,你他馬的沒有這回事好嗎?這種強盜般的政府,愛幹啥就幹啥,難道有人真相信植物人愛上廁所,老百姓愛關說跟貪汙,或是窮運匠愛跳橋,窮學生愛推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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