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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3 16:37:23瀏覽2512|回應5|推薦5 | |
台灣擁有非常豐富精緻的文化素養及過去長期累積的深厚文化能量,特別是我們擁有許多相當出色,享譽國際的表演藝術團體,以及一群年輕有為、有理想熱情且願意打拼的藝文工作者,這是台灣引以為傲的文化優勢。 可惜的是,台灣的表演場地長期不足,特別是符合國際級表演中心規格的場所只有國家兩廳院一個,因此,除了曾經提議過的搭設臨時劇場之替代方案,妥善運用國內的公設劇場並好好規劃場館檔期相當重要。 台灣最具代表性的公設劇場就是國家兩廳院,它是台灣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擁有絕佳的硬體、設備、人才以及國家挹注的穩定資源,具有維持國家文化形象以及人民文化素質的功能,同時,也肩負著規劃、推廣優質表演藝術活動的責任和使命,因此,「自行規劃節目」是國家兩廳院最重要的一項業務,也是所有公設劇場的共同任務。 公設劇場藉由「表演場地的主導權」,確保中心演出節目的品質,同時也將國家資源落實於廣大的民眾和表演藝術團體。當然,公設劇場也可以跟民間經紀公司、藝文團體共同合作來達成使命。而我所謂的「自行規劃節目」,包括了「自製節目」、「合作主辦」、「提供場地」以及「預留檔期」四種參考型態,其說明如下: 第一、「完全由中心自資製作或主辦」(自製節目):藉由國家資源的挹注來突破成本效益的障礙,讓許多高品質、具有藝術價值或是時代意義,卻不具票房效益的國內外藝術節目得以搬上公設劇場。如此一來,不僅使藝術家、表演團體及民間經紀公司獲得實際製作和宣傳上的奧援,國人也有機會一睹節目的風采。 第二、「合作主辦」:透過合作的方式,以政府資源與力量,協助將票價合理化,讓一流、知名的藝術節目可以更為普及。一來,可以降低民眾參與藝文活動的門檻,二來,經紀公司也可以獲得協助,以更確定的條件進行對外協商,確保節目的品質。 第三、「提供場地」:經過評估,對於品質優良的表演團體或節目,公設劇場以提供場地的合作方式,減少主辦民間單位申請場地的繁瑣行政流程,而省下的場租成本可以讓主辦單位妥善運用於推廣、製作等事宜。 第四、「預留檔期」:對於有優異節目展現且執行良好的民間單位,若有需要提前排定檔期之活動,如各類藝術節、藝術大賽、表演活動,或者是須提前一至二年,甚至於三年確定檔期之國際知名藝術家,公設劇場可以經過評估,預留場地檔期,以利於民間單位提早進行各項活動規劃,並提高行政和節目製作水準。 對於「自製節目」,曾經有民間藝文團體和經紀公司表達過希望公設劇場的代表-國家兩廳院將自製節目的比例降低,並將場地開放給各類藝文團體與經紀公司租用,不要與民爭利。原因還是因為國內場地不足的緣故,在台灣其他大型劇場尚未興建完成之際,除了搭建臨時劇場,公設劇場必須有一套清楚且妥善的檔期規劃。 只要國內的公設劇場都能多多站在服務大眾、藝術家或是表演團體的立場處事,協助穩定表演檔期,並藉由其豐富的行政資源,幫助國內的藝文團體和民間經紀公司製作出更優質的節目,民間單位就能化解先前的顧忌。在多方良性互動之下,不僅保障藝術的品質,保障最多數大眾享受優質且優惠藝文節目的權益,最終也能促進國內表演藝術活動的蓬勃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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