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法不入家門?
2009/02/26 13:43:28瀏覽681|回應0|推薦3

引用文章親子代溝》我的禁忌媽媽

親子代溝》我的禁忌媽媽

【聯合報丘引(寄自美國)】

2009.02.26 02:52 am

 

媽媽的禁忌很多,幾乎無所不在,例如她和鄰居一對姊妹,也是我阿公弟弟的女兒,等於是她的堂妹不來往。媽媽以前和她們的媽媽吵過架,從此就像仇人,不打招呼,視而不見,還禁止我們所有的孩子到她們家玩。

這很荒謬,兩家的屋簷連在一起,我們家的祖先牌位在她們家,因為是四合院的大廳堂,所以逢年過節得到那兒祭拜祖先。既是鄰居,也是親戚,每天總會見上無數次面,但數十年來彼此卻不說話。據說吵架有兩個因素,一個是我阿公是長子,本來長子該繼承四合院的主廳堂,卻被這個叔公侵占,另一個吵架原因則是雞毛蒜皮的事。

此外,媽媽和我唯一的舅媽也沒說話。這我可以理解,我的舅媽是個很不尋常的人,連我叫她都沒回應過。媽媽和她吵架,是舅媽不高興媽媽因招贅就有繼承財產的權利,所以對媽媽非常生氣。

不過,從舅媽和舅舅結婚後,他們就一直和我阿公住一起。我們常常去探視阿公,媽媽和他們在同一屋簷下,卻彼此不說話,對我來說,實在很離譜。

很不巧的是,媽媽禁止我們往來的那些人的家,都是我常去的地方。我喊隔壁的姊妹阿姨,我和她們全家都很好,她們有一個弟弟是啞巴,非常有美術才華,讀啟聰學校畢業,他的太太也是啞巴,我每次南下總要去和他筆談。這個表舅長我兩歲,我們無所不談。我常去這些人的家,和他們聊天,我媽媽都知道,但禁止不了,只是天天罵我,說我怎麼說都不聽。

我媽媽對死亡的禁忌也非常多,她不許我們經過有人去世的房子、不准看送葬的隊伍、不准到剛辦完喪事的人家玩,好像我們只要接近有人死亡的家屬或房子,就會遭殃。對死亡那樣深的恐懼,我媽媽可能是這個社會的縮影吧。

2009/02/26 聯合報】@ http://udn.com/ 

你的媽媽就算招贅,依然有繼承財產的權利。

民法第1138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就是你阿公的子女,男生女生《你的媽媽》都包括在內。〉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還有還有

民法第1

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府上至今仍然「法不入家門」?

 

 

 

 

 

 

 

( 知識學習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syin&aid=2688373