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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 09:06:14瀏覽2352|回應3|推薦10 | |
延續上周的話題,很多人對「職業」的定義是以在哪家公司工作或是以朝九晚五的工作形態為判定要素,所以,以世俗的標準評鑑藝術系所的畢業生,通常就業率都很低。 事實上,以音樂為例,我國政府單位所屬的音樂機構、學校或樂團並不多,出缺率低,而在民間也只有少數團體是全職業團體。於是,很多人自創、自組或加入業餘的音樂機構、樂團,做為追求夢想,兼顧興趣及事業的延伸。 過去,身分證上標註有職業欄位,很多以音樂為職業卻不在固定場所專職的自由音樂家就被視為是「無業」,但,真的是如此嗎?就我知道,自音樂系所畢業的學生大多數都生活無虞,不論是否有固定上班,私底下都可能以教授學生學習音樂,如鋼琴、小提琴、管樂或打擊樂……來維持生活,經濟上沒有問題。 舞蹈、戲劇也有同樣的情形,自由舞者、自由演員不在少數。國內少有專業且全職的舞團、劇團,不過,演出的機會卻不算少,舞台劇、電視戲劇、電影、商業演出……等,舞者、演員自由地接專案,以case by case的方式和國內外許多舞團、劇團或公司合作,或者是與志同道合的一群人組成表演團體,繼續耕耘打拼。 當然,這類自由表演者的工作穩定度或許不比正常上班族,通常也很辛苦,但是工作的變化性高,可以接觸到很多有趣的事情,令很多藝術工作者無論再辛苦也堅持下去,不願放棄夢想。 我不諱言,藝術工作者在台灣的挑戰性是很高的。台灣的藝術環境確有很大的改善空間,由於藝術工作者的工作形態和一般社會大眾的認知不一樣,每回各項教學評鑑就常常被評審委員詢問,甚至,委員會直接就他們所認知的「就業率」來評鑑教學成果,我都必須加以解釋,期待他們能夠理解。我認為以個人在哪裡工作做為衡量一個人有業、無業的方式確實值得探討。選擇藝術志向卻無業的人真的不多,通常會面臨到的只是個人工作狀態和表現符不符合理想中的期待罷了,這在各行各業都是如此。 根據文建會於2007年出版的「表演藝術產業調查研究」顯示,台灣藝術工作者的教育程度高,收入卻普遍偏低。我想若非有熱情、決心以及擁有扎實的專業能力,絕對無法在這行長期發展。這一群為興趣,為志業,懷抱憧憬前仆後繼投身這個行業的年輕人,正是台灣藝文活動之所以維持蓬勃發展的主力。 我認為,如何評鑑藝術工作者有業無業並不是重點,重要的是,如何創造這個行業更合理的工作環境、工作報酬,以及存活下來的要素,才是我們共同努力的意義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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